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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文|廖云新(资深媒体评论员)

2026年8月18日,陕西西咸新区资村“反暴力强拆致人死亡案”一审判决正式生效。法院认定,房主张恒在面对十余名持械人员暴力破门闯入住宅时持自制长矛反击致一人死亡,属于正当防卫,依法判决无罪,同时驳回了死者家属260万元的民事赔偿请求。这一判决,被舆论称为“全国首例反强拆致死被判正当防卫案”。

张恒案之所以引发广泛关注,不仅因为其情节的戏剧性——守家者刺死了入侵者——更因为它触及了一个困扰司法实践多年的核心命题:当不法侵害突然降临,法律究竟应该如何评价防卫者的反击?

据官方权威媒体披露:2023年4月1日清晨6时许,因拆迁补偿始终未能达成协议,十余人驾驶轮式破碎机撞开张恒家的院门和房门,手持防暴叉、橡胶棍、防暴盾等器械冲入屋内。至少六人用灭火器朝屋内猛喷,房间瞬间乌烟瘴气。在黑暗与混乱中,张恒和父亲持自制长矛反击,一名强拆人员被捅伤后当场死亡,另有三人受伤。

这不是一场势均力敌的搏斗。一方是十余名携带专业器械的壮年男性,另一方是住宅内退无可退的父子二人。早在2025年1月,法院已对十名强拆人员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刑罚——这从法律上确认了强拆行为本身的非法性。

面对“人都死了,怎么能无罪”的疑问,笔者就此咨询了几位资深律师朋友,他们意见一致:法院的判决逻辑清晰而有力。

首先,不法侵害正在进行。 十余人持械破门闯入私人住宅,这不是“拆迁纠纷”,而是刑法意义上的非法侵入住宅和故意毁坏财物,是正在发生的暴力犯罪。法律明确规定,面对正在发生的不法侵害,公民有权采取制止行为。

其次,防卫不能强人所难。 40年从业律师王珉告诉我,2020年“两高一部”发布的《关于依法适用正当防卫制度的指导意见》明确指出:对于不法侵害是否已经开始或结束,应当立足防卫人在防卫时所处情境,按照社会公众的一般认知,依法作出合乎情理的判断,不能苛求防卫人。法院在判决中说得更加直白:对方十余人全是壮年男性、手持器械,这边就父子两人,在自家屋里退无可退,屋里全是灭火器喷的烟尘,什么也看不清——要求人“只打腿不打头”,那不是法律,那是刁难人。

第三,谁主动挑事,谁自己兜底。 律师纪华平解读,《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一条明确规定:因正当防卫造成损害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死者家属260万元的索赔被全部驳回——非法侵害人主动实施暴力行为,应当预见可能引发防卫,损害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张恒案的意义,远超个案本身。它是对“法不能向不法让步”这一法治原则的郑重宣示。

长期以来,司法实践中存在一种“唯结果论”的倾向——只要防卫造成了死亡后果,就倾向于认定为防卫过当甚至故意伤害。这种逻辑的荒谬之处在于:它要求一个在生死关头的人,像外科医生做手术一样精准地判断反击的力度和部位;它要求防卫者在被破门而入的瞬间,先看清对方拿的是“制服性武器”还是“致命性武器”,数清楚对方有多少人,再决定如何反抗。

这不是法律,这是对守法公民的苛求。

为慎重起见,笔者详查了法条,法律从不要求被攻击者精确计算“我还手到第几下算刚好”。刑法规定的是“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这个“明显”二字,恰恰为防卫者在紧急情境下的判断留出了合理的容错空间。张恒面对的是十多人持械闯宅,在力量悬殊、光线昏暗、空间封闭的紧急状态下,要求他出手恰到好处、毫厘不差,既不现实也不客观。

张恒案无疑是中国正当防卫制度司法实践的重要里程碑。它标志着司法逐步回归专业理性——不仅坚决反对暴力强拆,也明示“反抗强拆即是正当防卫”的法治立场。它用一份生效判决告诉每一个普通公民——当暴力冲破家门,当不法侵害正在发生,法律站在守法者这一边。“法不能向不法让步”不该只写在文件里,更该刻在每一条判决的分寸之间。

张恒被羁押约900天后重获自由。这900天里,他面对的是司法的不确定性、舆论的聚光灯,以及一个困扰无数人的终极追问:当我的家门被撞开,当我的人身安全受到威胁,我到底能不能反抗?

张恒案的回答是:能。 法律不要求你在生死关头做精确的“手术式”判断。面对不法侵害,你要么被吓傻,要么奋起反抗——而法律,站在奋起反抗的那一边。

这不是法律的飞跃,这是常识的归位。我的茅屋,“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当这句话被一份生效判决反复申说,法治的信仰才能在每一个普通人心中生根发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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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作者简介】廖云新,毕业于武汉大学新闻系,曾供职于省级、中央级新闻媒体10余年。现为当代人物网传媒集群总编辑。2008年至今,用本名和笔名在《中国青年报》《工人日报》《经济日报》《广州日报》《光明日报》《法制日报》《南方日报》《解放军报》《楚天都市报》《湖北日报》《新民晚报》 香港《文汇报》《做人与处世》《演讲与口才》《辽宁青年》《经典杂文》《中国青年》《山东青年》《意林》《思维与智慧》《钟山风雨》《文史博览》《文史月刊》《华人时刊》《南风窗》等知名报刊发表散文、文化随笔、时评、杂文1600余篇/次(含一稿被多家报刊采用或转载),近百篇文章被《报刊文摘》《海外文摘》《特别关注》 《读者》以及人民网 新华网 光明网 中国新闻网 中国网等知名网站转载。《给善心一个容器》等文章被多个省市选入语文中高考模拟试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