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夏天,湖南。
那一年高考,七月的湖南非常热,考场里的电扇嗡嗡作响,吹出的是热风,考完最后一科,学生们从校门口走出,门口围满了接孩子的家长,有人欢喜有人愁,有人连答题卡都没敢多看一眼就交了。
这章要讲的事就发生在那个夏天,但它没有案发现场,没有目击证人,只有两个男人各自讲述了一个版本,两个版本都说得斩钉截铁,但讲诉的内容,互相之间却完全不同。
先说弟弟的版本。
根据唐向西后来的说辞,2001年他才是真正被湘潭大学录取的人,当年用唐向东的名字参加高考,分数过了湘潭大学的录取线并收到录取通知书,通知书寄到家后,他没有去办理入学手续。
为什么不呢?他没有细说过,只说录取就是录取,后来他复读一年再考,第二年考入中国人民大学。
复读那一年他没在原来的学校。湖南县城里复读班的桌子紧挨着,人挤着人。每天早晨五点半起床,晚上十点多熄灯,在这期间除了吃饭就是做题,复读生压力很大,班上有人学着学着就趴在桌子上哭了。他支撑了一年后,第二年高考成绩公布,他的成绩达到上中国人民大学的标准。志愿也填了人大,顺利的被录取了。从此以后,他的人生再与“唐向东”这个名字无关,改称“唐向西”。
问题出在他没有去上的那个学籍,有人替他上了。
唐向西放弃入学后,另一个人用唐向东的录取资格办了入学手续,在湘潭大学读了四年书,毕业、拿文凭,这个人不是别人,就是他的亲哥哥。
而哥哥那时的名字是潘涛。
按照唐向西的说法,兄弟俩本来姓潘,他小时候被送养,养父母给他取名“唐向东”。哥哥一直叫潘涛,在村子里、学校里、周围的人都知道他叫潘涛,直到哥哥以唐向东的身份去读了大学后,才从潘涛变成唐向东。哥哥在湘潭大学本科期间,用的都是唐向东,研究生时期仍用此名,南开博士阶段也使用该名,后到北京大学做博士后亦沿袭。弟弟借给他的名字,陪伴着他走过了整个高等教育生涯,一直到北京的银行系统。
唐向西说,哥哥顶替自己入学的事情他当时知道,但是他没有反对,他说那是长辈安排的,他一个孩子是无法反对的。
这是弟弟的说法,哥哥顶着他的名字去上他考上的大学,抢走了他的人生。
再说哥哥的版本。
唐向东的说法完全相反,他说他和弟弟是双胞胎,户籍登记出生日期都是1983年10月16日,他从小到大一直叫“唐向东”,从来没有用过“潘涛”这个名字,冒名顶替、顶替入学等行为,都是弟弟在房产官司败诉后,编造出来的报复手段。
唐向东说这句话的时候,表情很平静,他总是反复地重复一句话,即我从小就叫唐向东,周围的同学、老师、邻居都可以作证。
关于两个人是否是双胞胎,物证是户籍登记。唐向东、唐向西户籍登记的出生日期都为1983年10月16日,同一天出生,按户籍登记为双胞胎,唐向东固执己见,而唐向西却摇了摇头,唐向西认为他和哥哥不是双胞胎,哥哥比他大一岁,户籍上生日是后来改的,改同一天是为了方便冒名顶替后能够对得上档案。
两个人对同一份户籍资料,给出了两种解释,一种说法认为我们生来就是双胞胎,另一种说法认为生日是被故意改成了同一天。
两个版本只有一个是真的,或者两者都不完整。
但有一样双方的说法是相同的,兄弟俩没有一起长大。
唐向东和唐向西是一对同母异父的兄弟,由于家庭的原因,从小就分开生活,一个跟父亲这边走,一个跟母亲这边走,两个孩子在湖南两地各自长大,等到他们成年后再联系上时,已经过去二十年了。
一个家庭的两个孩子为什么被分开养?两家大人当年是怎么商量的?这两个儿子后来都没有详细讲过,小时候不接触,长大后才走动,见面只是说些客套话,在年节的时候聚在一起聊聊家常。
2001年高考的时候,兄弟俩一个在城步县,另一个在武冈市。
城步县和武冈市都属于湖南省邵阳市,山里有邵阳,南山脚下有城步,而邵阳的下辖县级市是武冈,两个地方之间隔着几十公里的山路,班车要开一整天才能到。档案后来证明,该年唐向东名字落在湘潭大学录取名册上,武冈市户籍档案中同时期也有一个叫潘涛的人,两条路一条山里,一条县城。
十几年后,当这些档案被一页页铺在法庭上、放在高校调查桌上的时候,办案人发现这两条轨迹不但不相交,而且互相矛盾。
潘涛的户籍变迁过程如下:2007年4月3日迁入武冈市,2012年9月6日被依法注销,2017年12月29日被非正常启用,2018年5月4日又被依法注销。
唐向东的户籍变迁如下,2001年9月迁入湘潭(入学),2008年9月迁入天津(读博),2013年8月迁入北京(落户)。
一个人怎么可能有两条完全相反的户口迁移轨迹?
