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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奥运冠军刘翔发在网上的两条信息引发关注。8月26日,刘翔在社交平台向网友发出“求助信”:“在线等,碰到个难题:希望广大网友给我点意见。体育局让我买断或当教练上班,我该怎么办?”面对上海市体育局的回应,刘翔在26日深夜又发问:“还依规?这是依的哪一条规?十年了想起来安置我,分广告费的时候怎么不依法安置我。”

作为曾经的明星运动员,即便刘翔已退役11年,但其一言一行仍有明星效应,此次相关言论引发广泛关注。表面上看,此次事件仅涉及刘翔个人安置——买断或当教练上班,但实际上,与刘翔情形相似的其他功勋运动员如何安置,也是大家关心的问题。所以,不只是上海市体育局要以正确方式解决刘翔安置问题,其他省份体育主管部门也要从中汲取教训,尽量避免“刘翔之问”。

对于刘翔在网上发布的“求助信”,上海市体育局的回应,一方面肯定了刘翔做出的突出贡献,另一方面承诺妥善落实各项保障安置工作。但从刘翔反应来看,显然不太满意前者的态度。主要原因是,没有一个明确的安置规则,只是让刘翔“二选一”。作为刘翔来说,如果选择当教练,他认为缺少经验毁人前途。至于买断,买断费用或许与刘翔期待相差悬殊,所以陷入选择之难。

对比其他一些功勋运动员安置——要么在高校任职,要么在体育部门任职,要么脱离体制自主发展,刘翔的安置问题更像是“历史遗留问题”,即早该被妥善安置,但却拖了11年。据说是因为巡视整改在编不在岗人员,才引发刘翔安置问题,否则还可能继续拖下去。这也提醒其他地方体育主管部门和其他功勋运动员,解决功勋运动员安置问题应当趁早,别拖到各方被动的局面。

但不管是早安置还是晚安置功勋运动员,必须要有公平合理、各方都能接受的规则。从刘翔质疑“还依规?这是依的哪一条规?”来看,显然存在规则缺失或规则不合理的问题。实际上,我国是有相关规则的,早在2002年,国家体育总局等部门就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退役运动员就业安置工作的意见》等文件,部分省市也通过地方法规政策,为退役运动员提供了“兜底”保障。

但二十几年前的相关文件,是否适合今天的退役运动员安置,还值得审视。因此,应该以刘翔安置事件为契机,与时俱进完善退役运动员安置规则很有必要,其中,新规则中应该有更多安置选项,让功勋运动员来选择,而不是简单的“二选一”。因为功勋运动员不仅是为国争光,为体育事业做出突出贡献,而且也是激励公众热爱体育积极锻炼的范本。安置政策适当倾斜完全能理解。

在完善安置规则的基础上,还应该通过与功勋运动员平等对话协商安置问题。在充分尊重和保障功勋运动员合理诉求的情况下,相信“刘翔之问”完全可以避免。当然,安置规则不仅要解决功勋运动员的出路问题,也要解决广告代言及收入归属等问题。如果上海体育部门当初以规则与对话解决刘翔安置问题,恐怕刘翔既不会求助网友,也不会发出一连串质疑。这需要相关部门反思。

无论是完善安置规则还是具体安置,都应该充分征求运动员意见。同时,退役功勋运动员也要理性面对自己安置问题,不能在经济或职位等方面“漫天要价”。总之,要以完善的安置规则与平等对话回答“刘翔之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