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获赔2400万,假货依然打不完。
图源:图虫
你买到的雪碧,瓶身上竟是“雷碧”;朋友送的五粮液,拆开竟是“丑粮液”;你的泡面桶不是来自康师傅,而是“康帅傅”……这些流传甚广、让人啼笑皆非的段子,一旦照进现实,就让人笑不出来了。
近日,云南白药集团在官网挂出《维权打假工作指引(2026年版)》(下文简称“指引”),其中一组数据值得关注:2023—2025年,这家百年药企主动办理知识产权维权案件1200余起,获赔2400余万元。
这意味着,平均每年有400多起“云南白药”被碰瓷、仿冒、搭便车的案子进入司法或维权程序。这同样意味着,你每天挤的牙膏、涂的软膏,甚至还有更多的“云南白药”日用品,未必来自正牌工厂。
套路:名字轻微改动,复刻正品包装
从“之南白药”的模仿注册,到“云南三七牙膏”不正当竞争,再到“云南中药”系列牙膏被法院定性为“傍名牌”行为,云南白药表示“制售假冒侵权行为花样翻新,维权打假形势持续严峻”。《消费者报道》记者梳理这份“指引”和近几年案例发现,“李鬼”们的套路还是那么熟悉:
一是名字作轻微改动,在称呼上碰瓷。无锡知识产权法庭一份近130页的判决书显示,广州两家公司自2016年起推出14系列、26款“云南中药”牙膏,主色调背景占比与正品高度相似。无锡知识产权法庭判令被告停止侵权行为,赔偿云南白药集团健康商品有限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共计180万元。
二是复刻正品包装,让消费者真假难辨。在“云南三七牙膏”案中,诺特金参口腔护理用品有限公司的产品极致复刻云南白药牙膏包装。云南高院曾于2020年认定其构成不正当竞争并判令停止侵权;后因继续销售,云南白药再次起诉,2023年昆明中院一审判赔500万元、云南高院二审维持该判决。该案也成为云南法院首例适用顶格法定赔偿的不正当竞争案。
△云南白药和“云南中药”(图源:山东省胶州市人民法院官方澎湃号)
△云南白药牙膏和“云南三七牙膏”(图源:商业新闻网)
北京市京师(郑州)律师事务所欧阳一鹏律师告诉《消费者报道》记者,“云南白药”是驰名商标,可跨类别强化保护。而上述“套路”都属于借助他人商誉实施混淆牟利,让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的混淆行为。他指出,类似“丑粮液”“康帅傅”之类的事例其实与“云南中药”本质同类,都是改字山寨、制造混淆的傍名牌行为。
不止云南白药,日化品常遇“李鬼”
把视线拉宽,云南白药的遭遇并非孤例。洗发水、香皂、花露水等日化品类,都是被仿冒的高发区。
与云南白药状告制假售假公司不同,宝洁是另一类打假样本。2024年6月,安徽省黄山市歙县、休宁县、徽州区等十多家个体经营户被广州宝洁有限公司起诉,案由为侵害商标权纠纷。
宝洁要求上述商家立即停止销售“舒肤佳纯白清香香皂”侵权商品,并赔偿经济损失及维权开支3万元。据红星资本局2024年6月统计,在近5年的时间里,宝洁以“侵害商标权纠纷”起诉约1550个市场主体,被告多为便利店、小商店等日用杂货小微零售商。
《消费者报道》记者通过“天眼查”及证券之星获悉,广州宝洁有限公司仍在不断地因侵害商标权纠纷起诉他人或公司,仅在2026年7月15日就有两起案件可查,被告为某百货商行和某便利店。
另一国民日化大牌“上海家化”,同样走的是“终端打假”路线。2021年,媒体报道四川夹江三家超市因销售假冒六神花露水被起诉。值得一提的是,被告的小商超老板当时向媒体表达了困惑,称自己是以正常批发价进的货。业内将这种瞄准小商超等销售终端的打假方式,形象地称之为“大象踩蚂蚁式打假”。
上海家化这种“打法”持续多年。记者查询发现,去年3月曾有投资者对这种打假方式提出质疑,上海家化董秘答复称,“公司非常重视打假工作,涵盖刑事、民事和行政三大途径,打击对象涉及产、供、销环节。任何主体参与制假、售假活动的,我们都严厉打击,依法保障企业和消费者的权益”。今年6月,上海家化发布了“六神专项打假公告板(第一期) ”,称2025年,公司协同监管部门开展行政查处144起,查获假冒产品涉案货值超15万元,捣毁线下售假窝点21个、查扣违法主体19家;提起商标侵权、不正当竞争民事诉讼2242起,胜诉率100%,获赔超380万元,配合捣毁造假工厂4座、假冒包材窝点2个;线上清理侵权链接1384条,对应页面标称销量总额190万元。
△制假源头现场照片(图源:上海家化官网)
律师:消费者对门店和企业均可维权
从上述品牌打假案例中不难看出,“李鬼”们有一些共性:渠道上,主攻下沉市场的小微零售商,如县城、乡镇等区域的便利店、小商店等;外观上,模仿“功力”深,让人真假难辨;价格上,部分假货以接近正品的批发价流入小商超,最终售价不一定特别低廉。
面对这些假货,品牌所属企业是否有责任和义务去解决?欧阳一鹏律师告诉记者,商标权是企业无形财产。企业作为权利主体,既有权利也有动力主动维权,配合公安和市场监管部门查办,并通过扫码验真等防伪手段,在客观上协助消费者辨识。
作为普通消费者,没有火眼金睛,如果不小心买到这类“李鬼”日化品,应该如何处理?欧阳律师指出,制售假冒的厂家和个人是违法主体,企业的核心义务是主动维权与配合监管,而非向消费者承担“辨认真伪”的强制义务。消费者若想维权,可拨打12315热线或在全国12315平台网站、App、小程序投诉举报,也可直接向商标所属企业反映。
“卖假货的小商超(销售者)和生产企业都可以追责。不是二选一,可向所购门店索赔,也可举报后由监管部门追查源头,销售者与生产者在法律上均可能担责。”欧阳律师补充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