唐向东一方后来在法庭上抛出了这个疑问,他们认为,2007年4月潘涛毕业的时候,唐向东正好读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一个人不能一边在湘潭读硕士,一边在武冈读大中专。
为了证明这一点,唐向东一方曾经提供过两张纸,一张是城步一中出具的证明,证明唐向西改过名,另一张是当年高考报名登记表,上面有三个人的名字。
按唐向西的说法,兄弟俩本姓潘,哥哥一直叫潘涛,后来冒名顶替上大学,才改名为唐向东;他自己幼年被送养,养父母取名唐向东,复读再考时改叫唐向西,若这个说法成立,则高考报名登记表上的三个名字中有一个是哥哥旧名潘涛。可是唐向东坚持说他从未叫过潘涛,表上的这个名字跟他没关系,因此判决书上才会出现“唐向东(曾用名潘涛)”这样的写法。
这三张登记表放在一起,就是唐向西当年举报时提供给湘潭大学的材料之一,而这三张表格上的信息,恰恰是兄弟两人各执一词的来源,表格上名字是否就是现在的北京唐向东呢?
这份档案,成了整桩悬案的核心。
判决书里还有一处更细的矛盾。
房产官司再审的时候,一审判决书上原告的身份是唐向东(曾用名潘涛),1982年7月出生。
而2017年12月的原审一审判决和2024年6月的再审二审判决都写着“唐向东,男,1983年10月16日生,”没有曾用名,没有潘涛。
同原告,三份判决书、两个出生日期、一个曾用名的说法里。
唐向东认为判决书上写的“曾用名潘涛”是错误的,湘潭大学认定他冒名顶替的说法污染了裁判文书,他从没有用过其他的名字。
武冈市公安局给过一份回函,认为2017年12月29日非法启用的虚假户口已于2018年5月4日依法注销,相关人员已经被处分,回函落款为公安局,内容是这个户口是假的,是有人违规开启的,但是除了回函以外,武冈公安工作人员对记者说,唐向东就是潘涛,冒名顶替上大学后改名为唐向东,唐向西原名唐向东。
同一个机构,书面回函说户口是假的,口头说法说人是真的。
2001年夏天,湖南的考生在等待录取通知书,那一年教育部正在实行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制度,学信网刚刚上线,以前大学学历全国没有统一数据库,谁毕业没毕业都是学校自己发证、自己存档。纸质档案从县里到市里再到学校档案室流转,经过了多少人的手没人知道,2001年入学的学生,档案仍然靠邮寄和人工交接,录取通知书为纸制,入学登记表用手写,身份证号还没有实现全国联网,一个考生和一个档案之间的对应依靠的是名字、照片以及招生办的判断。
唐向东学历链始于2001年9月,进入湘潭大学本科四年、硕士三年、南开大学博士四年、北京大学博士后两年。十五年间,4个学位层次,从湖南到天津再到北京,一步一步地前进。2013年8月博士后出站后,按北京市人才引进政策落户,在银行工作。该条链的每一环都是以2001年的那份录取档案为依据,如果某一年入学的人是冒名的,则链条上每一个环节都要随之断开。
而另一条路线,潘涛2007年4月毕业于大中专。大中专,是中专和大专的合称,在山里的县城读出来的文凭,一条路通往北京银行写字楼,一条停在城步县山路,两路主人被指认出是同一个人。一个身份证号,怎么能走两条路?
八年后,同样在湖南邵东县发生一起冒名顶替上大学事件。一个学生被同学家长冒名顶替,用她的名字去上大学,她本人复读一年才考入其他学校,该案造假者伪造户口迁移证,把假档案一路送到了大学招生办,案情查明的时候,冒名者已经用别人的名字上完了四年大学,受害者只能重读再考,那起案件的受害者后来在网上发帖,帖子标题中有句话是:谁来为我的伤害买单?
案子是湖南的,这起案子也是湖南的,同一时代、同一土壤,邵东案中的冒名者使用的是假户口、假档案。这一起案子里被举报的唐向东,究竟是用了谁的档案、谁的名字,兄弟二人各执一词,至今没有定论。邵东案当年查出造假链条上每一个环节的人手:公安干警伪造证件,班主任提供信息,学校院长代领通知书,环环相扣。而在该案中,这份潘涛的户口是谁启用的、档案是谁动了手脚,到现在还没有任何一个机构作出回答。
唐向东说自己是双胞胎中的哥哥,唐向西说自己被顶替人生的弟弟,两兄弟于2001年夏天各走了一条路,一条道路的终点就是湘潭大学录取通知书,另一条路的终点则是复读班的课桌。
二十年以后,在北京的一套房子上,两条路又交叉,而在湘潭大学的举报信中又分开。
兄弟俩都坚称自己说的是真话。
两个人都没有撒谎,那么那个叫做潘涛的人到底是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