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导演克里斯托弗·诺兰的新片《奥德赛》引起了全球观众和评论界的广泛关注。首先应当承认,诺兰拍出了一部令人印象深刻的影片,浓缩了奥德修斯返回伊萨卡途中大部分冒险情节。

《奥德赛》海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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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就诺兰重新诠释《奥德赛》的核心思想而言,有更值得关切之处。他试图传达一种与荷马世界大体相异的道德信息,因此他呈现出的奥德修斯,与古代诗人笔下那个“复杂”的人物几乎没有共同之处。原诗中那个精明而足智多谋、为达目的不惜欺骗和施暴的人物,在马特·达蒙饰演的奥德修斯身上基本缺失。相反,我们看到的是一位不断因自己在特洛伊战争中犯下或纵容的暴行(片中的奥德修斯后来意识到“木马计”虽然助其赢得特洛伊战争,却违背了信任法则——编者注)而深受负罪感折磨,并由此寻求某种赎罪的英雄,其特征是对错误行为抱有内在化的责任感与悔恨。

在电影《奥德赛》中,诺兰将“宙斯律法”(“待人如己”的互惠伦理原则——编者注)与某种“黄金法则”联系起来,并将其设定为贯穿电影始终的规则。诺兰似乎认为,一旦我们意识到可以利用“宙斯律法”享受到来自主人的义务,便会自然开始为己谋利。

当然,诺兰有权利去创造他自己的奥德修斯。然而,诺兰试图将这位新英雄及其道德心理学纳入原作《奥德赛》的叙事框架,并没有完全成功。其结果是影片试图重建的荷马式故事与叠加其上的现代道德戏剧之间产生张力。而这种张力很大程度上造成了影片的弱点。

但是,将目光转向中国传统,一种更有趣的可能性便会浮现。诺兰笔下奥德修斯的道德维度,或许更接近儒家思想的某些面向。儒家的关系角色伦理学可以被理解为鼓励一种道德自我意识,其责任、正直与自我修养日益内在化。

“黄金法则”在儒家教导中同样占有突出地位。按照“义”来省察和纠正自己的行为,同时培养“仁”,这种要求可以被理解为指向一种更为内在、更具精神性的归乡:不仅是回到地理意义上的家乡,更是回到自己的道德中心——一个处于关系网络之中的中心。

此外,诺兰在电影中相对淡化了神的干预,并倾向于将神性维度融入一种更自然主义的道德秩序,这可能使他的诠释比明确建立在形而上学、神学之上的世界观更契合中国哲学的实践精神。

因此,尽管诺兰的电影作为对荷马史诗的诠释可能受到批评,但它对史诗的理解,或许反而能为东西方对话作出贡献。通过将奥德修斯转变为融合多方元素的道德良知形象,诺兰使原本分属截然不同智识世界的传统得以相遇。(作者是雅典大学哲学荣休教授、中希文明互鉴中心希腊理事会秘书长斯泰利奥斯·维尔维达基斯,徐刘刘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