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鞋入湖罚千金,吸灰入肺倒贴银。
工作不好找的悲哀之一,就是一些缺陷很大、工资很低的工作,普通老百姓也没什么拒绝的空间。
但如果缺陷大到一定程度的?那可能意味着,不仅仅是工资低,而是用生命、健康,换取廉价的薪水。
普通人的健康、生命,如此不值一提,难道不是一种悲哀么。
有个36岁的云南男子,李维志,6年前以计件的方式在一家“石头与木建材”相关的公司干活,从微信工作群接单,主要是人造石英石橱柜台面安装。
3年后,查出来“尘肺病三期”。
这是一种不可逆的职业病,患者最终可能因肺功能逐渐坏死、呼吸衰竭离世。此后他无法继续务工,只能回家长期吸氧、服药维系生命。
那么问题来了,他能申请到工伤赔偿吗?
答案是,不能!
工伤赔偿的第一步,就是“确认劳动关系”。然而前面就说了,公司以这种“计件接单”的方式跟李维志合作,本就是为了规避损失,因此李维志根本不可能有劳动合同。
接下来李维志无论是申请仲裁,还是起诉、向卫健局检举,无论是提交了多少订单流水、支付记录、聊天记录的证据,都没用。
更讽刺的是,几个月前,李维志自己反而收到了卫健局一张5万元的罚单,依据是:不具备职业病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不得接受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
看到这操作,说实话我惊呆了。他们不仅没有认定劳动关系,他们甚至还说:李维志自己“违法”接受了有职业病危害的作业,该罚。
这黑色幽默,简直抽象。
既然不承认劳动关系,凭什么认定他“接受作业”?
既然他是“违法者”,那雇佣他的企业为什么不是“组织违法作业者”?
同一个身体,在赔偿环节是“外人”,在罚款环节突然成了“责任人”。这种精神分裂式的执法,比单纯的坏更可怕,连精神分裂的人见了都得跪下喊一声“还是你裂”。
今年5月份,李维志只能退而求其次,先起诉卫健局,要求撤销处罚。他苦笑着说,“我没缴罚款,我也无力再缴这笔罚款。”
这剧情,我只想问问,如果举报者反而被惩罚,那以后谁还敢维权?
还是说,这才是目的?
举报都要付出代价,那社会监督,自然会越来越少。这不是什么需要“预测”的轨迹,这只是一个人之常情的事实。
申请不到工伤赔偿,医保不够花,李维志又一次给这个社会揭示了一个悲悯的现实,甚至让人有点兔死狐悲——病不起。
36岁,三期尘肺病,不可逆,长期吸氧,直接花光积蓄,还要面对5万的罚款。在重大疾病的面前,普通人,脆弱不堪。
有人可能会反驳:谁让你要接受这种工作呢?
一个原因我开头就提到过:没办法,当你找不到更好的工作时,就必须接受这种方式去为老板们干活。普通人,根本没有选择的空间。
另一点,“灵活就业”,官方不也一直在宣传吗?在“灵活就业”这个坑里,谁不是李维志?外卖员、网约车司机、快递员、装修工人、自媒体从业者等所有“灵活就业”人员。
所有这些人,今天是“灵活就业”,明天生病了,这句话就成了平台、商家、雇主们“不存在劳动关系”的判决书。这就是这种模式的精髓:干活的时候随叫随到,出事的时候查无此人。
李维志的遭遇已经是个极其惨烈的警示了:所谓“灵活”,不过是资本把风险转嫁给劳动者的一纸空文。
1861年,林肯在致国会年度咨文中说道,”劳动先于资本,独立于资本。资本只是劳动的果实,没有劳动,资本就永远不会存在。劳动高于资本,理应得到更高的重视。“
160多年过去了,这道理,某些地方的人居然还没有想得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