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文旅厅唐广磊自认:“我们略微粗了一点!”
——2023年12月1日下午唐广磊回复作家陈新要求其
纠正职称“破格评审未通过”错误录音之法律分析
(九)
今天发布2023年12月1日下午四川省文旅厅时任人事处副处长唐广磊对申请人(申报人)作家陈新要求他纠正自己一级文学创作职称申报材料“破格评审未通过”错误的电话回复录音及录音转文字违法违纪违规分析。
在这段录音中,唐广磊明确自认:“在我们审报材料的时候呢,说实在的确实呢有些时候呢,我们略微粗了一点……这个跟你承认”、“我们政策的理解确实出现偏差”、 “也就是专家在审,审查了你的破格申报条件之后,他还要审查你的正(常),也就符不符合我们同等情况下一般的人正常晋升的条件……这个是我们这个职称评审的一个基本原则”、 “那你都可以去找……找中宣部都行”、“审核上呢,我们没有太过多深入地去审你的材料”“其实我们讨论了很多年了,这个问题不是一下就能解决的”、“我们这个整个的人才评价机制呢还是个起步,对你们这种特殊的情况呢,评价方式呢,我知道,就按我们那个职称体系啊,你们是要吃亏的……但是慢慢地在变好”、“我们那那么多专业,那他们每次抽也就请那么一两个文学创作的来评,你这是很勉强呀”、“我们每年干这个工作是很勉强”、“我们其实,我们评审确实也很勉强”、“我们做的不对的,我们尽量,可能尽量改!包括,包括你上午说的那些,是吧?”、“这个东西呢,很多东西又不是我能左右的是吧”、“所以我跟你说我干了十几年,我可以很自豪地说,我取了无数的门槛”“不!这个呢,这个确实有点抱歉”“感谢陈老师理解嘛……遇到的问题呢,只能说我尽量去想办法”“这边呢,诶……也尽量给领导汇报,是吧?……到时候我们再,也跟人社厅沟通一下”“我要承担,我会承担这个责任”“这个谁来背锅啊?只有我背锅噻!”……
请公众评判。
前面总述内容相同,要看具体的法律分析第(九)部分,可直接跳到后面录音转文字部分——
特别声明:
本文中的行政相对人、作家陈新已依法通过人民法院在线服务网平台及EMS(邮政特快专递)寄达相关诉讼材料、证据材料及完整录音,目前该案已经立案,且正在法定审查程序中。同时也向纪委监委及相关国家机关提交了实名控告信。完整录音已刻录光盘随相应法律文书及全套证据一起提交人民法院及纪委、监委。本系列文章是对已提交司法程序和纪检监察程序的证据材料的客观梳理与法律分析,旨在回应公众关切,不构成对任何个人及单位的侮辱诽谤,不构成对司法程序和纪委监察程序的干扰。尊重法院独立审判权与纪委监委独立监察审查权,一切结论以职能机关出具正式文书为准。
证明目的:
证明省文旅厅在2023年度文学创作专业职称评审过程中存在评审程序滥用(擅自增设破格评审条件,架空破格评审制度)、混淆破格评审与常规评审,强制要求补充非法定材料、渎职行为(错误归因与虚假担责)、程序瑕疵(未履行告知和公示义务)、行政不作为(拒绝纠正文件错误)等问题。
本录音同时证实唐广磊身为国家公务员、机关处级领导干部,存在违反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的违纪行为,录音中多处自认言论可作为党纪政务立案核心直接证据。
证据形式:视听资料(原始录音)+逐字转录文稿及法律法规分析
录音主体:
陈新:男,中国作家协会会员、国家重特大题材报告文学签约作家、中国报告文学学会理事、成都市作家协会副主席,本案一级文学创作职称破格评审申报人(申报人)
唐广磊:男,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时任人事处副处长,2023年度高级职称评审主管负责人
录音时间:2023年12月1日下午
录音方式:电话录音
取证说明:申报人因职称评审异议依法沟通,且在沟通过程中明确告之自己对电话进行了录音,取证手段合法。
特别说明:本录音文字稿为录音完整逐字记录,全部保留原始语气词、口语、重复表述,未作任何增删与语意修改。为便于读者及法院、纪委、监委等有关机构快速阅知核心内容,若有语意冗余、无实质表意的口语助词,不影响真实意思表示,一律以原始录音音频及本逐字转录稿为准。完整录音已刻录光盘随相应法律文书及全套证据一起提交人民法院及纪委、监委。
标注说明:本录音证据之录音转文稿均严格按录音对话内容原文逐字记录,括号“()”内附带申报人注释,内容分为两类:
一、单纯客观记录人物语气状态等,还原谈话情形,方便法庭、纪委、监委及广大读者快速阅读;
二、申报人单方质证注解:包含文件法条对照、双方言论矛盾梳理、程序违法违规事实评析、后续证据佐证提示。该部分仅为申报人辅助读者及司法及纪委监委等有关机构快速梳理此事件关键点的单方观点,录音原始对话事实全部以无注解的人物原话、对应原始录音为准,注解内容不改变、未篡改任何现场谈话语义。
录音背景及内容提要
这段录音产生于2023年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以下简称省文旅厅)高级职称评审期间,系2023年12月1日下午,申报人陈新与时任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人事处副处长唐广磊的原始通话录音。
申报人因对自己一级文学创作职称申报材料被省文旅厅给出“破格评审未通过”的结论持有异议而与唐广磊依法沟通,且在沟通过程中明确告之自己对电话进行了录音,取证手段合法。该录音证据转录文稿完整还原通话原始内容,无篡改、删减、修改情形,内容真实有效。
申报人陈新先后获得四川省“五个一工程”奖、四川文学奖两项省级最高文学奖项,依据《四川省文学创作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试行)》(川作〔2022〕61号,以下简称“川作〔2022〕61号”)第三章第十一条第三款“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不受学历、资历、层级限制,破格申报评审一级文学创作职称:累计获省级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或省级文学奖,2项或2次以上的”明确规定,已完全满足文学创作一级职称破格申报评审的法定条件,但其本次职称破格评审最终被评定为“破格评审未通过”。2023年12月1日上午,申报人专程前往唐广磊办公室表达评审异议问题【见本案提交法院的全套诉讼材料以及寄送给省纪委监委的全套实名控告材料中的证据5,即自媒体所发文章《四川省文旅厅时任人事处副处长唐广磊自认:“确实这个是我们没对!”——2023年12月1日上午唐广磊回答作家陈新咨询自己一级文学创作职称申报材料“破格评审未通过”的对话录音的法律分析》(上)(下)】。
唐广磊在与陈新的谈话过程中,自认案涉职称评审工作存在疏漏:“今年我们这个组织上呢,是存在一些问题啊,这个我也是承认,确实存在一些问题。”“因今年确实强度太大,所以呢,有些时候在工作上面,有些疏忽”,并明确承诺将专项梳理申报人个案、向处室领导汇报情况,并于当日给予回复,同时认可案涉评审结论存在依法纠错的可能性。
“我今天呢,我把这个你的事情特意地我们去梳理出来,好吧?梳理出来跟你做个沟通……这个有这个(修正错误的)可能性!”“就你这个问题我来处理”,并承诺“你给我一天时间好不好啊?你听我说完,啊,我们再怎么样,今天呢把你这个事情呢先梳理一个情况,给你一个回复好不好?”
