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10月15日讯 近日,民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农业农村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农村助老员队伍建设的通知》(以下称《通知》),聚焦农村养老现实需求,从队伍充实、服务内容、规范管理多方面作出部署,进一步补齐农村养老服务短板,助力乡村全面振兴。

据了解,此次出台文件旨在落实中央关于养老服务改革、乡村全面振兴相关部署,依托防止返贫致贫就业帮扶、就业困难人员援助机制,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因地制宜建设农村助老员队伍,兼顾养老服务供给与乡村就业扩容双重目标。

在队伍来源上,《通知》明确拓宽三类渠道。发挥“银龄行动”作用,鼓励身体条件允许的农村老年人以志愿者身份参与助老服务,依托基层老年协会开展互助养老。开发农村助老公益性岗位,面向脱贫人口、就业困难人员等困难群众,就近就地安排就业,岗位补贴原则上不高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可统筹福利彩票公益金、集体收益等资金予以保障。同时引导养老服务机构组建助老服务团队,开放设施站点,提供专业技术支撑,吸纳困难群体就业,落实相关扶持政策。

《通知》划定农村助老员五大服务内容。主要包括服务需求收集和资源链接、政策和知识宣传、紧急援助和其他服务。其他服务包括协助村(居)民委员会开展互助性养老服务、老年助餐服务,做好村(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站点的日常管理与服务工作,协助为社会救助对象中的老年人提供服务类社会救助等。

《通知》要求,规范农村助老员管理。岗位配置实行分类施策,老龄化程度高、特殊困难老人数量多的村(社区)可配2名助老员,一般重点村配1名,其余村可跨村联合配备。各地要围绕政策法规、上门实操、应急处置开展常态化培训,依托县级养老平台强化对农村助老员的服务示范、技能指导和资源支持。严格服务评价,加强质效管理,改进助老服务内容和方式,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做法,积极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老年人的良好氛围。

闪电新闻记者刘国栋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