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能想到,从缅甸电诈园区死里逃生捡回一条命,醒来第一件事不是和家人抱头痛哭庆祝新生,而是挨个给网贷平台打电话求分期。这不是编出来的段子,是演员王星正在经历的真事。当初中泰缅三方联手把人救回来,大家都喊着祖国强大,故事本该在这里圆满落幕,可没人想到,后续的烂摊子,全压在了王星自己身上。
2025年初王星被骗去泰国拍戏,刚过去就被转卖到缅甸妙瓦底电诈园,短短四天就被转卖三次,运气够好才赶在出事前被救回国。人是平平安安回来了,可电诈团伙没白扣他这几天,早就把他榨得干干净净。不法分子拿了他的手机,逼着他刷脸,用他的身份在好几个网贷平台套了八万多,钱一分不剩全流去了境外空户,债务全记在王星名下。
现在王星每天一睁眼,就是各种催收电话找上门,逼得他没办法,只能跟好几个平台签了分期,每个月固定要还四千多,要连还三年。他现在根本接不到戏,演艺工作直接归零,出事前一天赚的还不到两百块,连每月四千的还款都凑不出来,只能转头找女朋友借钱。到现在他已经欠了女朋友三万六,节目里被问什么时候结婚,他只说得出三个字,结不起。
王星明明是被官方定性的受害者,现在却要拿着自己的活命钱,给犯罪分子犯下的错擦屁股。懂法的朋友都能看出来,这事其实有条明文规定的出路,民法典写得很清楚,被胁迫签的合同,当事人可以申请撤销,撤销之后合同根本不算数,不用还本付息。律师也明确说了,只要王星能证明是被胁迫签的网贷合同,起诉就能撤销这笔债。
可问题是,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这把法律给的武器,王星根本握不住。卡壳的地方说出来很无奈,就是举证。胁迫和拘禁全发生在境外封闭的电诈园里,哪来的监控,哪来的第三方证人,犯罪分子也不可能给你留证据的机会。网贷平台那边拿着全套手续,人脸核验、电子合同、放款流水一样不缺,“本人操作”这个名头,人家先占住了法理。
王星要推翻这个结论,得拿出一整条完整的证据链,证明哪怕刷脸的是他自己,当时他也是被逼的没别的选。这事难就难在,不是事实不存在,是事实发生的地方,根本就不让你留证据。还有个更急的坎儿,法律规定,被胁迫的撤销权要从胁迫结束那天起一年内行使,这个时间还不终止不中断。王星2025年初才回国,现在这个窗口期都快到甚至可能已经过了,真超了期,撤销权直接没,这条路直接就堵死了。
再说说网贷平台这边,其实这事里平台的风控本身就有漏洞。现在网贷都把活体人脸识别当最后一道安全闸,可这套体系预设了一个前提,就是镜头前的人是能自己做主的。要是人身自由被控制,被逼着对着镜头刷脸,那再精准的核验也成了犯罪分子的通行证,你核对越准,钱放得越快,犯罪分子越高兴。甚至还有部分平台,就凭一张身份证照片就敢放款,连人脸识别都懒得做,本身就是风控没做好,出事了反倒拿“已经本人认证”当挡箭牌,不肯认账。
国内现在类似的案子,判法也不一样。之前北京三中院有个案子,当事人说自己被胁迫,既没报案也没提撤销,拿不出证王星现在选择乖乖分期还钱,看着好像是认栽了,其实就是他在当前的处境里能选的最划算的办法。要是他敢不还逾期,征信直接留污点,催收还天天上门堵你,真要打官司打个一年半载,他根本耗不起。征信污点可不是闹着玩的,不光以后贷不了款,找工作租房都受影响,他本来就没收入,哪敢赌这个。
据,最后法院判当事人自己承担。广水市法院另一起案子,当事人余某某被胁迫签了借条,最后法院判撤销借条,不用还2026年十月央视出了缅北电诈覆灭的纪录片,王星又一次被大家关注到。他发微博说由衷感谢祖国,这话当然真心,可感恩解决不了每个月四千多的账单,该还的钱一分都不会少。这事说白了,暴露出一整条链条的问题,犯罪分子钻了人脸识别的空子,平台拿流程合规当挡箭牌不肯担责,法律条文看着清楚,真到了举证和时效这一步,就成了写在纸上的权利,最后所有锅都甩给受害者自己背。
钱。不管结果是什么,赢输全卡在证据这每个环节都按着规则走,可所有规则加起来,最后就是受害者替犯罪分子买单,这事说出去谁听了不觉得憋屈。不少网友给王星出主意,说大不了征信黑了,打赢官司拿着判决书就能改征信,理论上这条路没错啊。可你想想,一个连每个月四千还款都要借女朋友钱的人,哪有时间精力金钱去打一场要跨国找证据的官司?武器再好,你拿不起来,也没用啊。
两个字上,一点商量的余地都没有
其实一个社会的法治水平够不够高,不光看能不能把人从境外救回来,更要看救回来之后,能不能不让受害者替坏人还债。王星这事,法律说他可以不用还,可现实里他就得先挨着每个月还款。这中间的落差,其实就是整个体系留给普通受害者的缝隙和缺口。谁也说不准,下一个遇上这种事的人是谁,总不能没个死里逃生的人,回来还要接着替犯罪分子还债吧。
参考资料:央视新闻 缅北电诈覆灭纪录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