因直到下午快要下班,唐广磊都一直未“回复”,陈新便给唐广磊打去电话,打探问题解决进展情况。通话中,唐广磊推翻了自己上午作出的评审工作存在问题的自认表述,在川作〔2022〕61号文件划定的法定破格条件之外,擅自增设“需提供取得二级职称后的业绩材料”的额外评审门槛,实际混淆、割裂破格评审与常规职称晋升的法定边界,进而以申报人欠缺该类额外业绩材料为由,执意维持“破格评审未予通过”的原结论。
通话过程中,申报人多次援引川作〔2022〕61号文件条文,明确文件破格条款核心规定:破格申报评审职称“不受学历、资历、层级限制”,评审方在法定破格条件上叠加常规晋升的业绩要求,明显与官方规范性文件内容相悖。申报人符合破格申报评审标准的获奖业绩均真实客观、有据可查,唐广磊无法律依据擅自增设评审条件所要求的“需提供取得二级职称后的业绩材料”未完整提交,系此前与其沟通时,被告知本次破格申报仅需提交两项核心获奖材料所致,并非申报人自身原因导致材料缺失,同时,唐广磊代表文旅厅在此次高级职称评审的履职过程中,未依法履行《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明确的“网络核验”和“告知补正”法定程序义务,存在重大履职违规。
针对申报人举证的政策依据与事实抗辩,唐广磊无法提供增设额外评审门槛的正式文件或法律依据,仅以“单位内部长期操作惯例”“个人政策实务解读”,以及“专家还要总体地(平)衡评判”“我们基本上……总体上还要衡量”作为抗辩理由,该内部操作惯例以及没有具体量化的法律依据的主观裁量取代清晰的法律门槛的评审行为,使评审标准从“依法评审”滑向“因人评审”。这些隐性调控规则,允许专家脱离书面业绩标准,基于名额配比等外部因素人为调控评审结果,系在涉嫌程序违法前提下的自由裁量主张——评委会的权力是依据法定文件标准评判的,而非凭主观判断。这与川作〔2022〕61号明文规定直接冲突,不具备法律效力,不得作为职称评审的合规依据。此外,唐广磊自认其任职期间,曾自行调整、增设、删减多项职称评审门槛;对于省文旅厅官网未依法公示关键评审文件、评审通知内容前后矛盾等重大程序瑕疵,仅作口头致歉,以工作人员配置不足为由搪塞,拒不落实整改纠错职责。其虽口头承诺向厅分管领导、省人社厅沟通汇报,力争当月终评前核查处置本案,但始终未明确具体纠错举措、办理时限及落地方案,无实质履职行为。
结合相关行政法律法规及案涉职称评审规范性文件规定,唐广磊的前述履职行为,已构成在法定标准外违规增设评审条件、曲解职称破格制度立法本意、怠于履行政务公示、材料补正告知等法定职责,同时存在消极行政不作为等实体与程序双重违法。本组录音及转录文稿,足以佐证四川省文旅厅在案涉一级文学创作职称破格评审工作中,存在滥用评审职权、违法增设破格申报门槛、错误适用评审标准、拒不纠正错误评审结论等违法事实,唐广磊在通话中的自认内容,系本案行政违法事实的核心有效证据。
唐广磊在2023年12月1日下午对话中言论的违纪违规违法分析
唐广磊在整个通话过程中的言论,核心内容为将破格评审与常规评审混淆,擅自增设“二级职称以来业绩”的额外条件,并在申报人指出其错误后拒绝履行纠错义务,其每个时间点的关键言论均与职称评审相关法律法规相冲突,因而申报人依法要求撤销错误评审结论,重新组织符合法定程序的评审。
本分析严格以录音原始记录为事实基础,结合现行有效的党纪、公职政务、职称管理、政务公开法定条款,逐条对应分析唐广磊在通话中的关键言论。
综合本次通话全部录音内容,唐广磊涉嫌违法违规并非单纯政策理解过失,属于明知川作〔2022〕61号破格条款、明知自身无文件官方解释权、明知政务公开、材料网络核验法定职责,仍长期依靠内部操作惯例擅自增设法定外评审门槛;接收行政相对人纠错诉求后,仅空口承诺整改答复,全程无实质履职纠错动作,主观上消极履职、滥用职称评审职权,同时涉嫌构成行政不作为、违反党纪双重过错。
一、擅自增设破格评审条件,曲解政策规定,构成履职乱作为
对应条款:
《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社部令第40号)第二条:职称评审应按照评审标准和程序进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三十九条第(一)项:滥用职权,危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侵害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三十九条第(三)项:工作中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行为。
核心事实:
唐广磊在通话中将“破格申报”降格为“仅获送审资格”,明确要求申请人额外满足常规正高评审条件,实质增设了法定外评审门槛。川作〔2022〕61号第十一条明确规定“可不受学历、资历、层级限制”破格申报评审,唐广磊擅自对条文作出限缩、曲解解读,将属于“第二章申报基本条件”的常规评审条款(第9条)直接适用于“第三章破格申报”情形,混淆了法定边界。
对应言论及分析:
1.时间点01:44":“当时他是详细地看了你的材料的,对照着我们这个文件的标准,呃,就是正常你破格评审的条件是没有问题的,达到了。他们在评审的时候,因为你那个,也就是什么职称没有,直接到正高,像这种就是一破到底的呀!他们把握得比较严。然后呢就对照着(普通,非破格)一级文学创作的那个标准,他们详细对照着来审了你的资料。在刚性方面呢,呃,一级文学创作呢,有个不是有个第9方面吗?要具备下面的条件之一嘛,他们找了半天呢,没有找出你,你的符合相,相关条件的一些业绩,就是这样的,然后给否了。”
违法分析:唐广磊在明知申报人申报的是破格评审的前提下,仍要求申报人必须符合常规评审的“第9方面”条件(即“取得二级文学创作职称以来”的业绩要求),并以常规评审标准进行评判,而这与破格评审“不受学历、资历、层级限制”的法定条件直接冲突,变相抬高破格申报准入标准,属于擅自变更既定评审规则、违规开展评审工作的乱作为行为。涉嫌违反《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第二条关于职称评审应严格依照既定评审标准和程序进行的基本要求,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三十九条第(一)项关于不得滥用职权侵害公民合法权益的规定;同时其“以常规标准替代破格标准”的行为属于对政策的曲解执行,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三十九条第(三)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行为,符合《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五项其他乱作为、损害群众利益的违纪情形。
2.时间点08:55":“呃不,不是不是。你看,你现在不,没有二级创作职称,没有要求你取得二级创作(职称),他至少你现在提供的业绩你要有噻,现在也就你工作以来你取得了下面条件之一,你肯定要符合噻。他没要求你是二级文学创作得嘛。”
违法分析:唐广磊承认申报人无二级职称的事实,表面否认要求“二级职称”,却仍要求申报人必须满足常规评审中“取得二级文学创作职称以来”的业绩条件(即《四川省文学创作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试行)》第二章第六条第四款第9项),实质将常规评审标准嫁接至破格评审程序。其辩解逻辑本身即构成自我矛盾——川作〔2022〕61号第十一条明确“不受学历、资历、层级限制”,业绩的认定标准应为破格条件所列事项,而非常规正高业绩范围。该行为违反《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第二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三十九条第(一)项关于不得滥用职权侵害公民合法权益的规定。
《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第十四条明确:“申报人一般应当按照职称层级逐级申报职称评审。取得重大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突破、解决重大工程技术难题,在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中作出重大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可以直接申报高级职称评审”,唐广磊无权自创评审标准。
3.时间11:16"-11:33"之言论
(1)时间点11:16":“破格申报的条件只是说,你知不知道?就是因为我们这几年改革力度很大,所以你们这种情况能够一破到底,有这个机会。就是因为有这个破格条款来支撑你们。像一般情况下,以前是不可能想象有这种情况的。”
(2)时间点11:33":“也就是你们一破到底来申报职称是不可能的,以前。就是因为我们这几年走得很大,就允许你们有这个情况,就是设了这个破格申报条件。但是破格申报条件只是打破你,也就打破常规的一个条件,就是说你可以不受层级、你以前什么职称都没有都可以,是吧?但是你的业绩要达到我们的基本正高的基本条件这个是基本的嘛。所以说前面的那个业绩正高的,也就是正常晋升的基本条件你必须要符合。”
违法分析:唐广磊以“打破常规”为由定义破格申报,却要求“正常晋升的基本条件必须要符合”,其本质是将破格申报评审降格为“仅免除层级限制的常规申报”,直接违背川作〔2022〕61号第十一条“可不受学历、资历、层级限制,破格申报评审”的明文规定。无任何官方文件要求破格申报评审资格需叠加常规正高业绩、接受专家额外综合平衡评判。该行为违反《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第二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三十九条第(一)项滥用职权之规定,亦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三十九条第(三)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行为。
