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新修改的《律师法》关于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落实落地,进一步深化刑事庭审实质化探索,持续优化刑事案件法庭调查规程,2026年10月15日下午,在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上海市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的指导下,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一中院)联合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举办刑事审判“实战化”训练营第四期活动。
本次活动以“规范庭审程序 做实庭审实质化”为主题,汇聚了来自最高人民法院、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上海一中院及辖区法院、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及相关区检察院、上海市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上海交通大学、同济大学、上海社会科学院及数家律师事务所等单位的实务界人士、专家、学者共50余人。通过控、辩、审、学同台交流,分享办案体会、交流工作思路,着力破解庭审难题,真正实现事实之争、法理之辩“庭上见”。
活动中,上海一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吴金水,上海社会科学院常务副院长姚建龙分别致辞,上海一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黄伯青主持。
上海一中院院长吴金水提出,庭审是司法审判的核心阵地,是守护公平正义的重要关口,更是检验司法能力、彰显司法公信力的直观窗口,并提出三点意见:一是认清形势之变,直面刑事庭审的新考验。注重通过庭审查明事实、化解纠纷,回应人民群众对程序公正、实体公正的更高期待。二是聚焦问题之本,把握庭审实质化的核心要义。切实做到坚持程序公正,用好庭前程序,完善法庭调查规程,提高应急处突能力,确保庭审高效有序。三是汇聚四方之智,凝聚研讨合力。推动理论与实务深度交融,促进控辩审学四方良性互动,真正实现以学促干、以研促改、以练促强。
上海社会科学院常务副院长姚建龙指出,充分发挥庭审的作用,是确保案件处理质量和司法公正的主要环节。本次活动立足司法实践,具有重要意义:第一,为法律职业共同体搭建平台。法律职业共同体围绕疑难案件、新型问题共同研讨,有助于统一法律适用思路,凝聚司法共识。第二,为司法实践增添智力。优质研讨成果能为全面推进法治建设、实现司法工作现代化提供坚实的智力支撑。第三,为学术研究搭建桥梁。学术机构与实务部门深化交流合作,实现理论与实践双向融合。第四,为刑事法治筑牢制度基础。同台研讨既总结制度性改革成果,又为进一步破除庭审形式化难题建言献策。
主持人:卢进
发言人:吴菊萍
发言人:王思维
发言人:陈兵
发言人:孙长永
与谈人:袁小刚
该部分议题由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刑庭副庭长卢进主持,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吴菊萍,上海博和汉商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思维,上海一中院刑庭三级高级法官陈兵,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讲席教授孙长永围绕“落实诉权保障 发挥庭前会议的程序性事项解决机能”“恪守证据裁判 落实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等问题展开研讨。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袁小刚发表与谈意见,袁小刚副院长认为,审判人员要善于学习和运用关于庭审程序的规范性文件,强化控辩沟通,坚持居中裁判、文明司法。
主持人:王欣元
发言人:朱能立
发言人:崔天送
发言人:施洪波
发言人:刘磊
与谈人:陈庆瑞
该部分议题由上海一中院刑庭四级高级法官王欣元主持,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朱能立,北京中凯(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崔天送,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副庭长施洪波,同济大学法学院教授刘磊围绕“多被告人案件讯问与对质程序的实务运用”“完善证人、鉴定人出庭机制 破解证人、鉴定人出庭难题”等问题展开研讨。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陈庆瑞发表与谈意见,陈庆瑞专委认为,落实庭审实质化,需完善发问、证人、鉴定人出庭程序与配套保障机制,依法审慎适用分案审理并设置权利补偿机制。
主持人:刘娟娟
发言人:王薇
发言人:师青正
发言人:胡媛
发言人:陈海锋
与谈人:喻海松
该部分议题由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刑庭庭长刘娟娟主持,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第三检察部副主任王薇,上海段和段律师事务所律师师青正,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庭长胡媛,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研究员陈海锋围绕“分类举证质证 提高庭审质量与审判效率”“技术侦查证据的法庭调查与保密保护”等问题展开研讨。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喻海松发表与谈意见。喻海松副主任强调要做到:第一,更新司法理念。要从对人之诉走向对人之诉与对物之诉并重。由此,侦查取证、提起公诉、法庭审理等刑事诉讼各个环节都要高度重视涉案财物的有关问题。第二,系统理解法条。证据材料只有经过法庭查证属实的,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据此,对于庭外核实证据等规定,需要与上述规定衔接起来,确保准确适用。第三,实现司法公正。司法公正包括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要坚持庭审实质化,做实事实之争、法理之辩“庭上见”,让司法公正可见、可感、可期。
主持人:房素平
发言人:徐翀
发言人:傅建平
发言人:田炼
发言人:刘婉婷
与谈人:林喜芬
该部分议题由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刑庭庭长房素平主持,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第二检察部主任徐翀,上海七方律师事务所律师傅建平,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三庭副庭长田炼,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助理研究员刘婉婷围绕“涉众型案件庭审被害人参与的实践困境与程序优化”“庭审突发状况的规范处置”等问题展开研讨。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副院长、教授林喜芬发表与谈意见,林喜芬副院长认为,涉众型案件可通过多元方式保障被害人的知情权与有序参与,处置庭审突发事件需遵循安全优先、权责清晰、措施适当。
上海市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会长黄祥青、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周加海分别进行总结点评。上海一中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肖晚祥主持。
上海市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会长黄祥青,就推进庭审实质化提出四点意见:一是持续更新与提升诉讼理念。要树立程序意识,加强对程序规则的掌握和运用,坚持司法理性,准确把握庭审实质化与审委会机制等的关系。二是完善和加强诉讼规范建设。坚持程序优先、实体问题集中审理,进一步细化繁简案件审理、对物之诉等诉讼规则,有效配置司法资源。三是提升和传承审判技巧。充分重视实践中形成的分案审理、“四步审判法”等有效审判技巧,提升审判质效。四是强化司法责任意识,注重对法律原则和法律精神的运用。在部分法律规范不明确的情况下,审判人员要强化责任意识,根据法律原则、精神应对新情况。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周加海对本次研讨会给予充分肯定,表示本次研讨会“主题好、形式好、效果好、场所好”。周加海主任指出,要充分认识刑事审判的重要性,增强惩罚犯罪、保护人民,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人民权益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在以审判为中心诉讼制度改革持续深化的背景下,要准确把握繁简分流,按照庭审实质化的要求办好繁案。
要做到“四个强化”:一是强化思想认识。提高程序公正、依法办案的意识,准确解释和运用法律。二是强化能力提升。全面提升业务能力、沟通能力、抗压能力和应急能力,有效应对复杂场景。三是强化规则供给。研究增加管辖、回避、庭审发问方式、涉案财物处置等方面的规则供给。四是强化良性互动。维护公平正义是法律职业共同体的共同使命,各方要增进互信,加强协同,共同促进完善司法公正实现和评价机制。
文:杨聪宇 吴广振
图:苏弋
值班编辑:姚卫华 王佳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