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乾隆年间,甘肃阶州西固城,山路刚下过雨,一名负责地方事务的州同正在查看粮册。有人问:“这里明明已有阶州,为何还要另设一个分州?”州同答道:“不是另立一州,而是离州治太远,若事事送到本州办理,百姓和官府都要耽误。”
这几句话,恰好点出了清代甘肃设置分州、分县的原因。
甘肃地域辽阔,东部沟壑纵横,南部山地相连,西北又有大片戈壁和荒漠。清代交通主要依靠驿道、车马和水运,从一个县境赶到县城,往往需要数日。遇到雨雪封路,递送文书、征收钱粮、审理案件都会受到影响。
县衙设在一处,并不代表县令能够及时管到全境。于是,清廷便在距离县城较远、人口较多或交通位置重要的地方,派出县丞、主簿等佐贰官驻扎。这些官员不是普通办事人员,而是替本州、本县分担钱粮征收和刑名审理。
这里的“分”,不能简单理解为从原县完全独立出去。分州、分县通常仍与原来的州县保持隶属关系,驻地官员也往往受原主官节制。不过,在钱粮、仓储、治安和诉讼方面,他们已经拥有相当实际的权力,某些地方几乎具备了一个小型县级机构的功能。
甘肃的分州、分县,大体集中在几类地方:一是边远地区,二是商旅往来的要道,三是人口逐渐增加的新兴聚落,四是原有县域过于宽广、县衙难以兼顾的区域。它们的出现,既是行政管理的补丁,也是后来许多县份形成的前身。
在河东一带,灵州花马池分州颇有代表性。花马池原是明代重要营堡,清雍正时期改设为灵州花马池分州。民国二年,即1913年,改置为盐池县,今天属于宁夏盐池县。它从军事据点转为地方行政中心,反映出边地治理重心的变化。
海城县打拉池分县,则位于今白银市平川区一带。打拉池早期便是交通和驻防地点,清同治十三年,即1874年,海城县设立后,在打拉池堡派驻县丞,形成分县。民国二年撤销,辖地划归靖远县。后来平川设区,打拉池又成为当地基层聚落。
河西地区的分置,更能说明人口、交通与行政之间的关系。张掖县东乐分县,清乾隆八年,即1743年,在东乐堡设置县丞。民国二年升为东乐县,民国十八年改名民乐县。如今的民乐县,正是由这处分县逐渐发展而来。
高台县毛目分县,位于今金塔县东北部鼎新镇一带。它在民国二年由高台县析置,后来改为鼎新县。肃州王子庄分州则设在河西走廊西部,清雍正年间已经成为肃州直隶州的重要分治区域,民国二年改设金塔县。
兰州以西的红水分县,也走过类似道路。红水堡原属皋兰县,清乾隆年间设县丞驻守,称红水分县。民国二年升为红水县,1933年又与靖远县黄河以西部分合并,形成景泰县。今天景泰县的地域格局,便与这次行政调整有直接关系。
狄道州沙泥分州设在今临洮县太石镇附近。清乾隆五年,即1740年,因沙泥驿位置重要,在此设分州。民国初年改为沙县,后因与福建沙县同名,1914年改称洮沙县。1950年5月撤销,辖地重新划归临洮县。
陇南和天水的山地,行政分治同样明显。阶州西固分州,今为舟曲县一带,清乾隆元年仍设州同驻守,民国二年改置西固县。后来经过区域调整,西固县部分地区析出宕昌县,原地又逐步形成舟曲县。
秦州三岔分州位于今麦积区三岔镇。清乾隆二十五年,秦州州判在吴砦分署政务,形成三岔分州,也称三岔厅。1929年并入天水县。它没有延续为今天的县,但其设置说明,山地交通阻隔曾经给秦州治理带来不小压力。
陇中和陇东的分县,数量也不少。固原州硝河城分州在今宁夏西吉县东南,隆德县庄浪分县后来发展为庄浪县。陇西县漳县分县则保留了原漳县县治,县丞负责仓库钱粮以及命案、盗案和词讼,只是童生应试仍须前往陇西。
安化县董志原分县设在今庆阳市西峰区附近。清同治十三年,董志原设分县,民国二年撤销并入安化县,后来安化县改称庆阳县。分县虽然短暂,却为地方聚落保留了行政中心和人口基础。
清代这些分州、分县并非一成不变。有的升为正式县,有的改名,有的因财政和交通条件变化而裁撤,也有的在新一轮区域调整中并入邻县。盐池、民乐、景泰、舟曲、庄浪、漳县,都是从这类分治格局中逐步走出的县份。分字虽小,却记录了甘肃地方治理从“一个县管一大片”走向分区管理的过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