4.时间点38:44":“我们每年干这个工作是很勉强……我们反映了很多次。真的反映了很多次。”
违法分析:此自认说明唐广磊明知省文旅厅在文学创作专业评审方面存在专业能力不足的客观缺陷,却依然组织跨专业评审,对潜在程序违法存在“应当预见”的过错,构成玩忽职守、官僚主义。
5.时间点01:01:38"-01:01:52":“我可以很自豪地说,我取了无数的门槛,我们跟着我们的专业技术人员。”
违法分析:“取了无数的门槛”表明唐广磊自认其曾多次调整、变通、增设或删减职称评审条件的履职行为模式——该自认直接证明“擅自增设条件”并非个案失误,而是其一贯的履职习惯,说明其主观上对“突破既定规则”放任乃至认可,具有主观故意。
二、混淆破格与常规评审的法定边界,构成滥用职权
对应条款:
《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第二条:职称评审应按照评审标准和程序进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三十九条第(一)项:滥用职权,危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侵害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五)项:其他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假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行为。
核心事实:
唐广磊将“正常晋升基本条件”作为评审的“基本原则”,将“破格申报评审”与“正常晋升”两项独立程序强行捆绑,无任何书面文件依据支撑。川作〔2022〕61号中“第二章申报基本条件”与“第三章破格申报条件”系并列条款,而非递进关系。
对应言论及分析:
1.时间点20:40":“嗯,我们政策的理解确实出现偏差,我们专家评审,呃,目前看到你的材料里面确实没有刚才说的那些内容,是吧?全国性的奖项是没有,是吧?呃……什么被全国重要的文学选刊转载4篇这些都没有是吧?也就是说,我们也就是正常晋升的第9大款里面5个方面的业绩,目前在你的材料里面是没有的,你说是不是?这个没错嘛?”
违法分析:唐广磊承认“政策的理解确实出现偏差”,却仍以正常晋升标准来否定破格申报,属于明知理解有误仍坚持错误适用标准,构成滥用职权。违反《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第二条关于职称评审应严格依照既定评审标准和程序进行的基本要求,以及《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三十九条第(一)项滥用职权之规定。
2.时间点23:33":“行不行?我跟你解释,就是说,也就是说(破格)申报条件和正常晋升基本条件的关系是什么?我先解释这个问题,对不对?前面我们给你,也就是专家在审,审查了你的破格申报条件之后,他还要审查你的正(常),也就符不符合我们同等情况下一般的人正常晋升的条件,也就是说我们这一级文学创作它的一个能力水平的要求达不达得到,这个是我们这个职称评审的一个基本原则。”
违法分析:唐广磊将两项独立评审程序强行捆绑,其表述无任何书面文件依据支撑,属于随意解释政策、滥用职权。违反《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第二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三十九条第(一)项滥用职权之规定,同时构成《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五)项“乱作为”的违纪行为。同时,唐广磊的解释属于越权解释,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关于行政机关解释权限的规定。
三、收到异议后未落实纠错处置,承诺处理却不兑现,构成行政不作为
对应条款:
《四川省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五条:申报材料不符合规定条件的,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应当一次性告知申报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及时限。逾期未补正的,视为放弃申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三十九条第(二)项: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玩忽职守,贻误工作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三十九条第(三)项:工作中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行为的。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二)项:对符合政策的群众诉求消极应付、推诿扯皮,损害党群、干群关系。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五)项:其他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假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行为。
核心事实:
唐广磊未一次性告知申报人需要补正的材料,也未对“破格评审未通过”结论作出实质性回应,以“工作繁忙”“政策理解偏差”为由推诿,拒绝即时核查和解释具体原因,违反了职称评审程序规定,属于典型履职不作为、敷衍履职。上午承诺“今天下班之前给你一个回复”(证据5时间25:25),下午通话中却以“政策理解出现偏差”“机制限制”等为由,未落实任何实质纠错举措。
对应言论及分析:
1.时间点15:44":“老师,你看,你,你这,你这,你这个,你这个不是赤裸裸的威胁是啥?我们只就事论事不行吗?你,你,你,你,这个你,你这说的最后说要,要写报告文学,要把我实名写进去。”
违法分析:该言论将申报人合法行使监督权(将事实形诸文字、向有关部门反映)定性为“威胁”,属于对群众合法诉求的错误定性,是以扣帽子方式压制群众诉求,态度恶劣、手段粗暴。其目的是为自身拒绝纠错制造正当性借口。涉嫌违反《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三十九条第(三)项关于不得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行为的规定;违反《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二)项关于不得对群众诉求消极应付、推诿扯皮的规定、《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三)项关于不得对待群众态度恶劣、简单粗暴,造成不良影响的违纪规定。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公务员应当遵纪守法,不得有下列行为:(四)不担当,不作为,玩忽职守,贻误工作;(五)拒绝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和命令;(六)对批评、申诉、控告、检举进行压制或者打击报复;(七)弄虚作假,误导、欺骗领导和公众;(十)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十四)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十八)违纪违法的其他行为。”唐广磊作为人事处副处长,有责任纠正错误评审结论。
2.时间点27:00":“没问题没问题,你这,那是你的权力,那是你的权力,这不,这不存在,这不存在,我能理解,我能理解。”
违法分析:表面接受申报人“向上级反映”的合法权利,实质是一种敷衍态度,试图以“权力放行”替代实质纠错,承诺整改却拒不兑现。《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第二十六条规定:“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通过举报投诉等方式发现的问题线索,由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调查核实。”第二十七条:“申报人对涉及本人的评审结果不服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申请复查、进行投诉。”
唐广磊此言论涉嫌违反《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三十九条第(二)项关于不得玩忽职守、贻误工作的规定,以及第(三)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行为的规定,同时构成《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二)项“消极应付、推诿扯皮”的违纪行为。
四、沟通过程中态度恶劣、多次粗暴打断申报人陈述
对应条款: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三)项:对待群众态度恶劣、简单粗暴,造成不良影响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三十九条第(三)项:工作中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行为。
核心事实:
唐广磊在通话中多次粗暴打断申报人陈述、吼叫、以“赤裸裸的威胁”等措辞扣帽子,以压制方式回应申报人对评审依据的合法质疑,工作作风简单粗暴,漠视群众合理诉求。
对应言论及分析:
1.时间点21:18":(声音尖细地吼叫着说)你不沟通交流,你,我,我,我跟你沟通交流,你说是不是嘛?
