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7月,北京。
欠条到期前的那个星期,唐向西给哥哥打过三次电话,第一次哥哥说开会晚些回,第二次哥哥说出差回来再谈,第三次电话接通后哥哥说最近手头紧,再宽限宽限。
唐向西说协议上写得很清楚,半年内付清。
哥哥说:我知道,我在想办法。
这通电话之后,唐向西又等了半个月,在接下来的半个月内他多次拨打该号码,但总是无人接听或者转入语音信箱。他从北京城西家出发坐地铁去到了那套房子楼下,抬头看了一下那扇窗,窗户关着,窗帘也拉上,他在楼下站了一会儿然后走了。
那套房子物业费单子上,户主一栏还写的是他的名字,房屋已经谈妥归哥哥所有,手续还没办完,他站在楼下想的是另一件事情:200万,哥哥到底还给不给?
一个月后,即2018年7月下旬,唐向西第二次给湘潭大学寄送材料。
这次写信的语气与上次正好相反,第一封举报信里他说唐向东冒名顶替,中间那份检讨书里他讲举报是报复、内容不实,第二封信里他推翻了检讨书,说那篇检讨书是假的,举报内容全部属实,要求学校重新开展学籍追责程序。
他写了一句话:本人对以上所言内容负法律责任。
唐向西把信纸摊在书桌上,改了两遍后才寄出,第一遍他写了大量的气话,都被划掉了,第二遍写得比较克制,只讲事实,讲2001年考入湘潭大学但没有入学,讲哥哥冒名顶替,讲复读考上人大,他写这封信的时候,没有和任何人商量,他知道这封信发出后就等于检讨书作废、和解作废,兄弟之间最后一层窗户纸被捅破。
信寄出后的第十天,他给哥哥发了一条短信:我寄的信湘潭大学收到了,你看着办。
短信发出去,没有回音。
湘潭大学收到材料后,重新调出了2001年的档案。
第一次核查档案的时候,只查到一半就因为举报人撤回而暂停,这一次举报人要求重启,档案又被重新摆在了桌面上,核查组参照入学登记表、录取名册、户籍材料,并向北京发出函件获取唐向东的身份信息,档案上笔迹、照片、登记信息一条一条核对。
核查组发现,2001年入学登记表上填写的“唐向东”的家庭住址,和湘潭大学招生名册中的考生信息不一致,姓名相符、照片相符,但是毕业中学与湖南省当年考生档案不符,这个出入代表什么?核查组在调查报告里做了说明,在结论部分没有展开论述。
调查过程中,核查组曾对相关人等进行过约谈,并给唐向东发过信,要求其就2001年入学情况作出说明。唐向东在书面说明中,称自己于2001年高考时以正常方式入学,没有冒名顶替的情况,该说明与档案里的疑点结合起来,经权衡后,认为举报属实。
2018年8月,湘潭大学发出正式文件(湘大教发〔2018〕19号):认定唐向东本人没有到校就读,是他人冒用其身份来校就读的情况属实,作出撤销唐向东本科学历的决定,并注销学信网学籍注册信息。
文件为红头、文号编排整齐,该文件作出之后,并没有正式送达给唐向东,他是从别处知道自己的学历被撤销的。北京是途径之一,湘潭大学在作出决定前,调取的那些重要的证据也没有让他看过、听过他的质证意见,程序上的问题当时没有人注意到,两年之后,这些将成为推翻这份判决的手,这是后来的事情。
唐向东接到消息那天,是一个工作日的下午,他看完抄送来的材料,把文件放回桌上,又拿起来看一遍,文件两页纸,认定事实、处理决定、救济途径都写得很清楚。
他读完第三遍后把文件折好,放进信封里,然后塞到公文包最里面,那天下午他按照惯例参加会议、签字,没有出现任何异常,只有他自己知道,从那一刻起,他的生命里多了一个随时会响的闹钟。
单位人事部门很快也知道了,学历链条造假的消息传开以后,银行方面就找他谈话,谈话在人事处的办公室里进行,门是关着的,谈了很长时间,具体的谈话内容没有公开的记录,后来唐向东离开了银行,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曾说过一句话:“工作是学历被取消之后一点一点失去的,”
本科学历撤销了。
学信网上他的本科学历信息被删除,这说明什么,他比谁都清楚。学历是一条链,本科处于最底层,本科没有了,上面的硕士、博士全都失去了支撑。
撤销决定的连锁反应,来得很快。
湘潭大学硕士阶段的学习是依靠本科学历的,学籍资格也一同作废,南开大学博士学位审核链上接着的是硕士学历,同时也会被取消,北京大学博士后阶段经历是以博士学历为基础的,没有依据了。撤销本科的通知,如同推倒第一张多米诺骨牌,后面一连串的多米诺骨牌也随之倒下,没有任何一张牌能站稳脚跟。
十五年的书,从湘潭到天津再到北京,学位层级一层层地塌下来,唐向东在银行系统工作,依靠的是博士后学历以及北京户口,学历链条断裂,工作也就站不住脚。后来他在行政诉讼里写状纸的时候,把这段经历写了一句话:本科、硕士、博士学历学位都被撤销了,生活、事业、名誉受到了重大影响。
房产那边,也出了事。
2018年7月,唐向西持房产处理协议以及200万欠条起诉到西城区人民法院,要求唐向东给付剩余的欠款200万元。
唐向东随即提起反诉,他在反诉状中写到:这份房产处理协议、200万元欠条,是唐向西利用学籍举报,给本人造成巨大心理胁迫下所签订的,不是本人真实的意思表示,请求法院撤销协议,判令唐向西返还已经支付的160万元。
两场官司,一地湘潭,一地北京,湘潭那边学历被取消了,北京这边钱还欠着。
西城区人民法院一审没有采纳唐向东胁迫的说法,法院认为双方在签订协议时有见证人在场,协议内容清楚,是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判决唐向东向唐向西支付剩下的200万元欠款。
一审庭审那天,兄弟俩又分别坐到了法庭的两侧,2017年房产官司已经过去了一年半,这次原告和被告互换了位置,唐向西起诉要钱,唐向东反诉要撤销协议,庭审时唐向东律师问唐向西:你在2018年1月写了检讨书撤回举报,是因为拿到了160万吗?
