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不完全统计,全国经济林种植面积约7亿亩,各类森林食物年产量2亿多吨,成为继粮食、蔬菜之后的第三大农产品。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林业用地面积达70余万亩,年接待游客超50万人次,具备发展林下经济的良好基础。但长期以来,牟平区林下经济处于“有资源无产业、有基础无优势”的初级发展阶段。国营玉泉寺林场作为牟平区核心生态功能单元,是区域林下经济发展的先行探索主体,其依托基地、人才、渠道三大先发优势,在适生品种筛选、种植技术攻关、发展模式创新等领域取得初步突破,为区域林下经济规模化发展提供了实践样本。
实践探索
玉泉寺林场坚守“生态优先、因地制宜”原则,聚焦黄精、连翘、桔梗、冻绿茶等本土适生品种,实施“品种筛选—试验熟化—规模推广”三步走战略,探索出5种差异化、可复制的林下经济发展模式,实现了森林生态资源的高效利用与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的协同提升。
一是品种改良+品牌赋能:冻绿茶产业规模化富民模式。牟平区王格庄镇野生冻绿茶,以其口感醇香备受消费者喜欢,价格曾一度飙升至千元一斤,但长期以来面临经营分散、产值低、人工育苗多次失败等困境。对此,玉泉寺林场构建起“乡镇保护+林场攻关+政企推广”三方联动机制。乡镇层面开展野生茶树标记建档、除草育壮,规范集中采摘流程;林场层面发挥技术优势,开展野生冻绿茶驯化移栽嫁接改良,破解规模化繁育瓶颈;政企层面推行“苗木免费供给+规范化种植+品牌化运营”模式,林场向适种乡镇免费提供苗木,引导企业和农户标准化种植与加工,联合打造“玉泉翠茶”区域公用品牌。逐步实现“小茶叶”向“富民大产业”的转型。
二是农光互补+立体种植:光伏板下生态种植增收模式。牟平区观水镇、高陵镇万亩光伏区土地因机械化作业不便、劳动力短缺,存在撂荒风险。对此,玉泉寺林场联合两地,引种拥有1800余年药用历史的药食同源作物黄精,构建 “板上发电、板下种药”立体发展模式。黄精喜阴湿、耐寒冷,生长习性与光伏板下环境高度适配,且为多年生作物,管理粗放、市场需求量大,一次种植可多年获益,既适配光伏区空间条件,又能降低农户劳动强度,从而防止耕地撂荒与非粮化问题。光伏和黄精的协同发展,既能守住耕地“非农化” 底线,又能让光伏板下闲置土地成为持续增收的“绿色银行”。目前,林场已建成100亩黄精苗木种源基地,预计一年后可满足周边镇村自主种植需求。
三是生态修复+三产融合:连翘产业多元价值开发模式。玉泉寺林场森林覆盖率达96.69%,但树种单一(赤松、刺槐占比97.89%),生态系统稳定性不足。对此,玉泉寺林场与观水镇政府联动开发连翘产业,实现“一株四用”的多元价值统一。生态价值上,连翘根系固土能力强,花期还能吸引多种昆虫,丰富林场生物多样性;经济价值上,连翘果实可卖钱、种子可榨油、果皮可防腐,产业链延伸潜力巨大;景观价值上,早春金黄花海融入区域“山水生态游”,成为重要旅游目的地,提升旅游附加值;就业价值上,种植、采收、加工全产业链吸纳大量劳动力,拓宽增收渠道。林场负责将森林抚育、病虫害防治技术应用于连翘管理,开展扦插育苗3万株;乡镇发挥组织优势,统筹劳动力与村集体资源,对接药企打通销路,形成“绿化—油料—药材”三产融合模式,实现生态提质与产业增收双赢。
四是技术协同+空间优化:桔梗跨区域集约种植模式。桔梗作为药食同源植物,具有宣肺祛痰、利咽排脓等功效,野生资源较少,目前主要来源于人工栽培。在栽培过程中,桔梗喜湿润,耐半阴,幼苗期需遮阴,成株在散射光下生长更佳。牟平本地农户素有采挖野生桔梗售卖的传统,产业基础扎实,但桔梗忌重茬种植,导致本地土地资源约束突出。为破解这一难题,林场与乡镇联合实施三步走战略:一是调研借鉴。由玉泉寺林场牵头赴桔梗产业成熟的淄博市沂源县调研,引入“基地外移、本地加工”的成功经验;二是空间优化,各乡镇统筹适种村庄推行轮种模式,同时引导有能力的村集体赴邻近区县开展“飞地种植”,突破土地资源与连作障碍约束;三是加工回流,将外部种植的桔梗引回本地进行深加工,实现技术、土地、市场资源的最优配置,持续拓宽农民增收渠道。见缝插绿,点土成金。