2.时间点21:26":(继续吼叫)你看你说没必要,我,你,有没有必要是后面我们另外一个问题,我们再去讨论,你说是不是?
违法分析:以吼叫方式回应行政相对人对评审依据的合法质疑,不仅极不尊重,还强词夺理,拒绝承认错误,属于典型的“对待群众态度恶劣、简单粗暴”行为。违反《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三)项关于不得对待群众态度恶劣、简单粗暴的规定,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三十九条第(三)项关于不得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行为的规定;违反公务员职业道德和《公务员法》关于文明执法的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公务员应当遵纪守法,不得有下列行为:(四)不担当,不作为,玩忽职守,贻误工作;(五)拒绝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和命令;(六)对批评、申诉、控告、检举进行压制或者打击报复;(七)弄虚作假,误导、欺骗领导和公众;(十)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十四)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十八)违纪违法的其他行为。”唐广磊的态度和言行明显违背这一要求。
五、职务违法风险自认(主观故意证据)
对应法规:
《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三十九条第(二)项: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玩忽职守,贻误工作的。
核心事实:
唐广磊自认其行为若引发不良后果,应由其个人承担责任。此自认构成“职务违法风险自担”的直接证据,系认定其“明知履职行为可能违法但仍实施”的主观故意证据。
对应言论及分析:
1.时间01:07:14":“我吃这个饭的,没办法,呃,也该背呀!”
2.时间点01:08:06":“陈老师,感谢你的理解!但是呢,这个责任在我这肯定没问题噻!我要承担,我会承担这个责任!你放心!”
3.时间点01:08:17":“我干这个活路得嘛,不,谁不,我不,谁不,不,这,这个谁来背锅啊?只有我背锅噻!你不能让厅里的去背锅噻?”
违法分析:该言论表明唐广磊自认其行为若引发不良后果,应由其个人承担责任。此自认构成“职务违法风险自担”的直接证据。虽承诺“承担责任”,却不采取任何法定纠错措施(如组织评审委员会复核、撤销错误结论),其“承担责任”仅停留在口头上,属于虚假履行职责。这是认定其“明知履职行为可能违法但仍实施”的主观故意证据。
同时,他将评审错误完全归因于“个人背锅”,也规避不了四川省文旅厅作为评审组织单位的法定责任,因为他是代表四川省文旅厅的履职行为,所以混淆不了个人职务行为与组织责任的法律边界。
其言行涉嫌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三十九条第(一)项“滥用职权,危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侵害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第(二)项“玩忽职守、贻误工作”;第(三)项“工作中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行为”;第(四)项“工作中有弄虚作假,误导、欺骗行为的”。
六、录音中多处关键自认,佐证系统性越权、业务失职、程序违法
对应法规:
《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第二条:职称评审应按照评审标准和程序进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三十九条第(一)(二)(三)项。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二十六条。
1.时间11:07":“呃,哪里矛盾?哦,噜噜,那吧,是这样,那个,呃……陈老师,是这样的,我们这个逻辑跟你理一下,我们所有都是这样,你到文旅厅来都问得到。”
违法分析:唐广磊自认对所有无基础职称、一破到底的申报人员统一套用常规晋升业绩标准增设门槛,证明案涉违规并非单次理解失误,是长期、系统性滥用评审职权,主观放任违规操作。
2.时间25:22":“就是‘本条件,呃……由,哦……那个四川省作家协会、四川省人力资源保障厅按职责分工负责解释’是吧?我们艺术里面也是说了的是吧?按照职责分工要解释,就是因为政策它不可能穷尽所有的情况,所以说它有这么一条,就是有些地方是要,它是需要解释的。”
违法分析:唐广磊自认川作〔2022〕61号文件解释权属省作协、省人社厅,明知自身无权对省级联合规范性文件作出官方解读,但自行创设评审评判逻辑,仍擅自创设破格评审附加条件,属于越权履职、无权释法,加重滥用职权违纪违法情节。
3.时间34:50":“所以今年呢我们,我们,在我们审报材料的时候呢,说实在的确实呢有些时候呢,我们略微粗了一点。这个呢,给你承认,这个跟你承认。”
违法分析:主动自认未依法全面核验申报人业绩材料,未落实《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要求的材料核查、网络核验法定程序,属于履职渎职直接自认。
4.时间47:18":“昨晚上我还给一个同志,也是打电话打到,也是你们文联的。呃,打了……”
违法分析:申报人对其强调了多次自己属于作家系统,唐广磊依然分不清四川省文联、四川省作协为两个独立正厅级事业单位,作为文学专业高评分管负责人,缺乏基础业务常识,履职敷衍、业务严重失职,佐证其评审标准适用错误存在长期履职懈怠基础。
5.时间46:41":“反正干职称的就我一个人在这干,然后抽了两个人。”
违法分析:以从事职称评审仅3名工作人员、人手不足为由,作为不规范开展评审、不整改公示漏洞的推脱理由。单位人员配置不足不能成为公职人员不履行法定职责的免责事由,该言论进一步佐证其推诿群众诉求、消极履职的主观心态。
七、结论:
本录音证据完整证实,唐广磊代表四川省文旅厅在2023年度高级职称评审的履职过程中,以“破格申报条件只是打破常规”为由,实质架空川作〔2022〕61号文件的破格条款;承认“我们审报材料的时候略微粗了一点”;自认干了十年,取了无数的门槛,暗示其调整、变通评审条件的行为模式,间接佐证“擅自增设条件”并非个案失误;反复以“政策需要解释”为由,回避提供增设条件的书面依据……存在以下多项违规违纪行为:
1.违反工作纪律,擅自增设破格评审条件、曲解政策规定。涉嫌违反《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三十九条第(一)(三)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五)项。
2.混淆破格与常规评审法定边界,构成滥用职权。涉嫌违反《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三十九条第(一)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五)项。
3.收到异议后拒不纠错,构成行政不作为。涉嫌违反《四川省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三十九条第(二)(三)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二)(五)项。
4.沟通过程中态度恶劣、粗暴。涉嫌违反《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三十九条第(三)项。
5.职务违法风险自认,构成明知违法仍为之的主观故意证据。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三十九条第(二)项。
同时,唐广磊在通话中多处自认该类增设评审门槛操作系全流程统一执行、自身无政策解释权限却自行创设评审标准、材料审核流于形式、官网未公示核心政策文件、自身专业业务认知存在重大短板,足以证明本次违规并非偶然政策理解偏差,而是长期履职敷衍、滥用评审职权、系统性程序违法导致,主观过错明显。
综上,唐广磊的案涉行为,并非单次工作疏忽或政策理解偏差,而是在明知文件解释权属上级主管部门、明知破格与常规评审为法定双轨制度、明知申报人具备破格奖项业绩且无有效反驳理由的前提下,长期依托内部惯例越权释法、擅自创设评审门槛、系统性变通执行职称政策;在群众提出合法异议后,口头敷衍、拒不纠错、消极履职、粗暴对待群众监督,兼具乱作为、不作为、官僚主义、群众纪律失范多重违纪违法情形,主观过错明显、履职危害明确,其违规评审结论无政策依据、无事实支撑、程序严重违法,依法应予撤销并重新合规评审。省纪委、监委应依法对唐广磊上述行为予以立案调查。
以下是录音转文字正文之
(九)
01:05:57"陈新:我,我想请问一下就是,最后问一个问题:就是你们那个终审(终评)时间是多久?从什么时候(开始),就是说12月,12月,多少号?大概是(什么时间)?那么就是(你们擅自增设破格评审条件、作出“破格评审未通过”错误结论)这个事情要是(没在终评时间之前纠正错误,就没什么意义了)。
01:06:11"唐广磊:这个月中旬。
01:06:12"陈新:这个月中旬,是吧?
