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永吉县人民法院依托互联网法庭成功调解一起运输合同纠纷案件。该案因货运平台账号使用人与实际操作人不一致引发,承办法官通过云端调解,帮助货车司机邵师傅足额拿到运费尾款,实现纠纷高效化解,让群众切实感受到智慧司法的便利与温度。
据了解,货车司机邵师傅通过货运平台承接一笔运输业务,对方下单后取消平台订单,转而通过微信与其沟通合作。邵师傅完成货物运输后,仅收到部分运费,剩余3500元一直被拖欠。因联系不上微信沟通人,邵师傅以平台登记账号持有人冯某为被告提起诉讼。
承办法官阅卷后发现案件疑点,经多方联系核实,账号持有人冯某早已离职,并非本次业务实际托运人,并向法院提供了实际操作人徐某的信息。法官向原告释明法律关系,追加徐某参与诉讼。经核实,徐某承认委托运输及拖欠运费事实,邵师傅申请撤回对冯某的起诉。
考虑到双方当事人均身处外地,往返法院应诉耗时费力,当事人共同申请线上审理。办案法官搭建线上沟通渠道,开展诉前调解,结合民法典相关规定向徐某释明拖欠运费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与失信后果。经法官耐心调解,徐某认识到自身错误,当场承诺付清全部剩余运费,纠纷就此圆满解决。
该案办结后,法官结合案件开展普法提示。网络货运场景中,平台账号登记主体和实际操作人不一致,是运费纠纷多发的重要原因。法官提醒广大货运从业者,接单务必做好身份核验,完整留存订单截图、聊天记录、运输凭证等证据;货主、物流企业应当恪守诚信,不得以账号信息不符为由拖欠运费,否则将承担相应违约责任乃至信用惩戒。
永吉县人民法院坚持便民利民司法理念,充分运用线上调解、互联网法庭等智慧司法手段,减少当事人诉累,高效化解涉民生小纠纷,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吉报江城发布
吉林日报全媒体记者 冯荟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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