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也不足为奇,因为我自己也常常犯同样的错误,我们常常误以为逃避是一种保护,其实它只是另一种形式的沉溺。”
- ——简·奥斯汀《劝导》
吉他靠在墙角快两年了,琴弦早该换了,六根松了五根。我每次路过,余光扫到它,心里就会轻轻抽一下,然后迅速移开眼睛,假装没看见。这个动作已经熟练到变成了一种本能,就像你不小心瞟到镜子里自己不太好看的那个角度,下意识扭头的那种。
上个月朋友来家里,看见琴,说你还弹吗。我说不弹了,学不会。他随口说了句“可惜了”,就这两个字,让我那天晚上失眠到两点。不是生气,是他无意中戳到一层窗户纸,那层纸后面盖着一个我从来不让自己碰的东西。
我是三十二岁那年决定学吉他的。买了把面单的雅马哈,报了十二节课,老师是个戴眼镜的年轻人,特别有耐心。第一节课教我按C和弦,食指按二弦一品,中指按四弦二品,无名指按五弦三品。我手指短,无名指怎么也够不到位置,不是碰到旁边的弦,就是把弦按死了不出声。老师说你放松,手腕转一点。我转了,还是不行。他笑着说刚开始都这样,练练就好了。
我练了,真的练了。每天下班回家练半小时,手指尖磨出水泡,破了,结成茧,再磨破。一个月之后,C和弦还是按不实。老师检查的时候没说什么,但那个停顿的几秒钟,空气里飘着一种善意的不忍心。他说你可能需要再多一点时间。
三个月后,十二节课上完了。我学会了五个和弦,但转换起来卡得要死,一换和弦右手就不敢弹了,节奏乱成一锅粥。结课那天老师说挺好了,已经能弹小星星了。我笑了一下,心里知道他在安慰我。那把琴后来我大概又碰了五六次,每次练习都以手指生疼结束。慢慢的,就不碰了。琴就那么靠在那里,变成了一个家具,准确地说,变成了一个罪证。
这两年我给自己找了一个很舒服的解释:我手指太短了,先天条件不适合。这个解释好就好在,它把问题变成了一个客观的、不可改变的事实。既然是先天的,那就不是我的问题,我不需要为它负责。每次想到这件事,我就用这个理由把自己劝住了。
但那天晚上我躺床上,忽然想起一个细节。学琴那段时间,我从来没在朋友面前弹过。哪怕是我已经练熟的C和弦,单独拨出来已经能响了,我也不愿意让任何人听。我在怕什么?怕被评价,怕被看到那个笨拙的、不够好的自己。所以我练琴的时候锁门,有人打电话来我先停下不弹,等挂了再继续。我甚至不希望邻居听到。
这个念头一出来,心里某个东西忽然就松动了。我意识到我可能不是手指太短,我是太害怕自己不够好。那把琴真正的敌人不是我的手指,是我对自己的期待——我希望自己一上手就会,至少练一个月就得像样。一旦不像样,我就受不了那个“差劲”的自己。于是我把琴扔了,扔掉的不是琴,是那个让我羞耻的感觉。
你看,人特别会保护自己。我们用各种理由把那些让自己难堪的东西打包,塞进角落,然后绕道走。但你绕不开的,那个东西一直在余光里。它不会因为你不看就消失,它只会慢慢发酵,变成一种模糊的、持续的自我嫌弃,说不清楚哪里不对,但就是觉得自己不行。
前天我干了一件事。我把琴拿出来,用抹布把灰擦了,坐到沙发上,就弹了一个C和弦。还是不太实,中指稍微偏了一点,声音闷闷的。但我没停下来,又拨了一遍,再一遍。拨了大概几十遍,终于有一次,每一个音都响了。很短暂,一秒钟都不到,然后手一松又闷回去了。但那一秒钟,它响了。
我忽然觉得,这就够了。不是要弹成什么样,是我终于敢在弹不准的时候,还继续弹下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