01:06:12"唐广磊:嗯。
01:06:13"陈新:也就是说,不管有什么样的结果,就是破格评审通过或者未通过,那么这个,这个,这个终审终评之前,我,我,我都需要有个结果(的理由)。那么,没有结果,没有结果的话呢,我肯定就是(会将)有些我吃不透文件的(地方),要请,要请(第三方来解读文件,如果这样),就要麻烦了。就是说,这,这,我也耽误时间,就是这样的。我是希望,就是说(希望有一个依法评审的处理结果)。
01:06:42"唐广磊:没问题,哎,我能理解你意思,这个东西,呃……我感受得到。
01:06:46"陈新:对对对。谢谢谢谢。这个,这个反正是(我对这件事情要较真),呃,我,我刚才已经,已经,已经说了。其实真的,我站在你们的角度,也是,也是能理解的,真是太累了,真的。而且有些事情,(我所理解的)这,这种(职称评审的)东西,任何一个人的(申报结果),就是(无论是)走破格评审或者是什么(常规)评审,(其结果)通过不通过,都不是你一个人说了算(的)。为什么呢?你,你看得过来那么多材料吗?看不过来!(如果出了差错)恰恰背锅的就是你。
01:07:14"唐广磊:呃,呃,不,我干,我吃这个饭的,没办法,呃,也该背呀!呵呵呵呵。
01:07:18"陈新:对呀!你看,你看我(今天)早上去了(你们文旅厅)以后,去了,去了,因为我记不了你的办公室,你的办公室后来我才,我才知道你(办公室房间号)。
01:07:26"唐广磊:嗯嗯。
01:07:27"陈新:是什么1120,是吧?
01:07:29"唐广磊:嗯。
01:07:30"陈新:然后我,我去到11,去到另外一个房间了,另外一个房间,我跟他说了(我的申报材料“破格评审未通过”)那个情况,哎呀,他说,这个,这个事情,他说:“我没有参加这个评审”,什么什么的。然后,诶,是什么意思呢?我说(这些)是什么意思(呢)?(意思)就是(说)那些,那些评审专家,他(们)是在后面,那,直,直接面对申报者的都是你,这样的。
01:07:53"唐广磊:那肯定嘛,我们干这个事情呢,要有这个觉悟呀。那,那评审专家面对,面对你们那个那申报者去了,那就是我们失职了。
01:08:00"陈新:对呀!就是,所以说,所以说,有那,呃,有功劳算不上你的。
01:08:06"唐广磊:陈老师,感谢你的理解!但是呢,这个责任在我这肯定没问题噻!我要承担,我会承担这个责任!你放心!
01:08:11"陈新:有,有功劳算不上你的,有他们的苦劳,有他们该什么(怨尤),都,都是你一个人来背锅,背锅了。对不对?
01:08:17"唐广磊:我干这个活路得嘛,不,谁不,我不,谁不,不,这,这个谁来背锅啊?只有我背锅噻!你不能让厅里的去背锅噻?
01:08:25"陈新:那凭啥呀?
01:08:27"唐广磊:高评委,高评委也是我们组织的呀!
01:08:28"陈新:他们,他们,他们把那个文件,他们把那个文、文件的(条款都)没有解读透,或者是乱,乱在那解读,你来背锅,凭什么呀?
01:08:35"唐广磊:那,那,那,这个这个也不是乱解读!我们确实。
01:08:38"陈新:那就是乱解读!
01:08:39"唐广磊:不!老,陈老师,说实在的,这个问题啊,其实我们讨论了很多年了,这个问题不是一下就能解决的(可见有多少冤假错案啊!)。
01:08:45"陈新:那讨论了很多年,就说明很多年都是错的!都,都是,都是乱解读的。
01:08:48"唐广磊:啊哈哈哈哈。
唐广磊此段言论的法律分析
核心争议焦点:虚假承诺履行责任,混淆行政责任主体。以“个人背锅”的表述掩盖系统性行政违法;自认评审组织管理履职失职;反映政策适用错误具备长期、反复发生的问题。
一、核心事实梳理
在这段对话中,面对申报人陈新关于“破格评审未通过”错误结论的追问,唐广磊的言论暴露出以下四大核心事实:
1.自认文旅厅负有对评审专家的监管义务,评审专家履职应受其监管
面对申报人指出“直接面对申报者的都是你”,唐广磊表述:“评审专家面对你们那个申报者去了,那就是我们失职了”。该表述直接自认省文旅厅作为职称评审组织实施单位,负有对评审专家的监督与管理职责。结合本通录音内全部对话语境,能够印证评审组织单位清楚知晓对专家履职负有监管义务。
2.自认评审组织单位存在权责认知错位,混淆机关责任与个人岗位责任
唐广磊明确表示“这个谁来背锅啊?只有我背锅噻!你不能让厅里的去背锅噻?”以及“高评委,高评委也是我们组织的呀!”。该言论反映出唐广磊个人对行政责任边界存在错误认知,混淆行政机关对外法定责任与工作人员内部追责的边界,该个人认知不能免除文旅厅依法应当承担的行政纠错主体责任。
3.自认政策适用错误具有长期性、系统性,系主观放任过错
面对申报人质问专家“乱解读”文件、违规叠加破格评审条件,唐广磊并未否认评审错误、未出示任何法定条文佐证评审合规,反而辩称“这个问题啊,其实我们讨论了很多年了,这个问题不是一下就能解决的”。 本次通话系申报人已明确告知录音、唐广磊知悉并不反对录音情形下的公开沟通,录音取得合法。唐广磊的表述是其在知情录音前提下作出的真实意思表示。结合全案其他在案证据,足以印证案涉政策适用争议在单位内部长期客观存在,评审工作存在长期、系统性履职不规范的问题。这排除了本次评审错误属于“无心之失”“履职疏漏”或“个别人员业务不熟”的全部抗辩空间,结合全案证据,证实省文旅厅在明知政策适用存在争议、明知自身解读偏离法定文件的前提下,长期放任错误评审标准落地实施,属于常态化、刻意性违规履职。
4.口头承诺承担责任,却拒绝启动法定纠错程序,涉嫌行政不作为
面对申报人明确的纠错诉求、以及终审在即(当月中旬)的关键节点,唐广磊全程未提及任何法定的复核、复查、纠错、重评程序,仅反复强调“我会承担这个责任!你放心!”“我该背呀!”。其刻意用个人的“道德担当”“职场背锅承诺”,掩盖行政机关拒不启动法定纠错程序、放任违法评审结论固化的行政不作为,属于典型的用个人话术规避法定履职义务。
本次对话录音为电话沟通过程客观记录,在无胁迫、诱导情形下取得,可作为本案待证事实的补强证据使用,相关陈述能否采信,交由办案机关结合全案其他证据综合审查判断。同时其确认本次职称评审临近当月中旬的终审节点,纠错窗口期尚未完全关闭,在问题已经明确提出的情况下,未采取纠错处置,进一步印证履职当中放任争议问题延续的履职过错。
二、法律、规范性文件层面解读
(一)自认“评审专家脱离监管”,构成严重的组织管理失职与程序违法
唐广磊承认“评审专家面对你们那个申报者去了,那就是我们失职了”,该言论在法律上构成了对评审组织单位未履行法定监管职责的直接自认。同时片面解读职责,违反权利保障与程序正当原则。
1.法律分析:
依据《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及行政法上权责统一、程序正当的法理原则,省文旅厅作为职称评审委员会的组建单位和法定组织实施单位,对评审专家的遴选、履职、评审全过程、规则适用行为负有法定的监督、管理、指导、兜底义务。评审专家必须严格依据法定文件(川作〔2022〕61号)开展评审,评审组织单位对评审全过程负有监督管理职责,严禁评审活动脱离组织监管、违规适用标准。唐广磊关于专家履职监管问题的言论,结合全案证据,坐实本次评审过程存在严重程序瑕疵、管理缺位、履职失范,属于《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明确规定的“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
2.法律后果:该行为属于《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玩忽职守,贻误工作”。职称评审的组织监管责任归属于行政机关主体,因评审组织单位监管缺位、管理失职导致的评审规则适用错误、结论错误,其法律责任、纠错义务、违法后果必须由省文旅厅法定承担,绝不能通过内部个人“背锅”转嫁责任、规避机关主体违法认定。该行为已完全符合玩忽职守、履职不力的追责要件。
