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问题解答
(一)原则:再审期间,原生效裁判不停止执行
法院决定再审后,在再审审理期间,原生效裁判仍然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需按原裁判履行义务,法院不得擅自停止执行,除非符合法定例外情形。这是因为生效裁判具有既判力,未经再审撤销或变更,不得随意否定其效力,避免影响执行秩序。
(二)例外情形:再审期间,原生效裁判停止执行
1. 法院裁定停止执行:法院认为再审期间继续执行原裁判,可能导致当事人合法权益遭受难以弥补的损失,且停止执行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可裁定停止执行;
2. 当事人申请停止执行:当事人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请求停止执行原裁判,同时提供相应担保,法院审查后,认为符合停止执行条件的,裁定停止执行;
3. 法律规定停止执行的情形:如原裁判涉及人身自由、不动产征收等,继续执行将造成重大损失,且再审可能撤销原裁判的,法院应当裁定停止执行;
4. 行政机关主动停止执行:行政机关认为原生效裁判可能存在错误,再审后可能被撤销,可主动停止执行原裁判,待再审结果作出后,按新裁判履行义务。
(三)停止执行的后果
再审期间停止执行原裁判后,当事人无需继续履行原裁判确定的义务;再审审理结束后,若原裁判被撤销或变更,按新裁判执行;若原裁判被维持,恢复原裁判的执行,当事人需补缴再审期间未履行的义务(如款项、行为)。
二、法律法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九十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八十一条。
三、律师观点
1. 再审期间,原裁判原则上不停止执行,当事人需按原裁判履行义务,避免因未履行导致被强制执行;
2. 若继续执行原裁判可能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当事人需及时向法院申请停止执行,提交相关证据及担保,提高申请成功率;
3. 行政机关主动停止执行的,需留存相关书面记录,避免因擅自停止执行被追究责任;再审维持原裁判的,及时恢复执行。
行政诉讼问楹庭律师,矿业权纠纷问楹庭律师、行政处罚也要问问楹庭律师,企业要清楚法律关系、类似判例和裁判规则之后再做决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