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9日,大连市自然资源局发布公告,面向社会公开征集自然资源领域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重点涉及矿产资源、土地资源、林业资源、野生动植物保护等领域,以及相关公职人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等问题。线索征集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持续至2027年7月。
此次征集旨在进一步整治自然资源领域行业乱象,维护自然资源管理秩序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六类问题可举报涉及矿产、土地、林业等领域
根据公告,线索征集重点包括六类问题。
矿产资源领域,包括组织化、团伙化无证开采、越界开采,以工程建设名义非法开采砂石土等矿产资源,以及暴力抗法、垄断砂石土资源市场、强揽工程、强迫交易等涉黑涉恶行为。
土地资源领域,包括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强占土地,非法占用、破坏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进行非农建设,以及在土地征收、流转、土地整治和项目建设中强占强要、恶意阻工、敲诈勒索等行为。
林业资源领域,包括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强占林地,非法占用、破坏林地和湿地,以及非法采伐、毁坏林木等行为。
野生动植物保护领域,包括非法猎捕、杀害、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非法采挖、毁坏、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以及垄断野生动植物交易、破坏野生动植物栖息地等涉黑涉恶行为。
此外,公告还将自然资源系统公职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为相关违法犯罪行为及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以及通风报信、包庇纵容、压案不查等问题纳入征集范围。自然资源领域其他有组织违法犯罪、行业乱象及群众反映强烈的涉黑涉恶问题,也可提供线索。
举报电话公布可通过电话或信函反映
公告提醒,举报人应尽量提供被举报人姓名或绰号、事件发生时间、地点、主要事实及相关证据材料,包括录音、录像、照片、合同、票据等,以便有关部门调查核实。
相关部门提倡实名举报,并将严格保密举报人信息。对查证属实的重要线索,将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对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需要注意的是,此次征集不受理非自然资源领域的信访诉求。涉及民事纠纷以及已经进入行政复议、诉讼程序的事项,应通过法定渠道办理。
公告提示,如市民发现相关问题,可根据所在地区拨打举报电话,也可通过信函向大连市自然资源局反映。
各地区举报电话如下:
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旅顺口区、普兰店区:0411-39805509
高新技术产业园区:0411-88107579
金普新区:0411-87618549
瓦房店市:0411-85612281
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0411-85283766
太平湾合作创新区:0411-66883572
庄河市:0411-89812773
长海县:0411-39372816
其他线索举报电话:0411-82519355
电话受理时间为法定工作日8:30—11:30、13:00—17:30
信函举报地址:大连市中山区人民路72号,大连市自然资源局督察处办公室,邮政编码116000。
半岛晨报、39度视频记者陆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