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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家嘲笑它是低俗的情色垃圾,但这个令人着迷的文学类型,比你想象的古老得多,也狂野得多。
想象一下这样一种流行的文学类型:故事里充斥着美丽的、拥有正常人类身形的仙灵,他们与人类发生关系(其中往往包含相当激烈的行为,但读者似乎乐在其中)。人们说,这类作品写得很糟糕,而且毫不掩饰其逃避现实的意图——故事里尽是金碧辉煌、熠熠生辉的宫殿、惊险刺激的冒险,当然,还有美艳动人的仙灵。这类作品确实很受欢迎,许多故事被翻译成多种语言,传播到世界各地。严肃的评论家们则确信,这预示着不祥的后果:往轻了说,不过是一堆垃圾;往重了说,它甚至会把人引入歧途。最令人不齿的是,创作和消费这类作品的竟然都是女性。
欢迎来到十二世纪。那时,仙灵爱情故事正风靡一时。
听起来是不是很熟悉?
如今摆满书架、占据畅销书榜单的浪漫奇幻小说(romantasy),从萨拉·J.马斯(Sarah J. Maas)的《荆棘与玫瑰之庭》(A Court of Thorns and Roses),到卡莉·哈特(Callie Hart)的《闪银精灵》(Quicksilver),都不是一种全新的文学类型,而是延续了数百年的文学传统。只要看看现代浪漫奇幻小说的中世纪前身,我们就能理解,为什么数以百万计的人为之着迷;为什么几百年过去了,仙灵爱情故事依然对我们拥有如此强大的吸引力;也能理解,为什么至今仍有人试图贬低和否定它们。
中世纪传奇文学(medieval romance)起源于十二世纪末的法国宫廷,并迅速风靡起来。它们很快传遍整个欧洲,不仅从一个国家传播到另一个国家,还逐渐向社会阶层的下层扩散,以至于连农场工人和贫困的修女都听说过这些故事。它们取材于更早期神话中的仙灵传说,尤其是亚瑟王传奇,并在改编与扩写的过程中被塑造成尽可能扣人心弦的故事,为当时的人们提供了与今天的浪漫奇幻小说相同的逃避现实的乐趣。
无论你读的是中世纪传奇,还是当代浪漫奇幻小说,都能看到闪耀的光芒、鲜血与冒险,更不用说水晶宫殿、壮丽而危机四伏的魔法领域、英俊得令人胆寒的仙灵骑士,以及生活在超凡华美之中的仙灵女王。正如一位十三世纪传奇文学的作者所指出的,谈论现实世界只会带来“悲伤与折磨”——既然如此,为什么不转向仙灵的世界呢?
当代浪漫奇幻小说中那种狂野的性自由,在中世纪传奇里同样存在。那些故事中充斥着纵欲的仙灵,无论男性还是女性,都积极追求性欲的满足。作品会细致描写仙灵的身体、双腿和胸部。尽管故事往往会对性行为本身轻描淡写,但仙灵与凡人总是在“索取自己渴望的东西”“彼此寻欢作乐”“将对方拥入怀中”,并让对方怀孕——即便其中一方或双方已经与别人结婚,甚至彼此才刚刚相识。
当然,仙灵情人中既有善良、温柔、彬彬有礼的角色,也有另一类令人心驰神往的人物:阴郁、危险、带着压迫感的仙灵男性情人,堪称一种古老版本的“暗黑爹系男友”(shadow-daddy)。仙灵身上往往萦绕着某种威胁感,即使故事最终以恋人终成眷属的圆满结局收场,他们身上那种黑暗的气息也从未真正消失。
与今天的浪漫奇幻小说一样,中世纪故事因为属于虚构作品,便成为一个安全的试验场,让人们得以在性观念受到压抑的社会中探索性欲。
这一点尤其重要,因为中世纪传奇与当代浪漫奇幻小说一样,往往由女性创作,例如十二世纪的诗人玛丽·德·法兰西(Marie de France);与此同时,它们也拥有大量女性读者——连乔叟都曾对此有所评论。
因此,这些故事常常成为女性探索自身欲望的空间,让她们暂时摆脱必须保持贞洁、顺从他人的观念。(这里有一些过于复杂、暂时无法展开的原因,但当时人们普遍认为,与仙灵发生关系并不完全算作真正的性行为。因此,与仙灵同床的女性,依然可能被视为处女。)
今天的浪漫奇幻小说仍然提供着类似的空间。尽管与中世纪相比,女性在性方面已经获得了更多自由,但我们对女性的欲望往往依然感到不自在。
当下许多浪漫奇幻小说以少女为目标读者,这绝非偶然。她们可能还无法公开谈论性,而这类作品在来自较为保守背景的女性中也颇受欢迎。
