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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一男子买4瓶农药向虾田投毒,被判刑二年二个月

现代快报讯(记者 顾元森)近日,湖北省松滋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处霍某有期徒刑二年二个月,并赔偿两名虾农28万多元。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霍某因和两名虾农结怨,专门购买剧毒农药投入两名虾农的90亩虾田,造成大量即将上市的龙虾死亡,直接经济损失28万多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霍某与李某、王某均是虾农,三人承包的虾田相邻。2021年以来,霍某因养鸡与李某有矛盾。由于霍某拖欠王某工钱,王某将霍某虾田内水泵等物品搬走抵扣工钱,二人发生矛盾。2025年11月21日,霍某将虾田转让他人后离开了松滋市。2026年5月1日上午,霍某在湖北省天门市一家农资店购买了四瓶甲氰菊酯(拟除虫菊酯类神经性农药,对鱼虾蟹等水生生物剧毒)。当天16时许,霍某驾车来到松滋市,将四瓶甲氰菊酯分别丢进李某、王某的四块虾田,之后离开现场。次日,李某、王某发现虾田内小龙虾死亡后报案。松滋警方侦查后,锁定霍某有重大作案嫌疑。霍某被抓后,如实交代了犯罪事实。

经鉴定,李某、王某虾田内死亡龙虾及现场遗留的4个农药瓶均检出甲氰菊酯成分。经核算,两名虾农合计损失28万多元。

到案后霍某自愿认罪认罚。法院审理认为,霍某出于泄愤报复,投放农药毁坏他人水产养殖,构成破坏生产经营罪,法院一审判处霍某有期徒刑二年二个月,同时责令其全额赔偿两名养殖户经济损失28万多元。(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