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群众呼声平台,有一条关于宜宾市翠屏区教师陪餐制度的建言。建言称,宜宾市翠屏区中小学校教师被要求课后无偿值守学生午餐,且教师需自费陪餐。餐后还要在本该午休时间持续看护学生2小时,直到下午继续上课。其认为,此举占用了教师的午休时间。
这条建言暴露了两个事实。一方面,教育部《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和七部门印发的《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办法》要求的负责人陪餐制,在宜宾市翠屏区擅自降级为教师陪餐制。另一方面,这种擅自调整陪餐制显著增加基层教师非教育教学负担,背离减负文件精神。
上述文件之所以将陪餐对象确定为“学校相关负责人”,显然有特殊的考虑。比如,学校相关负责人承担的日常教学任务没有一线教师那么重,相对有时间精力陪餐。更重要的是,学校相关负责人从权力到责任而言应当承担更多责任。既然规定学校食品安全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要真正负起责任。
然而,在宜宾市翠屏区,学校校长或者相关负责人却将陪餐责任转嫁到普通教师身上,这既增加了教师负担,也侵害了教师休息权,还可能影响下午教学效果,学生也会成为受害者。另外,也架空了上述相关文件规定,可以说“一举多输”,难怪有网民有不满情绪,在群众呼声平台上提出建言。
对此,当地教体局表示,今后将指导、督促学校在管理过程中,将进一步完善管理措施,结合教师工作的实际情况,统筹兼顾学生管理和教师休息等合理权益,优化内部值班值守,形成更加科学的管理体系。虽说听取网民意见,将兼顾教师休息等合理权益,但与文件要求的学校负责人陪餐有距离。
也就是说,教体局的态度并不是叫停教师配餐制,使其回归负责人陪餐制,而是要通过优化内部值班值守减轻教师负担,这意味着教师很可能要继续轮流陪餐。这不免让人想问,让教师来陪餐,负责人去哪儿了?相关部委文件规定,落实环节该不该打折扣?普通教师陪餐,能否保障校园餐安全等?
从网友建言看,明明是普通教师在陪餐,学校擅自转嫁陪餐责任,违背文件规定,但当地教体局却认为,学校安排人员陪餐,教师在校就餐遵循自费原则皆是遵循了相关规定。这有点“睁眼说瞎话”的味道,与真实情况不符。虽然普通教师与相关负责人都属于学校工作人员,但责任、分工有区别。
因此,当地教体局应当从网民建言中读懂教师陪餐的压力和教师陪餐的不合规,按照部委文件要求进行彻底整改。换言之,要让辖区学校的陪餐制从教师陪餐回归负责人陪餐。即便校长很忙无暇陪餐,但可以让副校长陪餐;即便副校长也忙,也应让主任之类的负责人陪餐,才能体现负责人陪餐制。
文件规定负责人陪餐,不是简单让相关负责人陪学生一起吃饭,而是要让负责人既对校园餐安全负责,也对饭菜品质、性价比负责。而普通教师陪餐,恐怕很难替代学校负责人陪餐的全部作用。所以,当地教体局只有读懂相关文件要求和精神,才有望拿出更有力度的整改措施,并切实为教师减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