无论是现代还是中世纪的仙灵爱情故事,其中较为黑暗、带有强迫意味的关系,都可能反映出一种常见的幻想:人希望体验被某种强大力量彻底压倒的感觉。但这种设定还有另一层作用:它能够减轻人们心中残留的负罪感。毕竟,一场遭遇越是缺乏自愿成分,其中作为凡人的一方便越不必为此承担责任。
这些故事还为人们提供了挣脱性别角色束缚的空间。
在当代浪漫奇幻小说中,女性是英雄,是推动情节发展的核心人物。例如,萨拉·埃尔-阿里菲(Saara El-Arifi)的《仙灵血脉》(Faebound)中,女主角是一位精灵军事领袖;在《荆棘与玫瑰之庭》中,故事的核心人物则是一位女猎人。与之相对,男性恋人虽然表面上具有威胁性,内心深处却往往极其深情,也极其脆弱。
中世纪传奇同样颠覆了传统的性别角色。
你或许以为,这种文学类型讲的都是骑士营救陷入困境的少女,但事实上,故事更常描写的是强大的仙灵女王营救身陷困境的骑士。
以十二世纪的叙事诗《兰瓦尔》(Lanval)为例。故事讲述了一位身无分文、遭人冷落的骑士,如何一次又一次地得到自己所爱的仙灵女王的拯救。故事的结尾,仙灵女王骑马返回仙灵国度,而他则坐在她身后,一同离去。
尽管这些幻想对女性作家和读者的吸引力显而易见,男性也同样乐于沉浸其中。
《兰瓦尔》最初由一位女性创作,后来却被一位男性译成了其他语言。近些年来,据报道,美国浪漫奇幻小说的读者中有百分之十八是男性。他们同样喜欢阅读那些故事:男性角色可以坦率而毫无羞耻地表达爱意,而强大、有力量的女性也会深深爱着他们,并给予回应。
当然,中世纪的宫廷对仙灵爱情故事的批评并不陌生。
乔叟甚至创作了一部戏仿传奇作品《托帕斯爵士》(Sir Thopas),讲述一位骑士寻找精灵女王的故事。到了今天,浪漫奇幻小说的作者仍然会遭到记者的指责,被认为是在降低大众文化的水准。而一些记者撰写相关文章的方法,竟然只是翻阅小说,专门寻找其中那些不宜公开谈论的情色片段——这与乔叟在戏仿作品中插入有关精灵性爱的低俗笑话,并没有太大区别。
作为一种文学类型,浪漫奇幻小说很容易受到嘲弄,人们也很容易将其中的故事贬低为“情色小说”,仿佛除此之外便一无是处。
然而,仅凭这一点,并不足以解释围绕它的嘲讽。毕竟,现代奇幻小说中也有不少充斥着性描写的作品,却依然备受赞誉。乔治·马丁的《冰与火之歌》便是一个例子。
与其说这些恶意批评源于作品中的情色内容,不如说它们似乎更多地来自这样一个事实:这是一种深受女性喜爱的文学类型。
十四世纪,乔叟就曾嘲讽地声称,女性对传奇故事“怀有极大的敬意”;神职人员也曾激烈抱怨,女性竟然会“欢欣而自愿地”聆听这些故事。
今天,这种文学类型依然被指责为“让女性变得愚蠢”。甚至还有评论家认为,在文学节上讨论那些性感的女王,根本就不合适。
讽刺的是,仙灵爱情传奇为我们贡献了许多伟大的文学作品,其中一些至今仍广为人知。
莎士比亚《仲夏夜之梦》中的蒂泰妮娅(Titania)与奥伯龙(Oberon),其形象便直接源自中世纪传奇文学;而《堂吉诃德》虽然是一部戏仿传奇文学的作品,却令人心碎地缺少仙灵的身影。
另一些作品则几乎被人遗忘了,例如我个人最喜欢的故事之一《甘吉莫尔》(Guingamor)。
仙灵传奇还留下了大量早已被遗忘、却充满乐趣的作品。我私心最爱的,是十三世纪的《克拉里斯与拉里斯》(Claris and Laris)——这部作品有三万多行诗句,堪称一场纯粹的仙灵狂欢,荒诞得令人愉悦。
到了十六世纪末,中世纪传奇文学逐渐失去了昔日的风光。此前,它已经辉煌了整整四个世纪,创造了一个充满仙灵的文学世界。
这在一定程度上是因为仙灵本身的形象也发生了变化:它们逐渐变成了体型微小、轻盈飞舞的小精灵,作为情人的吸引力也随之下降——除非你恰好拥有某些相当特殊的癖好。
想到批评者们的态度几百年来竟然没有多少改变,确实令人沮丧。但与此同时,看到以女性为中心的仙灵幻想重新回归,又实在令人欣喜。毕竟,距离第一批中世纪传奇诞生,已经过去了数百年。
那么,为什么不试着读几部中世纪传奇,再读一些当代浪漫奇幻小说呢?
这样一来,你便参与到一种延续了数百年的文学传统之中。这是一种关于自由、想象与快乐的传统。而在我看来,我们很难再要求更多了。
作者:Sarah Clegg
编译:阿洛
校对:青青
来源: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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