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维护司法权威,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近日,五通桥区法院对两起交叉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有效震慑了被执行人,彰显了司法的公正与效率,最终案件得以执结。

案情介绍

张某某、章某某依据生效法律文书,分别申请被执行人李某支付劳务费3.6万元和7万元。2026年7月7日,乐山中院将两案指定交叉到五通桥区法院执行。案件立案后,执行干警立即向被执行人李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相关法律文书,被执行人逾期未履行,亦未到法院报告财产。

2026年10月13日,执行干警通知双方当事人到庭,被执行人李某依旧态度消极。执行干警当即决定依法对其采取人身财产搜查,搜查被执行人微信收入和支出情况。经搜查查明,李某在法律生效文书前后每月有大量资金流动,具有履行能力。在固定证据后,执行干警果断对其采取司法拘留十五日的强制措施。宣布拘留后,执行干警向其释明,如有规避资产执行构成犯罪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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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留期间,执行干警坚持善意文明执行,持续释法明理,积极联系双方协商,被执行人李某认清法律后果,态度转变,履行完毕其中一案的付款义务,另一案双方达成执行和解,约定分期支付。2026年10月20日,法院提前解除对李某拘留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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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起案件通过强制措施形成震慑,促成和解化解矛盾,做到刚柔并济,兼顾司法力度与温度。下一步,五通桥区法院将持续用好交叉执行机制,强力打击规避执行行为,切实保障胜诉当事人权益。

(乐山市五通桥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