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平时不骂人,说话都是文绉绉的。
据新民晚报报道,陈先生在浙江台州开了一家餐馆,面对店内常常出现的逃单行为,忍无可忍的他在店内张贴了近期4名逃单顾客的相片。相关视频被他发布到社交平台,视频里有店内的墙上贴着4张监控截图照片,视频配文,“各位同行朋友你们说我这样是不是太过分了,做餐饮真得很辛苦……吃饭给钱也是应该的,希望所有忘记买单的人早日过来买单……”。
其实,陈先生并不是将所有逃单的人都曝光,还有一位老者,还有一位从穿着打扮上看起来像是比较困难的,他都没有曝光。
(图片源于网络)
对于这件事,有网友支持店家的行为,对逃单者就应该曝光警示;但也有网友认为曝光人家是犯法,可以报警。
针对后者的评论,陈先生坚持不会撤下曝光的照片,如果有人认为他侵犯了肖像权,他选择走法律程序,他该负责的就负责,但是,他要追求公平公正。
坚决支持陈先生,是个大写的人。
那些逃单者,真是无耻之徒,吃不起饭就别下馆子,既要享受还不想花钱,哪有那种好事?再说,现在经营个小餐馆,多么不容易,能赚回本钱再有点剩余够养家糊口就已经不错了。开小餐馆的,也是底层的百姓,如果有办法通过其他工作赚得养家户口的钱,谁还愿意去干这样一个整天累得筋疲力尽却赚不了多少的营生?食客们再不给钱,免费吃喝,那对他们真是火上浇油。所以,对这样故意逃单的,就该整治。当然了,人都有个不方便的时候,也许你这两天确实是身无分文但又饿得要死,也许你吃完饭才发现自己忘带钱了手机又没绑定银行卡,也许,还有其他困难。但,这个时候,你可以和店家商量,先记下,留下联系方式,日后再来付款,对于那些就是要靠要饭才能果腹的,我想,店家也能发善心给你一碗饭一碗菜的,但不是消费却逃单。
最近,网上采购发生很多“仅退款”的现象,这项原本为改善消费体验诞生的售后机制,正在被异化。有些人恶意使用“仅退款”,有组织地作案。面对恶意“仅退款”,绝大多数商家大多选择隐忍妥协,因为单笔订单损失有限,但诉讼、维权时间以及金钱成本高昂,于是,“花钱消灾”成为不少中小商家无奈的选择。这和吃饭逃单一个道理,就应该打击,否则,他们破坏了诚信经营的环境,恶劣现象发生多了,就会导致劣币驱良币,一些有利于维护正当消费者权益的做法也会被取消。
还有不断曝出的一些丑恶嘴脸:各单位组织什么六一儿童节演出、什么建X多少周年演出、什么庆祝XX多少周年演出,演出之后,就会发生大量的演出服装批量退货,一些服装已经被化妆品染污,甚至服装都被撕扯了,造成店家苦不堪言。“七天无理由退货”本是给消费者的正当的权益保护,但却被一些人利用作为免费消费的工具。
遇到问题,都说要走法律程序,说虽然自己在维权,但也不要使自己犯法了。可是,现实是,无论是吃饭逃单、还是上面说的恶意“仅退款”、白嫖演出服,即便店家报警,对于这样单笔金额不大的小打小闹,哪个警察会真的去帮助店家维权把该付的款项给要回来?除非是大额资金,构成诈骗了,也许他们会去查找?
法律应该保护好人,而不是不分良莠地加以保护。吃了饭不付款还说要维护自己的肖像权就是无赖行为,法律不应该保护这些人。隐私权、肖像权,是给守法守规矩的公民的,不应该给违法犯罪者,破坏规则的无赖就像网友评论的:连脸都不要了,还要什么肖像权?
也许,以后饭店应该改变一下经营方式:点完了,先付款,否则后厨不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