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V败诉了,总算吃了一回瘪。
法院认定LV的“四叶花”图案原型为源自唐代的宝相花与柿蒂纹,属于流传千年的公有纹样,任何单一品牌不得独占垄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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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不说,这个判决为保护我们传统文化的纹样树立了一个榜样,总算迈出了最艰难的第一步。
因为LV此前就因“四叶花”纹样一事,四处碰瓷,起诉了不少的企业,认为他们是在侵犯了LV的四商标图案,不仅要求删除相关的商标,对方还得赔偿。
可不少企业为了减少影响,自己也经不起折腾,没有这时间精力与之周旋,只能选择低头,更改商标设计以及赔偿。
而这一招也让LV屡试不爽,尝到了不少的甜头。
可如今LV败诉,彻底改变了这一现状,意义是重大的。
因为它不仅仅维护了我们的传统纹样,给了本土企业一个坚强后盾,还告诉了其他外来品牌,只要你们的品牌图案是源自于我们传统文化,那都不得独占,不然就是侵犯了我们传统纹样的权利。
而这些纹样属于我们最为宝贵的文化遗产,容不得外国人的侵占。
所以从LV四叶花商标图案败诉一事中,我们应该汲取的经验和教训是,应该把我们传统文化中的纹样全部收纳规整起来,有完整的出处和历史渊源,它们的意义是什么,代表了什么寓意等等,都需要一个完整的信息记录表。
国内的企业在设计时可以参考这些传统的纹样,并且是免费使用的,这样就能让更多的人认识和喜欢我们的传统文化,一举多得。
可要是外来的品牌想要以此碰瓷,那我们就拿出相应的证据,让他们闭上嘴,从而减少国内企业非必要的纷争,也让外来品牌有所畏惧,灭掉他们高高在上的姿态,一视同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