3. 对应言论的法律依据与违法事实认定:
①精准法律依据
《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第十条:“职称评审委员会的评审专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遵守宪法和法律;(二)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三)具有本职称系列或者专业相应层级的职称;(四)从事本领域专业技术工作;(五)能够履行职称评审工作职责”;第二十一条:“根据评审工作需要,职称评审委员会可以按照学科或者专业组成若干评议组,每个评议组评审专家不少于3人,负责对申报人提出书面评议意见。”;“申报人对涉及本人的评审结果不服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申请复查、进行投诉。”
②法律定性与违法事实
唐广磊片面、狭隘解读评审履职规则,仅机械强调“评审专家不直接面对申报人”的形式要求,刻意规避、遗漏评审组织单位的核心法定义务——保障申报人对评审异议的知情权、申辩权和复核权。依据上述法规,评审专家虽不直接对接申报人,但文旅厅作为评审组建单位,不仅负责统筹评审流程,更负有公示评审依据、反馈专家评议意见、答复政策异议、受理复查投诉、保障申报人知情权、申辩权、救济权的刚性职责。应将专家的评审意见(尤其是错误解读文件的依据)向申报人反馈,并依法处理异议,而非以“专家不露面”为由阻断申报人的权利救济。
本案中,文旅厅及唐广磊以“专家不直面申报人”为借口,彻底阻断当事人的权利救济渠道,拒不披露专家错误解读文件的依据、拒不回应破格条款适用争议、拒不处理合法复查诉求,属于典型的“重形式流程、轻权利保障”的程序违法,是官僚主义敷衍履职的直接体现。
(二)自认“讨论了很多年”,证实政策适用错误系长期、系统性的主观故意违法
唐广磊声称“这个问题啊,其实我们讨论了很多年了,这个问题不是一下就能解决的”,该言论系唐广磊在知情录音、无胁迫诱导前提下作出的真实履职认知表述,客观印证案涉政策适用错误在文旅厅内部长期存续,结合全案书证,足以佐证评审工作存在长期、系统性履职不规范问题,直接击穿单次无心疏漏、业务不熟的抗辩事由。
1.法律分析:
职称评审针对本案已经成文公布的破格申报条件,属于羁束性规范,行政机关没有自由变通解读的裁量空间,评审标准、破格条件、适用边界均由川作〔2022〕61 号文件明文刚性规定,标准唯一、边界清晰,不存在 “多年争议、无法解决” 的模糊地带。
若仅为个别人员业务不熟、单次理解偏差,绝不可能形成“讨论多年、长期存在、无法整改”的常态化问题。唐广磊该言论直接证实:省文旅厅及评审团队长期明知自身对破格条款的解读、适用规则违背法定文件,却持续放任错误履职、违规增设评审门槛、限缩申报人法定破格权益,绝非偶然履职瑕疵,而是主观放任、常态化、系统性的行政乱作为。
2.法律后果:
长期明知故犯、持续侵害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多年拒不整改纠错,结合全案证据,坐实唐广磊及省文旅厅在职称评审工作中的滥用职权、官僚主义履职、履职弄虚作假情节。依据《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三十九条,该类持续性、系统性、主观故意的违法履职行为,区别于一般轻微履职偏差,属于情节较重的追责情形,依法应当从重追究政务处分责任。
3. 对应言论的法律依据与违法事实认定:
①精准法律依据
《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第四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本地区职称评审综合管理和组织实施工作。行业主管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本行业的职称评审管理和实施工作。”
《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三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予以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情节较重的,予以降级或者撤职;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一)在选拔任用、录用、聘用、考核、晋升、评选等干部人事工作中违反有关规定的;(三)对依法行使批评、申诉、控告、检举等权利的行为进行压制或者打击报复的;”
②法律定性与违法事实
以“长期讨论”掩盖违法本质:川作〔2022〕61号为省级正式备案、公开生效的职称评审规范性文件,破格参评条件条文清晰、标准唯一、无自由裁量、“解读争议”空间。唐广磊自认“问题讨论多年、长期存在、无法解决”,在法律上并非政策争议,实质上是长期放任评审团队违背法定标准、常态化错误解读文件、习惯性越权增设破格评审条件、持续性违规履职的直接自认。该行为违背行政机关应当严格执行现行生效规范性文件的依法行政基本要求,行政机关开展职称评审应当严格遵从已经备案生效的川作〔2022〕61号文件确定的评审标准,不得随意曲解、变通执行。
该行为实质是行业主管部门拒不严格执行上级法定评审标准,将违规评审常态化、制度化,长期侵害不特定申报人的法定破格权益,属于持续性履职放任过错,构成行政不作为与履职不规范。唐广磊作为直接组织负责人,应当对该长期违法履职情形承担主要直接责任。
持续违法的认定:若文旅厅多年来均存在“混淆破格与常规评审条件”的行为,属于拒不执行上级依法制定的评审标准(《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第四条),唐广磊作为具体负责人,需对该持续违法情形承担主要责任。
(三)以“个人背锅”替代“法定纠错”,属于典型的推诿扯皮与行政不作为
唐广磊反复强调“我会承担这个责任!你放心!”“只有我背锅噻”,试图以个人揽责来平息事态,混淆行政责任主体,违反权责统一法定原则。
1.法律依据
行政法权责统一基本原则:行政公职人员履职行为属于职务行为,职务行为产生的行政违法后果、对外法定责任,优先由所属行政机关承担;机关承担主体责任后,再依据过错追责规则追究工作人员个人政务责任。
《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九条:“公职人员二人以上共同违法,根据各自在违法行为中所起的作用和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分别给予政务处分。”;第十条:“有关机关、单位、组织集体作出的决定违法或者实施违法行为的,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中的公职人员依法给予政务处分。”;第三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造成不良后果或者影响的,予以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情节较重的,予以降级或者撤职;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一)滥用职权,危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侵害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二)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玩忽职守,贻误工作的;(三)工作中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行为的;(四)工作中有弄虚作假,误导、欺骗行为的。”
