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医保局发布《全民医疗保障“十五五”规划》,并对核心内容进行解读,针对医用耗材集采带量和价格治理下一步工作重点我们进行梳理归纳:
一、集采和价格治理政策核心要点:
(一)集中带量采购:规范化、常态化、制度化推进
1. 扩围扩面:国家集采持续扩容,同时大力发展一省牵头、全国参与省际联盟采购。临床用量大、价格虚高耗材逐步纳入集采范围,覆盖中药、生物药、各类医用耗材。
2. 规则优化:遵循稳临床、保质量、反内卷、防围标。提升集采产品匹配临床真实需求,联动药监强化质量管控,打击围标串标,引导理性公平竞争。
3. 落地提效:压实医疗机构优先使用中选产品;推动集采中选产品进基层、进民营医院、进零售药店;推行医保直接与企业结算,解决回款慢问题,保障企业现金流。
(二)医药价格治理多维度落地
1.数智化价格监测,红黄标预警柔性治理。利用比价小程序、量价比较指数,对高价耗材实行红黄标预警,引导医疗机构优先选用高性价比产品。
2. 全国挂网耗材价格一览表上线。量大价高、流通加价多耗材分批开展价格治理;全国统一规范挂网规则,跨省价格联动进一步强化。
3. 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设立预立项制度。全国统一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动态调整;预立项制度将政策辅导前置至临床试验阶段,创新器械获批后快速完成收费立项,加速创新产品临床转化。
4. 创新产品价格机制:新上市产品实行企业自评,支持高水平创新产品合理定价,一定周期内价格稳定。
上述政策落地将对耗材企业产生哪些影响,又如何应对:
1. 集采覆盖持续扩大,市场格局加速洗牌
未来除极小众专科产品外,主流临床耗材大概率纳入国家或全国联盟集采。报价不再单纯拼低价,政策反对恶性内卷,更加看重产品对临床的适配度;围标串标处罚力度加大,合规是投标第一前提。集采直接结算利好企业回款,但传统高毛利模式持续承压。
2. 全国价格监管无死角,跨省价差时代走向终结
全国挂网价格一览表实现全国价格透明可视,红黄标预警常态化。一地出现低价,极易触发全国联动;虚高挂网价会被系统预警、限制采购。企业依靠区域信息差维持高价的操作空间被大幅压缩,全国统一价格台账成为必备管理工具。
3. 创新企业迎来政策红利,同质化产品压力加剧
医疗服务价格预立项制度是重大利好:创新器械在临床试验阶段就可以对接医保价格政策,产品拿证后快速具备收费条件,大幅缩短商业化周期。同质化产品只能参与集采价格竞争,利润持续压缩。
4. 市场边界拓宽,院内市场延伸至院外
集采中选产品强制下沉基层、民营、零售渠道,企业不能只盯大三甲,需要搭建全渠道供应、配送体系。
《全民医疗保障“十五五”规划》解读部分内容:
在深化医药集中带量采购方面,国家医保局将规范化常态化制度化推进,重点在扩围扩面、规则优化、落地提效3个方面持续发力。
一是扩围扩面。稳步推进国家组织药品、高值医用耗材集采,同时指导各地组建“一省牵头、全国参与”的联盟采购,在中药、生物药、医用耗材等领域持续深耕,逐步将临床用量大、价格虚高的药品、医用耗材品种纳入采购范围,减轻群众费用负担。
二是规则优化。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要求,坚持“稳临床、保质量、反内卷、防围标”原则,优化完善采购规则,进一步提升集采产品与临床需求的匹配度,与药监部门协同做好中选产品质量保障,引导行业公平、理性竞争,坚决打击医药集采领域围标串标。
三是落地提效。健全保供与履约机制,切实保障临床用药稳定。压实医疗机构优先配备使用中选产品责任,同时兼顾群众多元化用药需求。完善集采配套措施,推进集采中选药品进基层医疗机构、进民营医院、进定点零售药店,扩大群众可及范围;推进集采药品医保与医药企业直接结算,提高医疗机构回款效率,赋能企业发展。
在医药服务价格方面,国家医保局将稳步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健全药品价格形成机制,纵深推进药品耗材价格治理。
一是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药品价格形成机制的若干意见》,实行新上市药品企业自评制度,支持高水平创新药在上市初期制定与高投入、高风险相符的价格,在一定时期内保持价格相对稳定。加强数智化赋能医药价格监测治理,推动多渠道药品比价,充分发挥网络药店药品价格发现功能,全面推开优化量价比较指数和比价小程序,引导定点药店药品价格保持在合理区间。常态化执行“红黄标”预警标识,用柔性治理的方式,提醒医疗机构优先选用性价比更高的药品耗材。
二是加快建成并运用全国挂网耗材价格一览表,加强耗材价格监测预警,将群众关切的量大价高、流通加价多的医用耗材,分批纳入价格治理范围。指导各地统一规范医用耗材挂网规则,引导医用耗材价格合理形成。
三是全面深化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改革,着力推动在全国范围内建立新的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加强医疗服务价格宏观管理,常态化运行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推进统一全国价格项目,建立医疗服务价格预立项制度,促进高水平医疗创新技术和产品加快临床转化。
在医疗服务价格方面,探索建立医疗服务价格预立项制度,根据临床需要和服务产出等因素及时新增或优化价格项目。用好现有项目兼容、附条件新增、重大创新绿色通道等新增价格项目渠道,促进高水平医疗创新技术和产品加快临床转化。
在长期护理保险方面,积极促进长期护理相关领域创新,促进智能外骨骼等智能化设备在长期照护领域应用。
在商业医疗保险发展方面,积极支持将新技术、新服务、新药品、新器械应用纳入商保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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