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名叫律师象象的博主,发了一张图片,并用了“有姐妹说”,就开始攻击胖东来招聘违法了。
10月4日,律师象象在微博发文说,“有姐妹说,这是许昌胖东来梦之城的招聘广告。 看着像是第三方在群里发的招聘信息。(不知道是最近的,还是之前的?去年8月份的时候胖东来就被曝出来保安只招男性一事)”
她接着说,如果胖东来在招人的时候确实有这种性别要求或者默许第三方发这种招聘信息了,那本律师可要大声提醒胖东来了:你们这是违法的!!
她还@胖东来,法律禁止用人单位性别歧视。在招聘信息里写“只限男性”、“只限女性”、“某性优先”就是赤裸裸的性别歧视。
注意,律师象象用的是“有姐妹说”,而不是她亲眼所见,或有媒体正式报道,而只是“有姐妹说”。“有姐妹说”就可以不加调查和核实地将棍子挥向胖东来,攻击胖东来招聘违法。而且,使用了“赤裸裸”这种攻击性极强的词。
这个律师象象,够狠。
我不知道,律师象象的律师身份是李逵还是李鬼,如果是李鬼,那就是在假律师身份招摇撞骗;如果是李逵,那这样的律师也是够呛。
要知道,法律讲的是证据,必须证据确凿,才能最终下结论。
然而,律师象象只是“有姐妹说”,说什么呢?说“这是许昌胖东来梦之城的招聘广告”,就立马对胖东来开火了。如果律师象象真的是律师,可是律师界的悲哀啊。
此时此刻,我不得不大声说,于东来啊,于东来,你真的不该把胖东来做得这么好,这么令人羡慕,以至于成了某些人攻击的目标,让有的人一天24小时盯着你们,盼望着企业能出点负面新闻,好让他们大肆发挥。
想一想,这两年来,围绕胖东来的攻击不算少吧,结果呢,不是诬蔑就是诽谤。为此,于东来也动用过法律武器。只是,于东来还是太仁慈,没有将违法者绳之以法,也没有将他们真正赔疼,以至于仍然有人在紧盯着胖东来,想方设法攻击胖东来。
就律师象象的攻击来看,纵然此次招聘确实是胖东来的,真的有那么可怕吗?所谓的性别歧视有那么严重吗?还“赤裸裸”的,也太对“赤裸裸”感兴趣了吧。
我们承认,相关法律确实对性别歧视有规定,要求“除国家规定的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但是,法律也没有说,用工单位不能依据实际做一些选择。
宪法还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呢,为什么单位招聘时,可以提出学历、文凭等方面的要求,可以有能力、阅历等方面的选择。按照律师象象的说法,岂不也是违法,而且是违反的宪法。
用人单位有用人单位的具体要求,只要不是明显的歧视性招聘,而是根据岗位的特点,提出一些具体要求,有什么错?家庭中还普遍存在女性在洗衣、做饭、带娃方面适当多一些,男性在重活、体力活、对外交往等方面适当多一些的情况呢,这算不算性别歧视呢?律师象象自己在家里是什么角色呢?家庭分工又是如何的呢?其父母这辈子又是如何分工的呢?
医院里的护士,女性明显多一些,医生则男性多一些,是性别歧视吗?律师象象生娃时,希望女性医生和护士还是男性医生和护士?有性别歧视现象吗?
再如生娃后,为什么都希望自己的母亲或婆婆在身边照顾,而不是父亲或公公呢?难道这也是性别歧视?不就是母亲或婆婆照顾起来方便嘛,与性别歧视有毛关系啊。
保安要求是男性,当然是根据职业来确定的。因为,一旦遇到抢劫、盗窃等方面的问题时,男性在处理方面确实比女性要强不少。反过来,在保洁方面,女性也要比男性细致、认真一些,这与性别歧视有啥关系。
只能这样说,有的人,真正是唯恐天下不乱,真正是见不得别人好,可以见风就是雨,可以“有姐妹说”就对胖东来展开攻击。
正常情况下,有这样一家好企业,应当共同呵护,让其做得更好,并造福更多人。同时,也能够让其他企业向胖东来学习,让企业更好地造福居民,也让居民能够与企业更好地共生存、共发展、共进步,而不是总想着去咬胖东来一口。
在这个世界上,任何事、任何行为,都只能追求一个相对公平,而无法追求绝对公平。招聘也好,用人也罢,都不可能像做算术题一样,1+1=2,2+5=7,不能有任何差错,而应当像几何题一样,有多种解法。绝不能有自己会哪一种解法,其他解法就都是错误的想法。
法律规定的不能性别歧视,也只能是相对的,而不是绝对的。如果法律在性别歧视问题上的规定是绝对的,那就没有一个单位能够生存。譬如机关的男女比例、机关干部的男女比例,就都得重新调整。否则,绝对是性别歧视,女性比例太低了。事实呢?调整了吗?
所以,作为律师,如果律师象象连这个现状都没有弄清楚,就不要去指责别人了。更别说,用的是“有姐妹说”这种长舌妇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