《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申报人对涉及本人的评审结果不服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申请复查、进行投诉。”
《四川省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第四十八条:“职称评审委员会超越职称评审权限、擅自扩大职称评审范围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对其职称评审行为不予认可;情节严重的,取消职称评审权,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2.法律分析
行政纠错义务是法定、刚性、专属行政机关的公法义务,必须通过法定的复核、核查、撤销错误结论、重新评审等法定闭环程序实现,具有公权性、强制性、程序性,绝对不能通过工作人员个人道德承诺、内部背锅、职场牺牲等私法层面的个人行为替代、抵消、免除。唐广磊的表态,混淆了行政主体对外法定责任与公职人员对内政务追责的法律边界。其组织评审、把控政策适用、审核评审流程的全部行为,均属于省文旅厅的职务履职行为,因擅自增设评审条件、错误解读法定文件、程序监管失职产生的行政违法责任(如撤销评审结论、重新评审),依法必须由省文旅厅作为行政主体对外承担,包括撤销违法评审结论、依法重启评审、纠正违规履职行为。而其个人亦需根据过错程度承担政务处分责任,并非以“个人背锅”替代行政机关的法定责任。
其渲染个人担责、转嫁机关责任,本质是混淆“个人岗位责任”与“行政机关法定主体责任”,将严肃的行政违法纠错程序,降格为内部个人担责的职场问题,以此规避省文旅厅作为行政主体应承担的违法行政行为、规避法定纠错履职义务、掩盖系统性评审程序与实体违法,违反了行政法的“权责统一”原则,属于刻意曲解法律、规避行政主体责任的违法履职行为。
3.法律定性与违法事实
其一,担责承诺完全虚假,无任何法定纠错动作支撑。唐广磊仅口头空泛承诺“承担责任”,自始至终未启动任何法定纠错措施,未组织评审委员会复核、未核查文件适用错误、未撤销违法评审结论,属于典型的口头敷衍、虚假履职。
其二,后续书面答复彻底印证其虚假承诺、刻意掩盖违法事实。唐广磊代表省文旅厅在电话中作出担责、沟通、处置的虚假承诺后,省文旅厅又在之后的2023年12月5日的《关于陈新同志破格申报评审一级文学创作申诉的回复》中虚假陈述:“对你申诉的有关事宜复查结论为:2023年艺术系列高级职称破格评审工作符合规定程序,专家投票数计票准确,评审结果合法有效。”
在申报人向省委书记信箱、省长信箱反映情况之后,于2024年2月21日通过《省长信箱答复》载明:“经破格评审专家组评议,因你提交的申报材料未达到一级文学创作‘专业能力和业绩成果’基本条件,破格评审专家一致表决‘破格评审未通过’”、“未发现文件表述存在前后矛盾的问题。”“文学创作专业属于艺术系列下设子专业,组建的艺术系列职称破格评审专家组,具备对艺术系列所有子专业的评审资格,破格评审程序合规。”“破格申报除满足规定的破格申报条件外,还需满足相应破格申报层级的业绩条件”。刻意隐瞒擅自叠加常规业绩条件、越权增设破格门槛、长期错误解读政策的核心违法事实。
唐广磊仅以口头表态敷衍,违反《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中评审组织单位 “受理复查、投诉并依法处理” 的法定义务。
其三,实质构成玩忽职守与不作为。其所谓“个人承担责任”,并非依法纠正“擅自增设评审条件、错误解读文件”的行政违法及违法评审行为、修复当事人受损权益,而是试图用个人“背锅”岗位担责话术,规避文旅厅作为行政机关主体的法定责任,属于对履职责任的片面理解,本质是玩忽职守;明知评审行为存在违法性,却未采取任何法定纠错措施,导致申报人的合法申报权益持续受损。其整体履职违法行为,拒不履行法定复查、纠错、更正义务,持续放任违法评审结果生效,更持续侵害申报人法定破格参评权益。
4.法律后果:
这种规避法定程序、以个人话术掩盖机关行政违法、拒不纠错、拖延履职的行为,完全属于《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行为,不担当、不作为、贻误工作。其个人揽责的话术不仅不能免除任何法定纠错义务和追责责任,结合全案证据佐证、反而进一步坐实其刻意规避监管、欺骗行政相对人、拒不纠正违法的主观过错。
结合本案终评节点事实,唐广磊在明确知晓当月中旬即将终审、纠错窗口期即将关闭、违法结论即将固化的前提下,仍仅作个人担责表态、拒不启动法定纠错程序,属于刻意拖延履职、恶意贻误纠错时机,主观违法过错程度显著加重,行政不作为的定性更加确凿。
(四)本段系列言论对当事人维权、公职追责的核心综合法律意义
①核心闭环证据价值:唐广磊虚假担责却拒不纠错、自认长期政策错解、片面解读履职职责、混淆行政责任主体的系列自认言论,相互印证、逻辑闭环,直接证实省文旅厅及本人存在:①明知评审违法而刻意拒不纠正;②多年持续违规解读法定评审标准、常态化乱作为;③刻意规避行政主体法定责任、欺骗敷衍行政相对人的完整违法事实,彻底击穿官方“程序合规、履职规范、无心疏漏”的虚假抗辩,极大夯实本案行政诉讼、申诉维权的核心依据。
②完备政务追责依据:结合《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九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相关规定,其长期放任违规履职、拒不纠错、弄虚作假、官僚主义不作为、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的行为,完全适配严厉政务处分情形。
《公务员法》第五十九条明确禁止公职人员不担当不作为、贻误工作、拒绝执行上级法定规定、弄虚作假、滥用职权侵害公民合法权益等行为;第五十七条明确公职人员违法履职必须开展监督核查、依规处分、涉嫌职务违法的移送监察机关;第六十二条明确对应警告至开除的梯度处分,第八十八条明确长期履职不适格可予以辞退,第一百零八条明确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应当依法追责。前述全部违法事实,均满足对唐广磊及相关责任人立案追责、依规处分的全部法定要件。
三、证据证明目的,已直接提交法院、纪委监委
此段电话录音属于证明“评审组织严重失职”“长期系统性行政违法”“行政不作为与官僚主义履职”的关键补强核心证据,可直接锁定四项关键法律事实,闭环全案违法逻辑:
1.证实评审组织单位严重失职、程序违法:唐广磊自认“评审专家面对申报者就是失职”,自认评审专家履职脱离机关监管,直接证实本次职称评审全过程存在监管缺位、管理失控、程序失范的严重违法情形,评审程序不具备合法性、公正性、规范性。
2. 证实政策适用错误系长期、系统性主观故意违法:唐广磊自认争议问题“讨论多年、长期存在”,足以否定无心疏漏、业务不熟、单次理解偏差的从轻、免责抗辩,结合全案证据,可依法排除偶然过失的认定可能,证实省文旅厅多年持续违规解读法定政策、增设破格评审门槛、侵害申报人法定权益,属于常态化、制度性履职乱作为。