五是边际开发+精准利用:碎片化土地价值激活模式。践行“不与粮争地、不与主产争利”的发展理念,聚焦农户果园边际、房前屋后等碎片化土地,以及25度坡以上的贫瘠地,试点引种徐香猕猴桃、无刺花椒与野生酸枣。徐香猕猴桃树体适应性强,生长势强,萌芽率、坐果率高,丰产稳产,果实品质优良、味甜浓香,市场认可度极高。无刺花椒因枝干无刺、采摘便捷,相比传统有刺红花椒生长周期更短、亩均单产更高。同时,无刺花椒还具有出油率高、香气持久、抗病性强的优势,果实果皮厚实、油胞饱满硕大,颜色鲜艳,市场前景广阔。野生酸枣适应性强、耐粗放管理,种仁药用价值高,果肉可深加工利用,市场需求持续旺盛。目前,林场选取6亩闲置边际地块试种并获得成功,现已在周边乡村推广种植达100多亩。该模式有效激活了“巴掌地”的经济价值,将闲置资源转化为立体增收新动能。
制约因素
第一,产权界定与政策供给不足。一是林地使用权界定模糊。林权改革后,林下经济的经营权、收益权分割细则不明确,国有林场开发需履行复杂审批程序,经营自主权受限,抑制了经营主体的参与积极性。二是政策扶持精准性不足,国家层面虽出台鼓励林下经济发展的政策,但地方配套政策碎片化、扶持力度弱,在财政补贴、税收优惠、金融支持等方面缺乏可操作性细则,政策红利未能充分释放。
第二,适配技术缺失与成果转化不畅。一是适配性技术体系缺失。林下光照、湿度、坡度等环境条件复杂,传统农业技术难以直接套用,针对特定林分与区域的标准化、可复制技术模式研发滞后,技术供给与产业需求脱节。二是科技支撑机制不健全,林场自身研发能力薄弱,与高校、科研院所的合作多停留在协议层面,缺乏长效利益联结机制,科技成果转化“最后一公里”未打通,基层技术推广服务体系缺位,农户难以获得专业指导。
第三,投入产出失衡与产业链薄弱。一是前期投入大、回报周期长。名贵药材、特色种植等项目的基础设施建设、良种购置成本较高,且多数药材生长周期达3—5年,资金占用压力大,而林场自身积累不足,难以持续投入。二是林地条件限制开发范围,过密林光照不足、过疏林生态脆弱、陡坡地水土流失风险高,适宜发展林下经济的林地资源实际受限;三是市场与产业链发展不确定性突出,品牌创建、渠道建设滞后导致产品溢价能力弱,缺乏龙头企业带动,农户面临“卖难”风险,收益预期不稳定。
对策建议
第一,破解制度障碍。一是明晰产权与简化流程。建议由地方政府牵头,自然资源、林业等部门协同,进一步细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后的林下空间经营权、收益权实施细则。二是建议省级层面研究出台《林下经济可持续发展指南》,依据森林类型、功能等级和生态承载力,科学划定可开发利用的林下空间范围与强度标准,为林场等生态功能区内发展林药、林茶等环境友好型产业提供明确的政策弹性空间。三是地方层面增强政策精准性与集成度。地方政府应制定《林下经济发展专项扶持实施细则》,整合涉农、科技、乡村振兴等资金,破解前期投入大、周期长的融资难题。同时编制区域林下经济发展规划。明确不同区域、不同林分的主导产业与发展模式,构建“政府引导、林场主导、多方参与”的协同推进机制。
第二,破解技术瓶颈。一是组建产学研用创新联合体。以林场为基地,联合高校、科研院所(如涉农、中医药院校),实体化共建林下经济产业技术研究院,聚焦本土适生品种关键技术攻关,将论文写在大地上。二是建立“林场-乡镇-农户”三级技术服务体系。强化林场区域技术辐射中心功能,推广其“种苗微利供应+全程技术服务”模式。由林场技术骨干、乡镇农技员、乡土专家共同组成技术服务队,通过现场指导、示范观摩、短视频教学等方式,将标准化种植规程直接送达农户,打通成果转化“最后一公里”。
第三,提升经济性效益。一是实施“龙头带动+品牌驱动”战略。集中力量培育或引进龙头企业。推广“龙头企业+林场(合作社)+农户”的订单生产模式,由企业保底收购、统一加工销售,锁定农户收益,打造覆盖林药、林茶、林果的“玉泉山珍”区域公用品牌,制定团体标准,实现优质优价。二是推动产业链纵向延伸与横向融合。支持企业开展产地初加工和精深加工,研发高附加值商品,推动“林下经济+生态旅游+康养研学”融合发展,开发生态游线路,沉浸式体验项目,提升综合收益。三是创新营销手段与利益联结机制。充分利用电商直播、社群营销等新业态,拓展线上线下销售渠道。同时探索建立“资源入股、保底分红、收益返还”等紧密型利益联结机制,让农户分享更多产业链增值收益。
总之,推动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核心在于坚持生态产业化、产业生态化路径,将林场的“点状突破”转化为区域“面上开花”。
(作者单位:山东省烟台市牟平㟙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服务中心)
来 源:《中国乡村振兴》杂志2026年第14期
总监制:姚卜成
监 制:韩世雄
编 辑:张琼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