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 燕公子

一个本不致死的罕见病,在家属缴纳了600万费用做实验疗法后,治疗团队仅用7天就把6岁患者给治死了。

更令人发指的是,小女孩离世后,该治疗团队竟然还能把这种实验疗法写成论文发表在顶级刊物上,为自己镀金。

这就是发生在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新华医院的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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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病的小女孩叫小美。她患的是一种名为Snijders Blok–Campeau综合征的罕见神经发育疾病,由CHD3基因突变导致,主要表现为语言、认知和运动发育迟缓,通常不直接危及生命。

2023年,4岁的小美被诊断为全面发育迟缓,基因检测发现CHD3基因突变。她的症状其实属于较轻的一端,能说简单句子,上过跑酷课,能在蹦床上玩耍。

但父母担心她长大后与同龄人的差距会越来越大。他们通过微信家长群了解到仇子龙是相关领域的专家,主动联系后迅速获得回复。

2025年3月24日,六岁的小美在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新华医院接受了一项实验性脑靶向碱基编辑治疗——她成了全球首位接受这种疗法的人。

为了治疗,父母耗尽了积蓄又向亲友借款,共筹集约86万美元,折合人民币近582万元。这些钱陆续汇给了合作大学的基金会、负责制造病毒的生物公司,以及执行猴子实验的机构。

据报道,实验室负责人杨侃还直接向小美的父亲Jason索要“研究服务费”,家属前后共汇款约13万美元到杨侃个人账户。

此外,Jason还多次私下宴请仇子龙,并赠送多支iPhone、一台iPad及一箱茅台酒。可这笔近六百万元的花费,换来的不是治愈,而是七天后的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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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上,在接受治疗之前,仇子龙团队曾用猴子进行过毒理实验。结果接受疗法的四只猴子全部出现中重度肝损伤,其中一只还出现了肾损伤。但这些信息并没有被告知给小美的父母。

治疗开始后第三天,小美开始发烧,随后出现肾脏严重受损的症状。一周之内,她死于严重的免疫反应引发的血栓性微血管病。

医院伦理委员会事后认定,小美的死亡与这次基因编辑治疗 “肯定相关”。然而,这起死亡事件从未被公开披露,也没有出现在任何临床试验登记信息的更新中

更讽刺的是,就在悲剧发生的半年后,2025年9月,上海有关部门仅对医院处以了约2.4万元人民币的罚款,理由是监管不力和未注册商业资助项目。

600万营收,1条人命,换来2.4万罚款,这不像是处罚,更像是一种不痛不痒的“行政提醒”。

那么这件事是怎样被曝光的呢?

2026年2月18日,仇子龙团队联合复旦大学、新华医院的其他团队,在国际顶级期刊《自然》上发表了一篇论文,报告了一种碱基编辑器在小鼠模型中纠正CHD3基因突变、改善行为异常的研究结果。

全文大谈特谈该疗法在小鼠身上的奇效,却只字未提猴子实验的失败,以及此前针对人类患者开展的基因编辑治疗,更没提那个在治疗中死去的六岁女孩

小美的父母看到论文后愤怒不已。他们花了近六百万元、失去了女儿,而研究团队却拿着从他们女儿身上获取的数据和经验,发了一篇顶刊论文。

他们向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提交了投诉,要求调查并撤稿。

《自然》方面回应称,论文审稿期间并不知道患者死亡事件及家属资助情况。但多名专家指出,这一事件已经达到了学术论文撤稿的标准。

再来说说主导这一切的仇子龙, 2018年,当贺建奎搞出“基因编辑婴儿”震惊世界时,仇子龙是122名联名谴责贺建奎的中国科学家之一。

当年他痛斥贺建奎“直接进行人体实验只能用疯狂来形容”,如今自己却把一个六岁孩子当作实验品——

所以仇子龙当时谴责的,究竟是贺建奎的鲁莽,还是恨他差点抢走了“基因编辑临床第一人”的虚名?

这起事件早已超越了普通的医疗纠纷,留给我们四个无法回避的质问:

第一,知情同意权何在?猴子实验明明出现了中重度的肝损伤,团队为何隐瞒这一关键风险?如果家属知情,还会掏出600万让孩子去当小白鼠吗?这不是治疗,这是欺诈。

第二,伦理审查是摆设吗?让绝症患儿家属自费600万来承担本该由科研经费覆盖的研发成本,这种赤裸裸的利益冲突,伦理委员会是怎么盖章通过的?

第三,监管为何如此疲软?一条人命,加上违规收费,换来的仅仅是2.4万元的罚款。这种“罚酒三杯”式的惩戒,不仅无法抚慰逝者,反而在变相鼓励后来者铤而走险。

我们理解科学进步需要付出代价,也支持探索罕见病的治疗方案。但这起事件从头到尾,看不到对生命的敬畏,只看到了人的欲望在作祟。

课题组负责人想发CNS想疯了,想出名想疯了,想搞钱想疯了。只要有助于发文章、拿帽子、赚经费,伦理可以抛,风险可以瞒,人命可以轻如鸿毛。

最最讽刺的是,这件事之所以最终爆雷,甚至不是因为良心发现,而是因为贪婪——贪婪地想要把带血的实验数据变成顶刊论文。

人性之贪婪与歹毒,在这一刻,比任何基因都更难编辑复制。

也更值得被放在显微镜下,接受全社会的问责与审视。