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合作投资牛肉生意,只需出资2万元,货物售出就能分红……”邓先生等人轻信了他人的投资许诺,到头来不仅分红落空,投资款也打了水漂。
2026年5月,邓先生在网络结识刘某某,两人线下见面交谈融洽,随后互留联系方式。同年6月,刘某某得知邓先生计划在南宁做牛肉销售生意后,声称自己在南宁冷库有一批冰鲜牛肚,邀约邓先生合伙投资。为打消邓先生的顾虑,刘某某专门带邓先生前往冷库实地参观。邓先生碍于朋友关系,又见冷库内存有现货,便将2万元投资款交给刘某某。一段时间后,邓先生多次联系刘某某询问分红,对方一直含糊推脱。当邓先生提出当面核对项目情况时,刘某某拒不见面,还直接拉黑邓先生联系方式。邓先生察觉自己可能上当受骗,遂于7月16日到公安机关报案。接警后,县公安局灵城派出所迅速开展调查取证,依法立为诈骗案进行侦查。
10月13日9时许,在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及相关部门协同支持下,经周密部署,民警奔赴广东省中山市某镇,在一出租屋内成功抓获犯罪嫌疑人刘某某(灵山县人)。经审讯,刘某某对其实施诈骗的犯罪事实供认在案。经民警深挖线索,刘某某又供述了其曾于2026年7月以同样的手法诈骗幸先生的犯罪事实。经查,刘某某为偿还债务,结识邓先生等人后虚构牛肉合伙项目,骗取对方钱财。
目前,刘某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来源:灵山警方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