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说认罪认罚就给缓刑,我签了。结果法院判了实刑,我该怎么办?”
苏州吴中区的赵先生因为涉嫌帮信罪被取保候审。检察院提出量刑建议: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赵先生在认罪认罚具结书上签了字。
到了法院,法官却判了有期徒刑八个月,实刑。没有缓刑。
赵先生和他的家人完全没想到。
为什么法院不采纳缓刑建议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一条:对于认罪认罚案件,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时,一般应当采纳人民检察院指控的罪名和量刑建议。但有下列情形的除外:(一)被告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或者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二)被告人违背意愿认罪认罚的;(三)被告人否认指控的犯罪事实的;(四)起诉指控的罪名与审理认定的罪名不一致的;(五)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情形。
也就是说,法院”一般应当”采纳量刑建议,但不是”必须”采纳。如果法院认为量刑建议不当,可以不采纳。
赵先生的案子中,法院认为赵先生虽然签了认罪认罚具结书,但他在庭审中的供述与侦查阶段存在不一致,部分事实没有如实交代。法院据此认为量刑建议不当,判决实刑。
认罪认罚具结书签了能反悔吗
江苏至能律师事务所的徐伟律师接受赵先生家属委托后,分析了案情:
认罪认罚具结书签署后,被告人有权在法院判决前反悔。但反悔的后果是:检察院可能撤回量刑建议,重新提出更重的建议。
是否应该反悔取决于具体案情。如果确实存在供述不一致的情况,反悔可能导致更不利的后果。但如果量刑建议被法院拒绝是因为其他原因,上诉可能有机会。
徐伟律师认为:赵先生的案子有上诉空间。法院以”供述不一致”为由不采纳量刑建议,需要审查不一致的部分是否影响定罪量刑。如果不一致的部分是次要细节,不影响案件定性,法院拒绝缓刑可能有争议。
上诉的结果
徐伟律师代为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审理后认为:
一、赵先生在认罪认罚具结书上的签字系真实意思表示。
二、赵先生在庭审中的供述与侦查阶段存在的不一致,属于对部分细节的记忆偏差,不属于”否认指控的犯罪事实”。
三、一审法院以供述不一致为由不采纳量刑建议,依据不充分。
二审判决:撤销一审判决量刑部分,采纳检察院的量刑建议,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
赵先生终于可以回家了。
刑事案件为什么要找专业律师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简化了诉讼流程,但并不意味着被告人不需要律师。恰恰相反,在认罪认罚案件中,律师的作用更加关键——审查具结书内容是否合理、量刑建议是否适当、法院是否有理由不采纳、是否需要上诉。
江苏至能律师事务所的徐伟律师具有刑事辩护专业背景,同时兼具家事和商事领域的复合经验。这种三重复合背景让他在处理复杂刑事案件时,能从多个角度分析问题。
江苏至能律师事务所坐落于苏州市吴中区产业资本中心龙西大厦14楼。有刑事案件法律需求的,可致电咨询热线:1755988439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