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粉加工是我市推进渔业资源综合利用的特色产业,对延伸海洋产业链、提升资源综合效益具有重要作用。然而,受原料特性、气象条件、季节变化等因素影响,鱼粉加工存在异味外溢风险,极易引发周边群众环境信访投诉。9月2日,大连市生态环境局公开致信全市鱼粉加工企业,提醒企业要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统筹推进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保护,压紧压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重点做好以下四个方面工作。
深学法典新规 严守依法治污底线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已正式施行,法典明确产生恶臭气体的生产经营者,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恶臭扰民。污染物排放达标不等于免责,即便监测结果符合排放标准,如因密闭不到位、运维疏漏等造成异味扰民,仍需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各企业要强化环保理念,将异味防控贯穿生产全流程,从源头减少恶臭外溢。
抓实设施运维 筑牢异味治理防线
企业开工前后,要对废气收集管路、除臭装置、废水收集管网开展全面排查检修。严格落实生产设备与污染治理设施同步运行、同步维护,坚决杜绝治理设施“带病运行”。建立完善日常巡检台账,如实记录药剂更换、设备检修、故障处置情况。设施出现故障时要及时停机维修,严禁带故障组织生产。卸料、蒸煮、压榨、干燥、原料储存等高臭环节,要落实密闭收集,最大限度减少无组织异味扩散。
规范运输管控 严防沿途异味扩散
高温时段运输渔业下脚料原料,积极采取加冰保鲜等抑腐措施,减缓物料腐败发臭。原料、生产废渣应当使用密闭防渗车辆运输,严格落实防渗漏、防遗撒、防恶臭逸散要求,严禁敞篷运输,避免渗滤液沿路滴漏。成品鱼粉要实现密闭封装,防止物料撒漏、异味外泄。
主动回应诉求 用心维护民生环境
各企业要建立健全异味诉求快速响应机制。接到周边群众异味反映后,要第一时间开展自查溯源,及时优化生产组织,强化设施运维,迅速消除异味影响。在夜间、大风等异味更容易扩散的情形下,主动采取减产、强化管控等措施,最大限度降低生产对群众生活的影响。
半岛晨报、39度视频记者苏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