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来有点奇怪,对吗?我是写爱情故事的。我笔下的角色爱得死去活来,我描写那种或许会让人疯狂的爱。可是,我自己却从未恋爱过。不是没有机会,而是从来没有那种感觉。

我常常想,也许我天生就与爱情无缘。我不否认,我这辈子至少喜欢过两个人。某些时刻我也以为“就是他了”,以为这就是我一直在等的爱情。但好笑的是,都不是。我始终没能走到可以把那种感情称为“爱”的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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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我而言,爱一直遥不可及。它很远,远得像天边的云;或者它曾近在咫尺,却在我伸手之前就消失了。我能从别人身上看到爱,但它从不属于我。它像一道谜题,所有人都知道答案,唯独我不懂。

于是我试着去问。我问别人:“你们如何定义爱?你们怎么知道自己真的爱一个人?”而答案总是各不相同。

有人说,爱是牺牲;有人说,爱是无法想象没有对方的人生;有人说,爱是每天选择同一个人。他们把爱描述成家,一种舒适的安全感——在漫长劳累的一天之后,有一个平静的地方可以让你休息,不需要解释自己就能被理解。

也有一些人定义爱是喧闹的:爱一个人应该轰轰烈烈、复杂、让人揪心;另一些人则告诉我,爱是安静的,耐心的,平静的。

所有这些,我都听进去,写下来。

我心里仍然存着一丝希望:也许有一天,我会在自己心里认出它来。也许那时,我终于可以说:原来这就是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