3.证实以“个人背锅”掩盖“机关行政违法”、行政不作为确凿:唐广磊刻意用个人担责承诺替代法定复核纠错程序,拒绝履行法定纠错义务,拖延处置合法诉求,是典型的官僚主义敷衍履职、行政不作为、推诿扯皮。
4.固定系统性履职乱象的证据闭环:本段言论结合其此前自认的“审核粗疏、取了无数门槛”“立场不同、理解偏差”等录音内容,完整形成长期随意曲解法定政策→常态化违规增设评审门槛→本次错配破格与常规评审标准、违法驳回合规申报→评审监管严重失职→被质疑后以立场分歧搪塞、以个人背锅规避法定纠错的完整违法履职证据链,彻底排除偶然过失的可能性。
5.证实行政机关明知违法却拒不纠正:唐广磊承认承担责任却不纠错,自认长期讨论解读问题,混淆责任主体的言论,能证明文旅厅:①明知评审行为违法却拒不纠正;②长期违规解读评审标准;③试图规避行政主体责任的核心证据,大幅强化申报人的维权主张。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五十九条:“公务员应当遵纪守法,不得有下列行为:(四)不担当,不作为,玩忽职守,贻误工作;(五)拒绝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和命令;(六)对批评、申诉、控告、检举进行压制或者打击报复;(七)弄虚作假,误导、欺骗领导和公众;(十)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十四)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十八)违纪违法的其他行为。”;第五十七条:“机关应当对公务员的思想政治、履行职责、作风表现、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监督,开展勤政廉政教育,建立日常管理监督制度。对公务员监督发现问题的,应当区分不同情况,予以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组织调整、处分。对公务员涉嫌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的,应当依法移送监察机关处理。”;第六十二条:“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第八十八条:“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辞退:(四)不履行公务员义务,不遵守法律和公务员纪律,经教育仍无转变,不适合继续在机关工作,又不宜给予开除处分的;”第一百零八条:“公务员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违反本法规定,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给予处分或者由监察机关依法给予政务处分。”前述违法事实,均满足对唐广磊及相关责任人立案追责、依规处分的全部法定要件。
综上所述,本段电话录音中唐广磊的“背锅论”与“多年讨论论”,非但不具备任何免责、减责效力,结合全案证据,反而成为坐实省文旅厅长期系统性行政违法、评审组织严重失职、公职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官僚主义不作为的核心铁证。其试图以个人道德担当掩盖行政机关法定违法、以个人话术规避法定纠错程序的行为,在行政法层面完全无效,是向纪委监委追责、向法院诉请撤销违规评审结论、启动重新评审的关键闭环补强证据。
01:08:49"陈新:你看,如果不信,不相信的话(我会用行动告诉你们):那么(如果)这个事情顺利就算了。如果不顺利的话,我会,我会让,让,让,让有关部门告诉你们,按照你们那个解读是错误的。
01:09:01"唐广磊:嗯,好嘛,我懂了。呃,好的。那就,感谢陈老师!
01:09:03"陈新:那,那,那,那不打搅你了。
01:09:06"唐广磊:好的好的好的。
01:09:07"陈新:呃呃。
01:09:08"唐广磊:好,好,好。再见哈,陈老师。
01:09:10"陈新:因为有个电话打过来了。
01:09:11"唐广磊:我知道我知道,好的,好,好。
01:09:12"陈新:嗯嗯,已经打几次了,已经。
以上内容为《四川省文旅厅唐广磊自认:“我们略微粗了一点!”——2023年12月1日下午唐广磊回复作家陈新要求其纠正职称“破格评审未通过”错误录音之法律分析后续第九部分,此部分为本录音法律分析最后一部分。
1.2023年12月1日上午作家陈新向四川文旅厅人事处副处长唐广磊咨询自己一级文学创作职称“破格评审未通过”原因之录音及法律分析(上)
2.四川省文旅厅唐广磊自认:“确实这个是我们没对!”(下)2023年12月1日上午唐广磊对作家陈新职称“破格评审未通过”对话录音的法律分析
3.四川省文旅厅《关于陈新同志破格申报评审一级文学创作申诉的回复》的违法违规分析
4.三年了,四川文旅厅关于作家陈新破格一级文学创作职称的错误评审结论为何仍未纠正?当事人陆续展示事情真相——现场录音及法律解读② -1
5.三年了,四川文旅厅关于作家陈新破格一级文学创作职称的错误评审结论为何仍未纠正?当事人陆续展示事情真相:现场录音及法律解读①
6.给四川省文旅厅的一封公开信——诉请立即纠正人事处职改办对作家陈新破格申报一级文学创作职称给出“破格评审未通过”的违规渎职错误结论
7.作家陈新破格申报评审一级文学创作职称所遭遇的荒诞之事
8.作家陈新《给四川省文旅厅一封公开信》及《……遭遇的荒诞之事》之反响
9.惹恼四川省文旅厅当事人蹊跷遭网暴,我自横刀仰天笑
10. 四川文旅厅唐广磊自认:“我们略微粗了一点!”(一)2023年12月1日下午唐广磊回复作家陈新“破格评审未通过”理由录音之法律分析
11.四川文旅厅唐广磊自认:“我们略微粗了一点!”(二)2023年12月1日下午唐广磊回复作家陈新“破格评审未通过”理由录音之法律分析
12.四川文旅厅唐广磊自认:“我们略微粗了一点!”(三)2023年12月1日下午唐广磊回复作家陈新“破格评审未通过”理由录音之法律分析
13.四川文旅厅唐广磊自认:“我们略微粗了一点!”(四)2023年12月1日下午唐广磊回复作家陈新“破格评审未通过”理由录音之法律分析
14.四川文旅厅唐广磊自认:“我们略微粗了一点!”(五)2023年12月1日下午唐广磊回复作家陈新“破格评审未通过”理由录音之法律分析
四川文旅厅唐广磊自认:“我们略微粗了一点!”(六)2023年12月1日下午唐广磊回复作家陈新“破格评审未通过”理由录音之法律分析
四川文旅厅唐广磊自认:“我们略微粗了一点!”(七)2023年12月1日下午唐广磊回复作家陈新“破格评审未通过”理由录音之法律分析
四川文旅厅唐广磊自认:“我们略微粗了一点!”(八)2023年12月1日下午唐广磊回复作家陈新“破格评审未通过”理由录音之法律分析
录音-《四川省文旅厅唐广磊自认:“我们略微粗了一点!” (上)2023年12月1日下午唐广磊回复作家陈新要求其纠正职称“破格评审未通过”错误录音》
录音-《四川省文旅厅唐广磊自认:“我们略微粗了一点!” (下)2023年12月1日下午唐广磊回复作家陈新要求其纠正职称“破格评审未通过”错误录音》
定风波
苏轼
三月七日,沙湖道中遇雨。雨具先去,同行皆狼狈,余独不觉。已而遂晴,故作此词。
莫听穿林打叶声,
何妨吟啸且徐行。
竹杖芒鞋轻胜马,谁怕?
一蓑烟雨任平生。
料峭春风吹酒醒,微冷,
山头斜照却相迎。
回首向来萧瑟处,归去,
也无风雨也无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