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0月15日,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邦电子”)发布公告。公告显示,最高人民法院就其全资子公司广州穗邦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穗邦电子”)不服国知局第584497号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一案作出行政判决,撤销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一审判决及该无效决定,责令国知局重新审查。同时披露已与深圳科诺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诺桥”)达成和解。
Part.1 五案互诉后的终局
方邦电子与科诺桥之间并非一桩官司,而是一组互诉案件。根据2020年至2022年的多份公告,双方互相提起的诉讼至少有五件。
方邦电子作为原告的三件,均在广州知识产权法院起诉科诺桥及东莞市雅晨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其一,主张科诺桥等侵害其ZL201410016769.2号“电磁波屏蔽膜以及包含屏蔽膜的线路板的制作方法”发明专利权,案号(2020)粤73知民初621号;其二,主张侵害ZL201820351995.X号“电磁屏蔽膜及线路板”实用新型专利权,案号(2020)粤73知民初622号;其三,主张侵害ZL201210209214.0号“电磁屏蔽膜以及包含屏蔽膜的线路板的制作方法”发明专利权,案号(2021)粤73知民初403号。
科诺桥则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两件诉讼:其一,主张方邦电子侵害其ZL201210558375.0号“印刷电路板、高填充性电磁屏蔽膜及其制造方法”发明专利权,案号(2020)粤03民初5595号;其二,主张侵害其ZL201220710157.X号“印刷电路板及高填充性电磁屏蔽膜”实用新型专利权,案号(2020)粤03民初5596号。
拉锯的结果是多案先后偃旗息鼓。622号与403号两案中,方邦电子所主张的涉案专利先后被国家知识产权局宣告无效。基于诉讼策略考量,方邦电子撤回了这两起起诉,并就无效决定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另外,科诺桥在深圳中院起诉方邦电子的两件案件,亦于2022年2月撤诉。
五案之中,真正走到终审的正是本次公告的案件。2024年1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作出二审终审判决:科诺桥停止制造、销售、许诺销售落入该专利保护范围的产品;改判科诺桥赔偿方邦股份合理开支479100元,驳回双方其他诉讼请求。
但案件并未就此结束。2025年1月2日,国知局作出第584497号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宣告该专利权全部无效。穗邦电子不服,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北京知产法院一审判决维持无效决定。穗邦电子继续上诉后,最高人民法院近日作出(2025)最高法知行终1241号行政判决:撤销北京知识产权法院(2025)京73行初13532号行政判决,撤销国知局第584497号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责令国知局对涉案专利提出的无效宣告请求重新作出审查决定。
Part.2 国产替代赛道的身份转换
电磁波屏蔽膜是挠性线路板和软硬结合板的关键材料,作用是屏蔽手机等消费电子设备内部的电磁波干扰、保障高频信号传输完整性。方邦电子的HSF系列即热压型屏蔽膜产品,主打低插入损耗、高屏蔽效能与阻抗稳定性,终端客户包括三星、华为、OPPO、vivo、小米等品牌。
在这一细分市场,方邦电子的电磁屏蔽膜产品填补了我国在高端电磁屏蔽膜领域的空白,打破了境外企业的长期垄断,目前市场占有率居国内第一、全球第二;全球范围内的主要竞争对手为日本拓自达与东洋科美,国内层面,科诺桥是其电磁屏蔽膜业务的直接竞争者之一。一个长期由日本企业主导、国产化率快速提升的赛道里,头部厂商与追赶者之间围绕核心专利展开互诉与无效攻防,是竞争格局变化在司法层面的投射。
值得注意的是,方邦股份自身也曾作为被告,在同一技术领域遭遇国际竞争者的专利诉讼。2017年,日本大自达电线股份有限公司向广州知识产权法院起诉方邦电子侵害其电磁屏蔽膜专利权,索赔金额高达9200万元。该案经广州知识产权法院一审、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均判决驳回大自达电线全部诉讼请求。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在相关案例宣传中将该案称为“一个判决影响电磁屏蔽膜全球市场”的案件。
从被推上被告席,在司法层面为自研工艺正名;再到如今与科诺桥围绕核心专利展开互诉、无效攻防与行政诉讼交织,方邦电子在电磁屏蔽膜赛道上的身份已悄然改写:从国产替代浪潮中的突围者,变为核心专利的持有者与市场地位的捍卫者。这种从“被诉”到“互诉”、从防御到攻防的转换,既是企业个体成长的轨迹,也是国产电磁屏蔽膜产业从打破境外垄断走向内部竞合的缩影。
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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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IPRdaily中文网(iprdaily.cn)
作者:班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