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生前好友以帮忙采买为由,哄骗老人完成人脸核验,借机操作其手机里的微信、支付宝悄无声息转走老人的养老钱……

2026年10月是我国第17个全国“敬老月”,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侵害老年弱势群体财产案件,依法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并责令其退赔全部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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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女士现年74岁,丈夫与儿子均已离世,2022年9月被确诊为精神障碍,日常银行卡由小姑子代为保管。

陈某是吴女士已故儿子的好友,早年就从吴女士儿子处获取了老人微信、支付宝的账号信息。儿子离世后,老人始终未修改账号密码,陈某便一直留存掌握着这些关键信息。

2025年起,陈某主动接近独居的吴女士,频繁送上小恩小惠,很快骗取了老人的信任。

随后,他以“帮忙代为采购生活用品”为借口,哄骗老人完成人脸识别认证,借机将其他关联银行卡绑定至老人的支付宝账户。

此后,陈某直接使用老人微信、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用于网络赌博与个人日常消费。

2025年7月,吴女士的亲属发现账户资金流水异常,找到陈某对质。陈某当场承认盗刷事实,写下借条承诺全额退还,家属出于情面当时并未选择报警。

可到2026年2月,家属再次发现陈某仍在持续使用老人账户资金,遂立即报警。截至案发,陈某累计使用被害人资金8万余元。

公诉机关在办案过程中查明,陈某早在2023年9月至2024年3月期间,就曾因盗刷吴女士银行卡资金被判处刑罚,此次属于有同类犯罪前科再次作案。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使用支付宝、某平台取得他人关联银行卡内资金,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未经被害人许可,利用支付宝绑定被害人银行卡信息资料,以被害人名义使用该信用卡,非法占有卡内资金,属于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综上,法院依法以盗窃罪、信用卡诈骗罪,数罪并罚,判处陈某有期徒刑6年1个月,并处罚金,同时责令退赔被害人全部经济损失。本案现已审结。

“相较于陌生人电信诈骗,这类‘熟人作案’隐蔽性更强,受害老人往往难以第一时间察觉。”本案承办法官高苗苗说。

高苗苗提醒,对于高龄、独居老人,家属要多留心,妥善保管老人的银行卡、身份证、支付密码等,切勿轻信熟人、随意按照他人要求完成人脸识别。同时,多关注老人手机的微信、支付宝账户,及时关闭免密支付,定期核对账户流水。

来源|法治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