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药环刑辩实战

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的三个辩护突破口

2022年"两高"新解释一出,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的辩护逻辑整个变了。以前是"唯数量论",物种对上了、数量够了,基本就定了。现在转向以价值为核心,综合考量社会危害性。

什么意思?这类案件不再是"物种对了就定罪、数量够了就重判"的简单算术题了,辩护空间被实质性打开。

但说实话,很多同行还在按老思路办,上来就认"物种对、数量对、我认罚",三层辩护空间硬生生压成一层。该打的不明知没打,该压的价值没压,该争的出罪没争,当事人从可能不诉变成实刑。这才是最大的误区。

思路可以拆成三层,逐层往里打:主观明知解决"有没有罪",物种鉴定与价值评估解决"判多少年",行为危害性与可罚性解决"要不要动用刑罚"。

突破口 一

主观明知:解决"有没有罪"

本罪是故意犯罪,没有明知就不构成犯罪。但别高兴太早,司法实践中"明知"不要求你准确说出物种学名和保护级别,只要知道"这东西国家不让随便交易",就可能被推定明知。

所以辩护不能停在"我不知道是保护动物"这句空话上,得落到实处,从五个维度逐一审查:

聊天记录里有没有出现物种名称、保护级别等关键词;交易价格是否明显偏离正常市场价,异常高价或低价都可能反向推定明知;行为人有没有相关行业从业经历,从业者的注意义务高于普通人;卖家是否刻意隐瞒真实物种信息,用代号、暗语交易;涉案物种是不是刚新增进保护名录,行为人是否处于认知过渡期。

争议空间:司法解释明确,对人工繁育成熟、市场普遍作为宠物交易的物种,要审慎认定主观明知。但"审慎"到什么程度,各地掌握标准不一。普通人认知局限、误捕误收、没有认知途径的,不能客观归罪。

我们办过一起脆蛇蜥案,当事人出售时该物种刚从"三有"升级为国家二级保护,处于法规衔接空白期,当事人根本没有合理途径知晓升级信息。最终检察院不起诉。

突破口 二

物种鉴定与价值评估:解决"判多少年"

本罪量刑完全以价值为标尺:2万至20万元处五年以下,20万至200万元属"情节严重"处五至十年,200万元以上属"情节特别严重"处十年以上。价值认定错了,全案量刑崩塌。

质证分三层走,层层递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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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打鉴定资质和检材同一性。审查鉴定机构有没有相应资质,涉及DNA鉴定的需要法医物证类资质,仅有生态环境类资质可能不够。检材提取和封存程序是否合法、样本有无污染、是否确属保护名录或CITES附录核准物种,每一项都可能动摇鉴定根基。我们办过一起蛤蚧案,现场查获150只,到办案场所变成182只,中间数小时物证失控,检材同一性无法确认。数量差异直接动摇整份鉴定意见的合法性基础。

再区分野生与人工繁育个体。来源存疑时存疑有利于被告人,列入人工繁育名录的物种价值可大幅折价,部分能按基准价值的10%计算。控方不能证明是野生个体的,应按人工繁育标准从低认定。

争议空间:实务中争议很大,有些办案机关倾向于默认按野生认定,辩方必须主动举证。

最后复核价值评估报告。复核计价规则是否符合《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价值评估方法》,基准价值和保护级别倍数适用是否准确。动物制品与活体动物的计算标准不同,不能直接按整体价值折算。必要时申请评估人员出庭、申请专家辅助人出庭或申请重新评估,争取把价值压到立案标准以下,至少降一档量刑。

突破口 三

行为危害性与可罚性:解决"要不要动用刑罚"

司法解释第十二条和第十三条确立了一个关键规则:不是只要物种对了就一律定罪。人工繁育技术成熟、已成规模,作为宠物买卖、运输的,一般不作为犯罪处理。

注意,这是出罪,不是从轻。就是直接不作为犯罪处理,不进刑法的大门。

定罪量刑必须综合考量:人工繁育成熟程度、野外种群有没有受到实际损害、行为目的是自用还是营利、是否造成动物死亡、能否追回、退赃退赔、悔罪表现等。

辩护思路很明确:仅涉及人工繁育成熟个体交易、未破坏野外种群的,社会危害性显著轻微,可以不作为犯罪处理。费氏牡丹鹦鹉这类典型宠物案件已有大量不起诉先例。即使价值达到较高档位,只要动物未死亡、全部追回、退赃退赔、认罪悔罪且无从重情节,仍可争取跨档下调量刑。

一句话总结

主观明知定有没有罪,物种价值定判多少年,人工繁育与危害性决定要不要动用刑罚。三层递进,逐层争取最优结果。

先打有没有,再打重不重,最后打值不值得动用刑罚。第一层打掉最好,打不掉就第二层压价值,压不动就第三层争取不诉或缓刑。每一层都有独立空间,每一层都值得死磕。

作者:邹玉杰律师

九章刑辩创始人,安徽律师门户网创始人;

安徽省律协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亳州市律协刑委会主任,金亚太(亳州)律师事务所主任;

全市看守所律师特约监督员,亳州市检察院人民监督员,谯城区法学会首席法律咨询专家……

荣誉奖项:

亳州市法律援助优秀律师,亳州市律师协会论文比赛一等奖;

金亚太律师事务所优秀律师,金亚太律所成立30周年拓荒功勋奖,长三角刑辩三百人才工程"杰出表现奖"……

专业研修:

中国人民大学9·11刑辩高级研修班第七期学员,华东政法大学刑事辩护高级研修班第一期、第五期学员;

并持续参加庭立方、iCourt等机构的刑事辩护专项研修。

目标:穷二十年蛮力,救一百条人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