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闻记者 周翼
8月14日,四川凉山州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专场新闻发布会在西昌市举行,会上介绍了凉山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的特色亮点和相关举措。
发布会现场 徐丹青 摄
发布会上,凉山州政府相关副秘书长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进行了简要解读并介绍贯彻落实举措;凉山州生态环境局、凉山州中级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就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举措、环保督察问题整改、生态损害赔偿工作、提升执法质效、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等问题答记者问。
凉山将以生态环境法典为总牵引、总抓手,重点抓实深化普法宣传、规范执法监管、用好制度红利三方面工作,推动生态环境法典精神、条文、制度在凉山落地生根、见行见效。
作为生态环境统一监督管理部门,凉山州生态环境局将立足自身职能,明晰权责清单体系,强化统一监管效能,深化执法司法联动,严守生态管控底线,以法治力量护航高水平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在生态损害赔偿工作方面,将抓实制度规范落地,压实严格执法闭环,优化多元修复模式,营造全民共治氛围,持续提升生态损害赔偿治理效能,坚决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安全屏障。
在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质效方面,将统一执法适用标准,优化执法监管模式,畅通民生诉求渠道,强化执法队伍建设,让群众切实感受到生态环境执法的实际成效。
在生态环境监测工作方面,将抓实全流程质控,优化监测网络布局,深化监测成果运用,补齐基层能力短板,以科学精准的法定监测守护全州生态安全。
在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工作方面,截至目前,前两轮央督、前三轮省督反馈的750个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第三轮央督反馈问题20个,已完成整改13个,剩余7个全省共性问题正在有序推进整改。前三轮央督和前三轮省督移交信访问题666个,已全部完成整改。
下一步,凉山将压实闭环整改责任,严防虚假整改、问题反弹,推动由点及面标本兼治,健全长效治理机制,推动整改成效转化为凉山生态治理能力和高质量发展动能。
凉山州中级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该院将持续对标上级部署、统一法律适用,紧扣与法典同步施行的配套司法解释,梳理新旧法律过渡期可能出现的适用难点,准确规范每一起案件的法律引用,同时抓实案件质效、提升审判能力,培育典型案例、发挥示范效应,以司法之力守护凉山的绿水青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