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政府

关于莱阳化工产业园调区的批复

鲁政字〔2026〕134号

烟台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莱阳化工产业园调区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莱阳化工产业园调整核准面积。

二、调区后,莱阳化工产业园面积6.0098平方公里,四至范围为东至莱穴路,南至荆山路,西至珠江路,北至北环路。

三、你市要严格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要求,依据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等相关规划,以及“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和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效能管理,努力将莱阳化工产业园打造成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活力区和引领区。要完善基础设施配套,强化安全环保整治,优化产业空间布局,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积极构建化工园区发展新局面。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要会同省政府有关部门加强工作指导,提升服务质效,加快推动全省化工园区集约集聚高质量发展。

山东省人民政府

2026年10月13日

来源:山东省人民政府网站

编辑:尹洪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