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安剑律师事务所周兆成律师。
广东遂溪一所小学,家委会在家长群发起倡议,号召家长捐款,给教室安装空调,对外宣称捐款完全自愿。但是采用实名接龙的方式登记名单和金额,不少家长坦言,看到群里大家依次报名,心里有压力,不敢不捐。事件发酵之后,教育局介入,责令立刻停止这次捐款,并且督促家委会把已经收取的捐款全额退还给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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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家长疑惑,明明说是自愿捐款,为什么教育局直接叫停?
第一,从法律上来说,捐赠最核心的原则就是自愿。虽然没有硬性要求必须捐款,但实名公开接龙,会在客观上形成心理压力,容易把自愿捐赠变成道德裹挟,属于变相摊派,违背捐赠的自愿原则。《义务教育法》明确,公办学校教学设施,本就应当由财政予以保障,不能把设施建设成本转嫁到家长身上。
第二,厘清家委会的定位。家委会只是家长自治组织,没有权力组织全体家长集资摊派。即便是改善班级环境,也不能通过公开实名接龙这种方式,给不参与捐款的家长和孩子造成无形压力。合法的公益捐赠,面向社会爱心人士,不能在班级家长内部实名统计、裹挟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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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也要区分,单纯家长个人自愿主动捐款,和家委会组织在群内实名接龙集资,二者性质不一样。是否构成变相摊派,要结合组织形式、资金收取方式、是否给家长造成心理压力综合判断。
第三,如果遇到类似情况,家长有拒绝的权利。不需要因为担心孩子被区别对待而被迫出钱。一旦遇到以家委会名义摊派费用、实名接龙施压,可以保留聊天记录、截图证据,向教育局投诉。
周兆成律师提醒:自愿捐赠的前提,是可以安心选择捐或者不捐,不被公开点名、不被道德绑架。家校共建不能变成家长的经济负担,家委会组织活动,也要守住法律和政策红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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