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廉江一家三口祖孙三代被杀害一案有了最新进展。10月20日,红星新闻记者从被害人家属处获悉,该案被告人叶某志已被执行死刑。

2025年3月27日,广东廉江东涌村发生一起刑事案件。村民叶某志傍晚潜入邻居家中,将祖孙三人残忍杀害。被害人家属何先生告诉红星新闻记者,死者是他的妻子、儿子和岳母。案发后,叶某志被鉴定为精神分裂症。孩子被害时还不满2岁,他们一家与凶手并没有过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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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嫌疑人持刀进入家中 视频截图

同年8月18日,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叶某志故意杀人案进行了公开审理,并于当日宣判,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叶某志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025年12月29日上午,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对上诉人叶某志故意杀人案二审公开宣判,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对叶某志的死刑裁定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审理查明,被告人叶某志因猜疑被同村的叶某等人加害,遂产生杀念。2025年3月27日晚,其携带两把菜刀驾驶摩托车寻找叶某未果,在叶某家门口见到被害人韦某某(殁年69岁)、叶某花(殁年36岁)、何某某(殁年1岁11个月),即持菜刀砍击致3人死亡。叶某志逃离现场后自杀未遂,在家中被民警抓获。经鉴定,叶某志患精神分裂症,在本案中具有限定刑事责任能力。2025年8月18日,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叶某志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宣判后,叶某志提出上诉。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审理查明的事实与一审一致。法院二审认为,上诉人叶某志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虽然其作案时属限定刑事责任能力,具有坦白等情节,但其罪行极其严重,从其作案对象选择及作案过程看,其未完全丧失辨认能力和控制能力,不足以对其从轻处罚。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审判程序合法。经合议庭评议、审判委员会讨论,遂依法作出上述裁定。

被害人家属此前告诉红星新闻记者,犯罪嫌疑人叶某志作案时40岁左右,是同村邻居,叶某志此前在湛江市一家水厂工作,时值清明,案发前两三天回老家扫墓。两家相隔仅两三百米。案发后,叶某志父亲叶某业曾帮助儿子将作案的菜刀扔到厨房后的鱼塘。警方的一份案件回复提到,村民叶某业于3月28日因涉嫌毁灭证据罪被刑事拘留。

亲属介绍,案发到一审判决结束,叶某志家属始终未出现,也未收到任何来自叶某志或其家属的道歉。法院判决后,叶某志家属及监护人未作出赔偿。待明确后续权属责任后,他们将考虑追究凶手监护人的监管失职责任。

红星新闻记者 蔡晓仪

编辑张寻

审核 何先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