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周家在城郊有一处自建房,前年村里通知要征收拆迁。老周觉得补偿标准太低,每平米给的价格远低于周边同类房屋,一直没有签补偿协议。

今年春天,老周家附近开始陆续施工,有人口头告诉他:“你不签也得搬,后面会统一拆。”老周很慌:“我没签字,他们凭什么拆我的房子?”后来他找到律师咨询,才知道强拆不是谁口头说一句就能实施的,必须经过法定程序。

问答

问:没签补偿协议,房子能被直接拆吗?

答:不能简单理解为“没签字就能拆”。征收补偿应当依法进行,被征收人未签订补偿协议的,征收方应当按照法定程序作出补偿决定,并保障被征收人申请复议、提起诉讼等救济权利。

问:什么是合法强拆?

答:一般是指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搬迁的情况下,由作出征收决定的机关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未经法定程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拆除房屋。

问:有人上门威胁、断水断电逼迁,怎么办?

答:这类行为可能涉嫌违法。被征收人应当及时保留证据,比如录音、录像、照片、通知单、聊天记录等,并尽快咨询专业人士,通过合法途径维护权益。

问:补偿标准低,只能接受吗?

答:不是。被征收人对评估结果、补偿方案有异议,可以依法申请复核、提出异议,也可以在法定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关键在于不要拖延,不要错过期限。

解释

行政拆迁纠纷中,最容易被忽视的就是“程序”。很多被征收人以为只要自己不签字,房子就一定不会被拆;也有人以为对方口头说“要拆”,自己就只能认命。实际上,征收拆迁必须依法进行,补偿、决定、救济、执行都有程序要求。

不要轻信口头承诺,所有补偿内容尽量落实到书面协议中。

收到征收公告、评估报告、补偿决定、限期拆除决定等材料,要妥善保管。

遇到逼迁、威胁、断水断电等情况,注意录音录像,保留证据。

对补偿或拆迁行为有异议,应在法定期限内依法维权,不要只靠信访或拖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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