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科技10月21日消息,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披露一起银行卡盗刷纠纷的终审结果:昆明宜良男子李某出境旅游期间,搜地图时点进弹出的黄色网页,随后银行卡短时间内出现89笔网络消费,扣除退款后实际损失13.4万余元。

案件刑事侦查在未侦破情况下,李某起诉发卡银行索赔全部本金、利息以及律师费,一审判决双方均分损失,二审维持原判。

据案情介绍,李某在宜良支行办理储蓄卡。去年7月28日,李某前往日本旅游,8 月3日回国。

7月30日至31日,其银行卡通过跨行POSP方式连续产生89笔消费,扣除两笔退款后金额为13.4万余元,交易均通过网络支付平台完成。

流水显示,在这期间李某曾申请绑定、解除支付宝快捷支付,其妻子也曾持卡存入10元。

据李某在警方笔录中陈述,为下载日本地图,他安装浏览器搜索,过程中跳出黄色弹窗网页并点击进入,发现内容异常后立即退出,7月28日、29日晚间均有该操作。

8月4日,李某报案,警方出具立案告知书,认定符合盗刷立案条件。

今年6月23日,宜良警方出具情况说明,称通过反诈平台查询,未查询到有涉及李某银行卡的案件。因无法确定嫌疑人等情况,目前该案属于未破案件。李某随后向法院起诉银行,要求赔偿全部损失。

一审法院认定双方成立储蓄合同关系。李某点击高危网页,大幅提升手机中毒、验证信息泄露风险,未尽交易信息保管义务;

同时银行面对短时间高频异常交易,仅发短信通知,未及时拦截、核实,安全保障义务履行不到位。

法院酌定损失平分,不支持律师费诉求,判令银行赔付6.7万余元本金及对应利息。李某与银行均不服判决提起上诉。李某主张全额赔付,银行希望驳回全部诉求。

昆明市中院二审认为,刑事案件未破案不代表盗刷事实不成立。李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明知网页存在风险仍点击,属于重要过错;

银行风控存在疏漏,未能防控盗刷风险。一审责任划分符合公平、诚信原则。9月21日,昆明中院终审驳回双方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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