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 燕无双
家,最后的堡垒。
2026年8月18日。一份判决生效,注定写进中国法治史。
陕西西咸新区资村,张恒拿到了那张迟来近三年的无罪判决书。法院认定:张恒反击十余名持械闯入其父母家中的强拆人员,致一人死亡,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死者家属民事索赔,一并驳回。
消息传开,舆论炸了。
不是“谁死谁有理”,不是“防卫过当”,是无罪。
致一人死亡,判正当防卫。在抵制强拆的背景下,全国首例。
时间回到2023年4月1日,清晨6点,陕西西咸新区资村,张恒父母的家。
一台破碎机径直撞开张家院门。
十余名男子鱼贯而入,防暴盾牌、防暴叉、橡胶棍,装备齐整,动作训练有素。有人举起灭火器朝屋内喷射,白雾弥漫。
这不是黑帮火拼,这是一个普通农民家庭正在经历的清晨。
院内,张恒和父亲面对的是数倍于己、手持专业器械的入侵者。混乱中,张恒抄起一根自制长矛,试图守住最后的防线。
长矛刺中闯入者石某。左肺破裂,肺动脉破裂,石某当场死亡。
冲突结束。张恒的噩梦开始。
案发后,张恒父子被刑事拘留。张恒被逮捕,罪名:故意伤害致死。
所有要素都指向一个“常识性”结局,事出有因,但出了人命,大概率是防卫过当,甚至更糟。
张恒被长期羁押,近三年。他的家庭、他的人生,在漫长的等待里被反复碾压。
直到2026年8月7日。咸阳市秦都区人民法院一纸判决,彻底扭转了故事走向。
法院认定:张恒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无罪。
公诉机关此前认定的“防卫过当”,被法院否决。
闯进来的,是犯罪者。守家的,无罪。
而早在2025年1月,参与强拆的10名人员已被判刑。罪名是故意毁坏财物罪,毁的是张恒家的大门。刑期两年至缓刑不等。
逻辑链条清晰得令人心惊:强拆人员砸了门,判刑了;张恒守家自卫,差点被判重罪。
如果张恒没能等来这份无罪判决,如果法院采纳了“防卫过当”的指控,你家的大门可以被非法砸开,后果很轻;而你只要反抗出了人命,就得坐牢。
那我们到底该如何有效地、安全的正当防卫呢?法律能保证受害者不伤害加害者,加害者就会放过受害者吗?
律师称此案为“全国首个反强拆致死判正当防卫的判例”。
它的意义,远超一个家庭沉冤得雪本身。
中国法院的无罪率,长期低于0.05%。
司法实践中,一旦防卫行为导致侵害者死亡,系统往往会陷入一种“和稀泥”式的保守,“死者为大”,毕竟对方付出了生命的代价。
防卫者动辄被定为“防卫过当”,甚至故意伤害罪。
但这一次,法院没有这么做。
为什么?因为司法理念正在经历一场深刻的转身,从“唯结果论”到“立足防卫人情境”。
“唯结果论”的逻辑很简单:你造成了死亡结果,你就是防卫过当,甚至就是犯罪。它不问侵害有多紧迫,不问力量对比多悬殊,不问防卫人当时有多恐惧。它只看结果。
而“立足防卫人情境”,是把自己代入那个清晨六点的张家院子:十多个持械壮汉破门而入,防暴盾牌、灭火器轮番上阵,你和年迈的父亲被逼到墙角。你手边只有一根长矛。
你刺,还是不刺?
张恒是幸运的。他遇到了顶住压力的法官,遇到了不被舆论裹挟的司法程序。
法律,终于不再苛求防卫人是一个完美的“理性人”,而是把他看作一个有血有肉、会恐惧、会愤怒的普通人。
但我们也要清醒,这起案子能获得无罪判决,有其特殊性:舆论关注,完整证据(包括影像记录)还原了悬殊的力量对比,辩护律师足够专业。
那些没被看见的家庭呢?
那些在暴力强拆中反抗,却被定为“互殴”甚至“故意伤害”的普通人呢?
“首例”二字,恰恰说明在此之前,已有太多人在捍卫家园时,没能等到这份无罪判决。
好在,这一次,法律没有让“家”沦为不法者的修罗场。
从昆山反杀案到张恒案,中国司法在一点一点向前走。
虽然慢,虽然难,虽然这次无罪判决经历漫长的煎熬和巨大的压力。
但它终究在走。
家,不是不法者可以随意践踏的修罗场。
守护家园的人发起反抗,不是犯罪,而是权利。
法,终不会向不法让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