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型化纠纷如何化解?近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类型化纠纷综合治理典型事例新闻发布会,介绍四川法院类型化纠纷综合治理有关情况。会上通报,近年来,全省法院整体收案态势相对稳定,但矛盾纠纷的类型化特征和趋势十分明显,高频类型化纠纷已经成为影响诉讼总量的关键变量。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发布会现场,图据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

2025年,全省数量靠前的15类民商事纠纷同比增长25.98%,4类行政争议同比增长24.77%,分别占民商事和行政一审收案总量的71.29%、52.29%。这些纠纷主要分布在金融、商事、劳动、房地产、道路交通、知识产权等重点领域,具有诉求趋同、批量发生的类型化特点,集中反映了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和主要矛盾纠纷。

今年以来,全省法院抓住“示范性诉讼+批量化调解”试点机遇,探索系统性治理手段和差异化评价方式,持续推动治理理念和治理举措从“个案办结”向“类案治理、源头防控”转变。同时,四川高院针对“套路运”、图书出版行业版权、省级重点项目、物业服务等纠纷,依法向有关方面发出综合类司法建议,加大力度促推行业治理,既抓末端、治已病,更抓前端、治未病。

具体怎么做?四川高院先后会同司法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工商联等单位,召开劳动人事争议、物业纠纷、行政争议等专题协调会、发布会,联合制发纠纷治理有关文件,大力推动加强商事调解、行业性专业化调解等,强化多领域“示范性诉讼+批量化调解”模式应用。同时,全省法院同向发力,积极构建党组统筹、专班推进、条线协同的工作体系。

成效如何?从前端看,“总对总”解纷效能不断释放,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向好发展。今年1—9月,全省187家基层法院全面入驻县一级综治中心,514个人民法庭对接乡级综治中心,针对性开展指导调解、司法确认、简案速裁等工作。全省法院先行调解案件40.53万件,调解成功案件18.49万件,申请司法确认2.14万件。“示范性诉讼+批量化调解”试点以来,全省77个试点法院新收批量纠纷3.63万件,其中,立案审理3471件,带动批量纠纷成功化解1.56万件,其中,接近50%纠纷在综治中心得到化解,“有矛盾纠纷到综治中心”正在逐步成为社会共识。

从后端看,诉讼增量得到有效遏制,类型化纠纷综合治理成效显现。今年1—9月,全省法院新收各类案件156.03万件,居全国第六位,同比增长2.70%,增幅比去年同期减少13.44个百分点。纳入治理的15类民商事纠纷收案总量逆势下降3.90%,其中,物业服务合同、房屋买卖合同等纠纷同比下降28.75%、22.81%,金融借款合同、劳务合同、建设工程合同、道路交通、著作权、追偿权等多类纠纷由升转降,全省立案满意度进一步提升向好。

封面新闻记者 戴竺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