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5日,有网友发文表示,经过他的科普,其父母知道买药要看“一致性”,并购买了一款红霉素眼膏,但他发现药品上标注的“原研一致”是商标。该网友认为,药品不是普通商品,药企不应该在一致性评价上打擦边球。
药物一致性评价,是我国《国家药品安全“十二五”规划》中的一项药品质量要求,即国家要求仿制药品要与原研药品质量和疗效一致。红霉素原研药的专利保护早已过期,目前销售的红霉素眼膏都是仿制药,上述这款红霉素眼膏将商标注册为“原研一致”,大概藏着商家很深的“心机”。
一方面,该商标存在蹭国家权威药品文件的嫌疑。即商家利用国家对仿制药品的质量要求,通过注册“原研一致”商标,企图借助国家药品文件来拔高自家红霉素眼膏的质量。至于这款药品是否与原研药品质量和疗效一致,需要权威评价证实,但商家通过简单注册商标就想实现“一致性”。
另一方面,近年来通过科普,药物一致性评价在公众心目中获得广泛认可。于是商家就注册“原研一致”商标,向公众传递这款红霉素眼膏符合“一致性”的信息,即利用公众对“一致性”的信任来销售药品。这种主要靠药品商标来宣传药品质量的做法,极具误导性,因为商标≠药品质量。
按说,仿制药通过了一致性评价,其外包装上会有蓝色V形的“仿制药一致性评价”标识。但这款红霉素眼膏外包装盒上未见“仿制药一致性评价”标识,大概没有通过一致性评价,那么其使用“原研一致”商标,或许是想用商标来发挥“仿制药一致性评价”标识的作用,这也是一种误导。
众所周知,药品是一种特殊的是商品,我国在药品审批、药品宣传等方面管理都极为严格,比如药品广告要经过药监部门审批才能发布。但这款红霉素眼膏却利用“原研一致”商标,不用经过广告审批就能自行宣传质量和疗效,这是又一种“心机”。多种“心机”叠加,对公众误导性更大。
尽管该商标隐藏的“心机”很多很深,但还是被网友发现并在网上举报,多位法律人士也指出,该商标偏离了商标制度区分商品来源的核心功能,极易误导消费者认为产品已通过官方仿制药一致性评价。鉴于这是“心机商标”蔓延到药品领域并被公开曝光的第一起案例,更要引起足够重视。
近年来,随着越来越多“心机商标”被举报被曝光,有关部门明显加大了治理力度。自2023年以来,国家知识产权局已驳回127.3万件极易误导公众的“心机商标”申请,被公示宣告无效的“心机商标”已达1675件。其中,“舆论曝光+宣布无效”形成良性互动,期待早日覆盖医药领域。
正是因为药品不同于一般商品,所以,药品“心机商标”比一般商品“心机商标”,对社会危害更大,也更恶劣。因此,治理药品“心机商标”,既要高效也要彻查还要从严处置,才能减少不良影响,倒逼医药商家从“心机”回归诚信,即仿制药是否与原研药一致,要靠一致性评价而非自吹。
值得关注的是,新修订的《商标法》自2027年1月1日起施行,其中针对“心机商标”的新增条款,成为一大亮点,广受期待。加之民间参与举报治理,包括药品在内的各领域的“心机商标”,都将难逃法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