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深圳压轴出手。
北京、上海、广州之后,四个一线城市里,最后一份现房销售细则,落地了。
深圳住建局、规自局和金融监管局三部门今天联合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关于完善商品住房销售制度的通知〉的实施意见》。
这份文件名字有点长,大嘴整理了下,核心就六条。
1、封顶才准卖
8月28日后新出让的地块,预售必须楼栋主体封顶。以前挖个坑就卖楼花,现在不行了,楼得先封顶。
封顶只是门票,预售资金还要全程监管,竣工配套达标才解冻。开发商想边建边卖边挪钱,基本被堵死。原来那种“先收钱、慢慢建、钱挪走”的玩法,往后很难再玩。
2. 定金最多3%
现售项目,已经取得住宅楼栋主体结构工程施工许可的,可以收定金,上限是购房总价的3%。
北京是1%,广州是5%,深圳跟上海一样,定在3%。如果开发企业违约,不能按期交房,购房人有权解约,定金返还,违约责任照样追。
3. 银行不再先放贷
8月28日后拿预售证的项目,竣工备案后才发个人房贷,含公积金,贷款资金打入监管账户。
以前房子没封顶,贷款先到位;现在房子没验收,银行不放款。银行的钱不再当先锋,改当后勤。公积金也一样,跟着竣工备案走。
4. 一个项目一家主办行
8月28日后签开发贷的项目,一个项目一家主办银行。开发贷、项目自有资金、现房销售资金,全部归集到主办银行账户。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主办银行开立资金监管账户,承担预售资金和现房定金的具体监管工作。钱从哪里来、到哪里去,链条更清楚。
5. 地价可分期,想卖房先结账
8月28日后新出让宅地,地价款可以分期。首期不低于50%,30天内缴清;余款一般一年内,特殊项目经集体决策可两年内缴清,不计利息。
但地价款缴清后,才能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核发该出让合同范围内第一批次商品住房预售许可。
说白了,地可以先拿,钱可以慢慢给,但想卖房,先把账结了。这条影响不小:狠在缴清才发证,温柔在免息分期。
6. 好房子给钱
支持现房销售和“好房子”项目的开发贷款。强化工程质量监管,规范市场秩序。
好房子有融资支持,质量不行监管上门,市场乱来查处伺候。以前高周转拿奖,现在好房子拿钱。
六条看下来,深圳的特点不在底线,而在细节。
封顶认定要四方签字,北京要五方;定金3%,不学北京1%,也不学广州5%;地价分期最长两年,和北京一样宽;在途项目过渡到2027年12月31日,三旧改造历史遗留项目另行研究。
广州支持分期分栋开发,深圳没有明确;深圳把公积金中心拉下场管预售资金和现房定金,还把“好房子”写进融资支持。
深圳不是最松,也不是最严,是最细。
为什么深圳能做得这么细?核心还是财政结构不一样。深圳财政不那么依赖卖地。土地收入对深圳来说,是锦上添花,不是救命稻草。
深圳的钱袋子,主要不是从地里刨出来的,是从工厂、写字楼、科技公司、物流、专利、个税里长出来的。
所以预售收紧,深圳不慌;地价分期,深圳不急;过渡期到2027年底,深圳压力也没那么大。
别的城市可能担心土地收入,深圳更敢让市场慢下来,把交付和质量管起来。别的城市是断奶,深圳是换食谱。
这次深圳新政,表面是调控,背后是底气。不是深圳运气好,是深圳早就不把鸡蛋放在一个篮子里。
对购房者来说,风险小一点;对开发商来说,楼得盖好、交好;对银行和监管来说,钱要看住。
房子回归房子本身,这大概就是深圳这份细则最务实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