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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房东朋友

在厂房出租这件事上

您是不是觉得

签了合同、收了租金就算完事了?

其实不然

厂房租出去了

安全管理的责任可一点没减

这几年,分租式厂房越来越多,一栋楼里可能入驻多家企业。不同业态混在一起,人员流动性大,加上不少老厂房本身条件有限、改造空间小,电气线路私拉乱接、疏散通道堵塞、消防设施缺位等问题层出不穷,一直是安全事故的高发地带。

作为出租方,您需要从业态承载、功能分区、通道设计、线路改造等几个方面,对出租场所做个系统规划和统一设计,针对现有隐患拿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同时,要把下面这“五个一”要求落到日常管理中去,抓好常态化的隐患巡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租户限期整改,形成“发现—整改—复查”的完整闭环。

下面,就为您逐条拆解

“五个一”的具体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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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应与承租方签订并落实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管理协议,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委托物业服务机构参与或开展对承租方管理的,应在协议中写明。

出租方应监督物业服务机构履行日常安全管理责任,应向承租方书面告知出租场所及相关设备的基本情况、安全生产要求,不得将生产经营场所、设备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生产经营项目、场所发包或者出租给其他单位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生产经营单位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问题的,应当及时督促整改。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二款:生产经营单位未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未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或者未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统一协调、管理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八条:同一建筑物由两个以上单位管理或者使用的,应当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并确定责任人对共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建筑消防设施和消防车通道进行统一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七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违反本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或者给予警告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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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要明确安全管理人员或机构,负责日常安全协调管理工作。若厂区内有多个承租方,出租方须牵头成立由所有承租方参加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协调机构,建立工作机制,统筹协调各项事宜。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四条: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装卸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一百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一百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一项: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一)未按照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注册安全工程师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二款: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七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违反本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或者给予警告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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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要牵头组织承租方开展较大以上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和报告工作,督促承租方履行风险报告义务。

在公共区域张贴风险分布图和较大以上安全风险清单,让所有承租方全面知晓安全风险。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按照安全风险分级采取相应的管控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一条第四项: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四)未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或者未按照安全风险分级采取相应管控措施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三项: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三)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者、实习学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或者未按照规定如实告知有关的安全生产事项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一)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七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违反本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或者给予警告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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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要安排安全管理人员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隐患排查检查,并将隐患问题告知承租方,督促及时整改闭环。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二)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三)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存档备查;(四)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保证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符合消防技术标准;(五)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七条第二款: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除应当履行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职责外,还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实施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建立消防档案,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

(三)实行每日防火巡查,并建立巡查记录;

(四)对职工进行岗前消防安全培训,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和消防演练。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 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一)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

(二)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

(三)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

(四)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

(五)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

(六)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

(七)对火灾隐患经消防救援机构通知后不及时采取措施消除的。

个人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本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第六项行为,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七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违反本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或者给予警告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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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要牵头安装符合相关标准的消防应急设施设备,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所有承租方全员参与的应急演练,确保每位员工都知晓应急通道位置,熟练掌握消防设施和应急设备的使用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与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制定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相衔接,并定期组织演练。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六项: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六)未按照规定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或者未定期组织演练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六)组织进行有针对性的消防演练;……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七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违反本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或者给予警告处罚。

各位房东朋友,分租式厂房的安全管理,说到底,关键在于出租方真正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角色,从单纯的“收租人”转变为厂区安全的“守护者”。落实好“五个一”要求,日常多一分巡查,隐患早一点发现,整改快一步到位,就能让整个园区的安全闭环更加牢固。

安全是一切经营的基石,也是对租户和员工最实在的负责。不妨对照“五个一”逐项梳理:该签的协议签好,该配的人员配齐,该查的隐患查清,该练的演练做实。把责任落在日常,把风险降到最低,给每一位奋斗在一线的员工一个安心、踏实的工作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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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 陈月燕

审核 | 黄昌木 张镇业 陈婉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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