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恩格斯历史观的哲学基础是新唯物主义,与机械的旧唯物主义不同,新唯物主义强调社会历史领域人的主观能动作用,突出在探索、遵循客观世界规律性的前提下能动作用于客观世界的实践原则,这一思想对于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健康发展具有很强的现实指导的价值和意义。
原文 :《马克思恩格斯的历史观》
作者 |新疆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特聘教授、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研究员 魏小萍
图片 |网络
马克思主义哲学思想的精髓体现在其历史观中,这一历史观产生于马克思恩格斯对资本主义社会的批判、对人的自由、解放与全面发展的追求,这也是中国共产党百年奋斗的宗旨。与青年黑格尔派、激进批判理论家从思想、道德、观念等精神层面来解释社会历史的方法不同,马克思恩格斯形成了从人们的物质生活、经济关系层面来理解、认识人类社会发展,并从中探索其规律的不同于旧历史观的新的历史认识方法论。今天《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新版的陆续出版,为我们以经典文本为依据,从源头上进一步梳理一些重要概念、语词的确切涵义提供了可能,从而尽可能准确深入理解马克思主义哲学思想的精髓、理论价值与现实意义,更好地理解党的各项方针政策,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健康发展提供理论依据。
马克思恩格斯历史观思想的内在逻辑
19世纪40年代中旬,当时流行的思潮是黑格尔哲学的观念论历史观(die idealistische Geschichtsanschauung),以及叛逆着但跳不出这一历史观氛围而彼此之间发生激烈论争的青年黑格尔派的观点。针对这些思潮,马克思恩格斯强调了自己与黑格尔观念论历史观不同的历史观,认为自己认识人类社会历史的方法不是从每个时代中寻找某种观念、范畴,不是从观念出发来解释社会历史,而是始终站在现实社会的基础上,从实践出发来解释观念的生成。
这一历史观的哲学基础可以理解为马克思在《费尔巴哈提纲》中所提到的与旧唯物主义不同的新唯物主义。“从前的一切唯物主义(包括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的主要缺点是:对对象、现实、感性,只是从客体的或者直观的形式去理解,而不是把它们当做感性的人的活动,当做实践去理解,不是从主体方面去理解。”这里当做人的感性活动、当做实践、从主体方面去理解的是人自身的社会历史,而不是自然、宇宙万物,这与马克思批判思路的研究视域与批判指向有关,其立足点是不同于市民社会的人类社会,突出人的解放理念。
人类社会历史与自然物质世界的历史从存在论的意义上来理解是不能简单划等号的,虽然从物质本源的意义上来说,人类社会是从物质世界进化发展而来的。人类社会之所以是人类社会,从初始意义上来看,与人的有意识的实践活动不可分离,是人的有意识的实践活动的产物,这既是过程、又是结果。我们不能用人的实践范围来界定自然世界的“边界”,同样不能直接用自然世界的存在论直接理解人类社会的存在论。自然世界是人类社会的前提与基础,人类社会形成了相对于自然世界而言的自身特殊性。
人类实践活动产生于主客体对象性关系的生成与展开,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阐释过人在对象性关系中的能动性与受动性,并在这一意义上提到人的意识中的非理性因素——欲望这一生命原动力的表现形式以及与人的对象性存在的关系,并且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与恩格斯一起讨论过人的意识中的理性因素——认识、观念与社会存在的关系。正是在对这一基础性问题的认识上,马克思与青年黑格尔派发生了分歧,并与恩格斯一起,形成了自己认识历史的方法以及批判现实社会的研究路径。
从社会变革的条件来看,强调物质条件的历史制约性,有一定的合理性,但是这一制约性是在一定的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中体现出来的;从变革后社会发展的视野来看,对客观物质文明进步的追求,与对人本身的重视、以及对社会精神文明与人的全面发展的历史性进步的追求齐头并进。
新时代马克思恩格斯历史观的理论价值与现实意义
20世纪的世界历史经历了两种社会形态的共存与较量,这为人们从现实与理论的角度进一步深入理解马克思恩格斯的历史观思想提供了客观条件。自《德意志意识形态》手稿以后,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成为马克思恩格斯分析社会历史的一条主线,包含着生产力的发展以及突破既有生产关系,生产关系对生产力从促进、阻碍、再到解放等不同阶段的动态表达,而对这一动态过程的认识与阐释是通过阶级关系来表达的,阶级关系又可以借助于历史主客体关系进行更加具体的分析。
历史主客体概念,突出的是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矛盾运动中的主体能动性,这又可以进一步通过人与人、人与物之间的双重对象性关系加以具体分析。所谓双重对象性关系体现的是社会存在中的最基本关系,即人与物(劳动对象)之间的关系,这是人类生存的基本要素,和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即人类生产活动的社会性以及人与人之间的交往,马克思恩格斯在“费尔巴哈章”中阐述过这一问题。
人与物之间的关系是一种隶属关系,人是主体,人拥有物,这个关系不能颠倒。这种隶属关系对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具有制约性,以法的形式体现出来的人对物的所有权,既具有排他性,又必须以他人的认可为前提。物权关系由习俗、习惯发展到由司法制度保障的政治权利体系,伴随着社会文明程度的进展,经济关系延伸至政治关系。马克思早年对黑格尔的批判始于对政治关系与经济关系关联性的理解,晚年的人类学笔记体现了他对这一问题从人类历史早期发展阶段所进行的追溯性关注与研究。
物权关系的形式向下受着生产方式的制约,向上受着政治法律制度的维护。马克思的《 <黑格尔法哲学批判> 导言》看到了法的非独立性,与恩格斯合作的《德意志意识形态》梳理了经济与政治之间的关系。物权关系的不平等,决定了生产活动中人与人之间关系的不平等,因为人对物的所有权、支配权延伸至与他人的关系。在物权关系不平等的条件下,形式上平等的契约关系遮盖了生产与分配中话语权即支配权、决定权的不平等。马克思恩格斯新历史观思想的核心,是在实践中探索认识以及变革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实现社会主义的现实可能路径。
如果说社会主义建设是人类历史意义上前所未有的开拓性创新,马克思恩格斯曾称之为人类历史的真正开端,那么社会主义改革实践就是一种人类历史上更加艰难的开拓性创新。马克思恩格斯在不同时期的不同文本中,从理论上推论、预设并且讨论过社会主义的基本原则以及这一原则在实践践履中的问题,尽管他们没有机会亲历这一实践;而社会主义改革,则在他们的理论研究视野之外,更不用说亲历改革实践了,但是他们的哲学思想为新时代的社会主义改革实践提供了思想资源。
马克思恩格斯历史观的哲学基础是新唯物主义,与机械的旧唯物主义不同,新唯物主义强调社会历史领域人的主观能动作用,突出在探索、遵循客观世界规律性的前提下能动作用于客观世界的实践原则,这一思想对于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健康发展具有很强的现实指导的价值和意义。
[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建构当代马克思主义解释学的路径和方法研究》(25&ZD008)的研究成果]
文章为社会科学报“思想工坊”融媒体原创出品,原载于社会科学报第2012期第3版,未经允许禁止转载,文中内容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本报立场。
本期责编:狄书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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