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家促销花样百出,“零元购”看似诱人,但若规则不清、进度不透明,消费者极易陷入维权困境。近日,荆门市掇刀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因“零元购”活动引发的买卖合同纠纷,为消费者厘清了知情权与商家诚信经营之间的法律边界,也给各类营销活动敲响了规范警钟。
案情简介
2018年,荆门市消费者詹女士参加掇刀某家具店的零元购推广活动,与该店签订协议并支付定金。2019年12月,詹女士付清全部尾款,累计支付两万三千余元。活动规则显示,参与客户按排名顺序可获得相应比例的购物款返还,詹女士在该活动中排名第36名,按照活动规则应返还80%的款项。然而,此后多年詹女士多次与商家协商返还购物款,该店始终以“活动总人数未达到返款条件”为由拒绝退款,双方矛盾长期搁置,詹女士无奈向荆门市掇刀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审理
诉讼中,该店负责人辩称,零元购活动规则明确约定只有参加活动的人数达到相应条件后,才会按照排名顺序向客户返还购物款,目前参加活动的人数未达标,退款条件尚未成就,无需退还款项。
法院经调查发现,该店举办零元购活动期间未建立任何台账,未记录参与客户的总人数、各自排名及付款金额,甚至连参与活动的客户本人也无法获知活动进度和返现节点。法院多次通过电话、现场沟通,向商家释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关于合同履行中的诚信原则与附随义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消费者知情权的保护规定,明确指出其未履行活动进度告知义务、无法提供客户总数等关键信息,应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最终,在法院主持下,双方达成和解,该店自愿退还詹女士16000元,詹女士撤回起诉。
法官说法
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商家在举办促销返现等活动时,负有将活动规则、参与人数、返款进度等关键信息向消费者及时公开的法定义务。同时,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等附随义务,商家对活动进度不公示、不通知,即违反该项义务。消费者参与类似活动应妥善留存付款凭证、活动规则等证据;商家应规范营销行为,如实记录、主动公示关键节点信息,杜绝以模糊规则或信息隐瞒的方式损害消费者权益,否则将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各方共守诚信、明晰规则,方能营造公平放心的消费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