唐向西说,钱是房子的事情,检讨书是检讨书的事情,二者不能混为一谈。
律师又问:那你在7月份为什么要举报?
因为欠条到期他没给钱,说好六个月后付款,如果到期不付,我就收回说过的话。
之后这话被写入二审判决书,法官在判决书中用它做为胁迫的注脚。
一审判决后唐向东不服,上诉至北京市二中院。
2019年5月,北京市二中院作出终审判决。
判决书把两条线合在一起看:唐向西于2017年12月29日提起举报,2018年1月撤回并出具检讨书,2018年2月撤回房产案上诉,2018年7月未收到欠款再次举报,一写一撤的检讨书、前后两次学籍举报、撤回上诉的时间轴等,法官一条条地在判决书中列出,如同排一个时间表。
时间表排完之后,结论写在了纸上:唐向西用学籍举报,制造心理压力,迫使唐向东对房屋利益作出让步,房产处理协议和欠条,属于乘人之危的行为,并非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判决撤销一审判决,撤销房产处理协议及200万元欠条,唐向西十日内返还唐向东160万元补偿款。
唐向西在判决下来时在法院门口站了一会,160万要还回,欠条作废,房子归哥哥,他算了一笔账:房子没有了,钱也要退,折腾两年,最后手里只剩下那封寄去湘潭的信还在生效,这封信后来改变了事情发展的方向。
民事上唐向东胜诉了,法院认为他在胁迫下签的协议无效,160万元应当归还,2019年5月,北京市公安局出具户口注销决定书,认为唐向东在北京落户户籍弄虚作假,注销其北京城镇户口。
唐向东就户口注销决定提起行政诉讼,一、二审都驳回了其请求。
一个月里,两份文书,一胜一败。
他把两份文书放在同张桌上,看了一次又一次,赢了160万,失去了北京户口,户口没有了,房子还登记在他名下,但是过户、再交易、一切与户籍挂钩的资格都不存在了,房子过户的前提是户口,户口没了后,房屋就成为空壳。
户口注销的冬天他去医院看病,挂号窗口的工作人员要求出示身份证,身份证还是原来的那张,号码也没变,但是系统中他的户籍状态已经变了,工作人员在电脑上敲了几次键盘说:您的户籍是注销状态。他在窗台前站了一会儿说,我拿别的证件去。注销户口的生活,到处都有它的痕迹,只是多数时候它不叫注销,而叫做办不了。
这样的细节没人记录,后来他在行政诉讼里反复陈述的,只有一句话:北京落户户籍被注销,是根据学历撤销决定作出的,而该决定已经被法院认定为程序违法,这句话他写了无数次,写得像一条公式,可每次写都会想起窗前那句“显示已注销”。
唐向西于2019年12月,被裁定驳回申请再审请求,民事上关于“乘人之危”的定性已经尘埃落定。
学历、户口、房子、钱四条线在2019年各自有结果,本科学历被取消,硕士博士也被撤销,户口被注销,协议作废,160万元要回来。
唐向东那天走出北京银行的写字楼时,他的工牌已经收回了,他站在楼下抬头看这栋楼,玻璃幕墙被阳光照射反光刺眼。
他看了一会儿,低头,走了。
那套房子还挂在她的名下,没有北京户口的人能不能保住这套房子,这是下一个问题的开始。
房子、学历、户口,三样东西曾经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现在绳子松了两端,只剩下房子还攥在手里,他站在街头,风从楼宇之间吹来,把衣服角翻动,他没有再回头去望那栋写字楼。
2022年4月裁定再审的那套房子,房子的事还没有到终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