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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济阳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烟花爆竹禁放区域的通告

济阳政发〔2026〕2号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济南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结合本行政区域实际,决定调整烟花爆竹禁放区域范围,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本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为行政区域全域。包括:济阳街道、济北街道、回河街道、曲堤街道、垛石街道、崔寨街道、孙耿街道、太平街道、新市镇、仁风镇全域。

二、禁放区域全年全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三、任何单位和个人违反相关规定,非法生产、储存、销售、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的,由相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遇有重大公共庆典,需要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经济南市人民政府确定,主办单位应当依法向公安部门申请。获得许可的,由济南市人民政府公布。

本通告自2026年10月1日起施行,《济南市济阳区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济阳政发〔2020〕2号)同时废止。

济南市济阳区人民政府

2026年8月28日

来源:济南市济阳区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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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整理:小编萱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