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40万租住大平层,退租被要求全套换新,租房不该上演“提灯定损”式闹剧…
杭州这起租房纠纷冲上热搜,看完让人唏嘘。租客两年实打实交出四十多万租金,退租交接时,仅仅因为家具墙面出现破损污渍,房东不仅要全额扣下押金,还提出整套家具全部换新,强制要求房屋回到两年前刚交付的全新状态。这件事一经曝光,迅速引发全网讨论,也把租房里一个老生常谈的问题摆到台面上:房子租出去,到期归还,到底该还原到什么模样。
当事人罗女士两年前通过中介租下杭州星潮映象府一套200平精装大平层,全屋配套完整家具,可以直接拎包入住,每月租金一万九千元。第一年正常签署书面租赁合同,一年租期结束,房东主动提议续租,双方彼此觉得熟悉,便省去中介流程,租金维持不变,却没有重新签订纸质合同,只是口头达成约定,继续居住。
整整两年时间,罗女士足额缴纳租金,前后累计支出四十多万。等到租期结束准备搬走,本以为完成交接就万事大吉,可房东上门收房,一番检查之后,矛盾彻底爆发。
房东现场指出多处问题:真皮沙发有一道三十公分的长划痕,座椅靠背出现破洞,天花板和墙面留有污渍。对于这些痕迹,罗女士没有刻意抵赖,坦然承认是居住过程当中造成的人为损坏。为了能够顺利完成退租,她自掏两千多元,请专业师傅上门做全屋清洁,修补沙发破损、处理墙面污渍,修复完毕之后还拍下照片留存证据,满心以为花钱修好,就可以顺利交房。
可这份修复结果,房东完全不认可。在房东余先生看来,沙发大面积划痕只是表面修补,用不了多久还会再次开裂;墙面只做局部补漆,会产生明显色差,必须全屋通刷乳胶漆才算合格。仅仅修补掩盖瑕疵,并不能解决根本问题。
于是房东提出十分苛刻的诉求:不仅要全额扣除租房押金,还要求租客出钱购置全套全新家具,把房屋恢复到刚出租时的崭新模样。光是全套换新家具,就要花费数万元。
这样的要求直接让罗女士难以接受。她觉得自己两年已经付出四十多万租金,租金里面本身就包含家具房屋的自然折旧。房子是拿来住人的,不是拿来当展品存放,居住两年,不可能做到和新房一模一样。双方各说各的道理,协商彻底破裂,房东放出消息,准备通过起诉来追究租客责任。
消息传到网络,网友分成两种截然不同的立场。一部分人认为,既然人为造成破损,租客理应承担赔偿,不能住坏之后一走了之。但更多网友直言,租房不是文物托管,人为损坏可以修,但强行要求全屋换新,已经属于过度追责,活成了现实版的“提灯定损”。
其实这件事,法律条文早已经划出清晰的权责边界。
《民法典》733条明确规定,租赁到期返还租赁物,只需要符合按照租赁物性质正常使用之后的状态,并不强制要求必须全新如初。714条同时写明,租客没有妥善保管,造成物品毁损灭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赔偿优先选择维修,而非直接换新。
专业律师解读,租金本身就包含房屋家具的自然损耗成本。两年居住产生的正常老化磨损,理应由房东自行承担,不该转嫁给租客。针对沙发划痕、座椅破洞这类属于保管不当带来的人为损伤,罗女士确实需要承担对应的赔偿责任,但法律优先支持维修修复。只有物品彻底损毁、完全没有修复价值,才可以结合折旧,主张折价赔偿,不能直接强制要求全部更换全套新家具。
押金的作用,只是担保实际产生的损失。就算起诉到法院,法官也会区分自然损耗和人为损坏,核算合理维修金额,超出实际损失的押金部分,房东必须退还租客。
值得一提的是,本案还有一个隐患,第二年续租没有签订书面合同,属于不定期租赁。一旦发生纠纷,很多口头约定很难举证,这也是很多租房人容易踩的大坑。
目前罗女士已经整理好修复照片、付款凭证等全套证据,放平心态积极准备应诉。
这件事也给所有租房的双方敲响警钟。对于房东,房屋出租,就要接受使用必然带来损耗,不能把出租房子当成陈列藏品,无限放大瑕疵,漫天索要赔偿。对于租客,入住时做好全屋拍照录像留存证据,续租务必补签书面合同,退租交接同样完整记录现状,出现损坏优先选择合理维修,留存好全部票据。
租房的本质,是使用权的交易。人为损坏该赔就赔,正常折旧不该兜底。既不能纵容租客肆意糟蹋房屋,也不允许房东拿着“恢复原状”的名义,无限度向租客索取利益。契约精神,从来是约束双方,而不是单方面为难其中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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