我之前发布过一篇文章《终于等来绩效奖金发放的信息,但老师们也知道了去年和今年的结果》,这篇文章谈到了从2022年年初以来就一直备受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包括教师关注和热议的政府奖励性津补贴或一次性奖励工资(从2021年七月份开始的清理规范后现在改称为绩效奖金)。
有些按照相关规定执行教师待遇随公务员待遇调整的联动机制的地方给教师发放绩效奖金的数额存在着地区和标准上的差异,但基本上都是数万元不等,成为了当地教师在工资待遇整体偏低的情况下提高待遇的重要渠道,更是教师年总收入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也许就是备受教师关注的重要原因吧。
但现在的问题是,很多以前一直都执行联动调整机制的地方自2021年的清理规范后对于2021年的绩效奖金以及2021年之后的绩效奖金至今都没有发放的消息,有的地方已经明确不发了,有的地方还没有明确,老师们仍旧在等待。之前有位江西的老师在评论区里留言(如下图所示),说还没发放去年的绩效奖金属不属于欠薪?
有些地方以前给老师发放绩效奖金,但现在不发了,这算是欠薪吗?绩效奖金(政府奖励性津补贴或五项奖)原本是公务员专属的奖励金,但也并非所有地方都有这样的绩效奖金,这主要是属于地方性津补贴,由地方财政支出,有时也可能由省级或中央拨付的文明卫生县城或城市的奖补资金支出。
绩效奖金只属于奖金范畴,与地方制定的政策密切相关,不像基本工资(岗位或职级工资以及薪级工资)那样具有全国统一的必发标准,也不像中央财政为了支持县级政府兜住“三保”底线而下达的财力保障机制的奖补资金,更不像由中央和地方两级政府共同承担并按时下拨发放的乡村教师生活补助资金。
绩效奖金的发放与否取决于当地的财政实力如何以及当地政府执政站位或认识到位与否,它不属于基本工资范畴,地方能够规范发放自然是好事,可以增加收入,地方不发放,也是没办法的事。对于教师来说,能够享受到公务员专属的绩效奖金是幸运的,地方不发,也不能算是欠薪。
但问题可能更严重,地方有可能会因为“不低于”目标的未能达成而受到追责。之前老师们一提到“不低于”的目标就感觉无从比较,因为不清楚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到底如何,实际上,这个“不低于”目标是很难真正实现的,即使某个时段在规定和督查之下达成了但随后一定会反弹,这是现实中的规律。
在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收入“不低于”的目标以及教师待遇随公务员待遇调整的联动机制的双重压力下,如果不执行这个要求和规定,那所冒的风险还是很大的。教师与公务员的收入差距主要体现在各类津补贴上,地方的政府奖励性津补贴(绩效奖金)是占比最大的一类,这些津补贴不能联动调整,差距就实质性存在。
2023年4月教育部明确指出推动落实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随当地公务员工资待遇调整的联动机制,2026年6月国务院明确要健全中小学教师工资长效联动机制,2026年9月教育部明确要建立中小学教师工资待遇共保联动机制,人社部门对标公务员收入水平动态调整,常态化比对教师与公务员收入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