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群众向北极海新闻反映,昆明市呈贡区马金铺街道化成村一名76岁老人在村卫生室输液后突发心衰,经抢救无效死亡。家属质疑卫生室诊疗存在过错,要求赔偿;涉事卫生室则拒绝调解与共同鉴定,表示愿通过法律程序解决。目前,当地卫健部门已查实卫生室存在多项违规,并作出行政处罚。
家属反映:老人输液后病情急剧恶化
据死者女儿程女士反映,她母亲王老太太常年有高血压、糖尿病,但平时生活能自理,无危重病史。2026年5月28日,老人第一次到化成卫生所输液。次日上午9点,老人再次到卫生所就诊,卫生所负责人李医生为其输液。
程女士称,输液过程中母亲很快感到胸闷、喘不上气。她多次打电话提醒李医生,老人年纪大、基础病多,输液速度太快容易诱发心脏问题,要求调慢滴速,但医生表示是按统一标准速度输注。程女士赶到现场时,母亲已呼吸困难、意识模糊。
10点35分,家属拨打120急救电话,救护车于11点01分抵达。程女士反映,等待的26分钟里,卫生室未实施吸氧、强心等急救措施。120到场时,患者已大小便失禁、陷入昏睡,生命体征极度微弱。送医后,老人心率仅40次/分,当天下午抢救无效死亡。
调解终止,卫健部门已作出处罚
老人离世后,家属提出三项诉求:垫付丧葬费用、认定诊疗过错与死亡存在因果关系并赔偿、配合完成医疗损害鉴定。2026年6月8日,昆明市呈贡区卫生健康局组织医患调解,双方在赔偿金额、鉴定事项上分歧巨大,卫生室明确拒绝继续协商,调解中止。
经卫健部门核查,该卫生室存在处方无医师签字、输液瓶未标注患者姓名和药名等违规行为,已依法作出警告、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
此外,昆明医科大学司法鉴定中心于2026年7月9日出具鉴定文书,认定老人死于输液过程中冠心病急性发作,输液加重心脏负荷系关键诱发因素。
卫生室未予配合,家属拟通过诉讼维权
北极海新闻就此事联系涉事化成卫生所负责人李医生,她表示不同意调解,愿通过法律程序解决。当记者欲进一步沟通核实时,对方不再接听电话。
程女士称,她持三级残疾证,无工作和收入。遗体长期存放殡仪馆,每日产生冷藏费用,她无力承担火化开销,多次申请垫付丧葬费均未达成一致。她表示,后续将通过诉讼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记者 思远)
北极海新闻“拍案说法”栏目律师观点:
辽宁青松律师事务所王惠律师认为:医疗纠纷中司法鉴定是划分责任的核心依据。本案尸检报告已认定输液为死亡诱因,卫健部门又查实卫生室多项诊疗违规,家属举证优势明显。卫生室拒绝调解、拒绝鉴定不影响家属起诉,法院可依申请委托鉴定机构。卫生室未完善问诊、急救处置缺失等行为,依法可推定医疗机构存在过错,需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家属主张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均属于法定赔偿项目,残疾无收入的赡养人还可主张被扶养人生活费。
来源:北极海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